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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898年7月,清朝光绪皇帝采纳维新派意见,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专利性质的法规,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历史由此开始。1904年,清政府制定《商标注册试办章程》,1910年,又颁布《大清著作权律》。

之后,中国历经辛亥革命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对知识产权法制的先后承继与变更,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82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这标志着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进入崭新的历史时期。

至今,已没有人质疑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保护也从未象今天这样在全世界范围内广受关注。然而,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制度肇始于西方,东西方文化渊源的巨大差异,使得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和完善任重而道远。

究竟应如何不失偏颇的把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应如何平等合理的保护不同主体的知识产权,应如何实现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与中华民族古老而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保护的完美统一,这是每一个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人不得不长期深深思考的问题。

带着这样的思考,2006年,以徐新明律师为首的一群富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京城知识产权律师和法学家,集思广益,志坚行方,联合创办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借以宣扬正义,反对侵权,促进法治,为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的发展和完善贡献绵薄之力。

老子云:“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自诞生至今不过区区百年时间,却已深深扎根于中华大地。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华民族丰厚而灿烂的文化土壤必将孕育出独特而具有非凡生命力的知识产权制度,厥以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们正行走在路上,朝着最远方,投以最虔诚的目光。
                        

                                                                                             
徐新明

2008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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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