山东着力整治农村“山寨”食品
2月2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媒体通气会,介绍了该省农村“山寨”食品整治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据了解,针对多家媒体关于山东省农村市场存在“山寨”食品问题的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2日成立调查督查组连夜对涉事企业进行了调查,并随后组织开展了农村集贸市场监管、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严查食品行业、农资等领域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以及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市场混淆行为,全面治理农村“山寨”食品。
截至目前,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万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万余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6余吨;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79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向社会公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613条,其中食品类12条,商标及广告类32条。
据悉,山东省将不断强化食品行业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以品牌价值大、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社会关注度高的商标为重点,依法从严查处假冒注册商标及其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商标使用监管,对于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加强商标品牌宣传,提升消费者认牌购物意识,提高识假辨假和维权能力,从消费端斩断制假售假链条;加强行政指导,提高各类经营者诚信经营和抵制假冒的守法意识和能力;强化源头控制,加大侵权“山寨”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构筑全面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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