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遏制抄袭之风 建立良性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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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一直为加强文学原创、加大文学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与呼。“网络小说已成为抄袭重灾区,部分网络小说作者注重数量而非作品质量,为提高读者的关注度和自身收益力求每日更新作品章节,从5000字至上万字不等,这种创作需求催生了‘写作软件’。大量内容雷同的小说就是通过此类软件‘创作’出来的。”全国两会期间,王兴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这种抄袭软件后台具有庞大的作品素材库,可以提供给用户关于人物、动作、服饰、景象、时令、场面等相关素材,而这些素材均来自中外小说、诗词以及网站的新闻、热帖等他人的文学作品。部分网络作家对该软件“创作”的作品进行微调之后便作为自己的作品对外发布,以实现作品快速更新,吸引读者持续性关注。
在王兴东看来,“写作软件”自动为用户提供相关素材的行为涉嫌侵权。软件素材库的作品素材包括海量未进入公有领域、仍在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他人作品,相关作品未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便被收录于素材库,并销售给用户,用于作品创作。在未经作品权利人授权的情形下,相关软件开发者、销售者涉嫌侵犯他人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写手利用抄袭软件进行“创作”,涉嫌侵犯他人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对于如何规制上述行为,王兴东从多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相关部门应及时就相关侵权且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比如警告、罚款,特别是通过没收违法所得,以增大侵权成本,对抱有侥幸心理的侵权者起到威慑作用。相关部门应该发挥自身优势,协助配合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以及处理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审查版权证明文件、确认被侵权作品、就作品对比等出具鉴定意见、为违法认定提供专业的意见或标准供参考等。”
此外,王兴东还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文化行业诚信体系,明确惩戒措施,针对侵权者建立“黑名单”制度,为行业和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责成涉嫌销售“写作软件”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强自审、自查、自纠,从根源上杜绝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让整个文化产业走上健康规范的道路,针对这种网络文学抄袭之风、‘写作软件’泛滥的行为,需要及早制定应对良策。个别主体自行寻求司法救济的手段难度大、周期长,且只针对个案,要想从源头上遏制相关行为,保持中国文艺创作者的创作活力,需要一个良性的防控机制,相关主管部门有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发挥联动作用,通过及时有效的行政手段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王兴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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