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小鸟”飞来中国维权
《愤怒的小鸟》是芬兰罗威欧娱乐有限公司(下称罗威欧公司)开发的一款触摸类游戏,虽然情节简单,但即使是资深玩家也能从中找到十足的乐趣。该游戏于2009年12月登陆手机应用商店,随后,罗威欧公司又针对其它操作系统推出了各种版本的《愤怒的小鸟》。
据悉,罗威欧公司首席执行官皮特·韦斯特巴卡(Peter Vesterbacka)曾于2011年11月表示,《愤怒的小鸟》在中国的下载量已达到5000万次,并称“我们的市场就数中国成长最快,所以我们非常认真看待这个地区。”
《愤怒的小鸟》获得巨大成功后,其周边产品在我国也随之走红,但由于有些产品及活动并未经过授权,使得“山寨”现象一度十分严重。而正如皮特·韦斯特巴卡所说,基于罗威欧公司对于中国市场的重视,该公司“愤怒的小鸟”近日“飞”来广西南宁维权。
“愤怒小鸟”飞入公园
今年3月,罗威欧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共15件,其中商标权纠纷5件,著作权纠纷10件。
罗威欧公司诉称,其发现广西某置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某商务酒店公司在其场地内运营“愤怒的小鸟”冒险主题公园,而这两家公司均未得到罗威欧公司许可。据罗威欧公司介绍,在该冒险主题公园的宣传海报、公园门票、公园活动内容及活动流程手册上均印制了《愤怒的小鸟》中的多个角色,并在公园外墙、入口处、公园内的指示牌等多处贴满了印有《愤怒的小鸟》众多角色图案的海报,另外,公园内还有众多基于《愤怒的小鸟》角色形象而制作的巨型装置。
罗威欧公司认为,广西某置业公司及某商务酒店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相关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故请求法院判令上述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总计60余万元。
南宁中院受理案件后,根据罗威欧公司的申请,向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了该“愤怒的小鸟”冒险主题公园被工商部门查处的相关证据。经过多次沟通,广西某置业公司表示愿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经南宁中院调解,罗威欧公司与广西某置业公司及某商务酒店公司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日前签订了民事调解书。
知识产权不容忽视
这并非罗威欧公司遭遇的第一起侵权案件。早在2011年,在湖南长沙就曾出现过一家“愤怒的小鸟”主题公园。
据了解,这家公园在开办之初同样未得到罗威欧公司授权,擅自使用了“愤怒的小鸟”的标志,同时,《愤怒的小鸟》游戏中的小鸟、绿猪、城堡等均被移植到了公园内,游客可以利用弹弓将小鸟玩偶射向城堡里的绿猪。该主题公园一经推出,引来大批游客竞相参观游玩。
游戏带动周边产品受到追捧固然是一件好事,然而,其所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不可忽视。
记者就此类案件中可能涉及哪些知识产权纠纷,采访了知识产权专家。专家表示,就本案而言,“愤怒的小鸟”是罗威欧公司创作的,且其还出版了《愤怒的小鸟迷藏书》《愤怒的小鸟贴纸书》等作品,享有相关著作权。同时,罗威欧公司于2010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ANGRY BIRDS”英文商标、愤怒状的小鸟图形商标等。因此,未经授权,擅自运行与“愤怒的小鸟”有关的主题公园,一般会侵犯权利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
目前,一款手机游戏的成功往往带动着其周边产品的大卖,我国企业要想在此市场分一杯羹,应注意哪些知识产权问题?专家认为,以游戏为核心开发周边产品,是近年来游戏产业的一个趋势,如超级玛丽就与匡威合作推出新款帆布鞋,盛大网游与麦包包合作等。一款游戏的生命周期是有限的,如何创造出更多的商品支撑起它的文化内涵,才是保障游戏长盛不衰的秘诀,即如何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首先,商标注册是树立品牌的法律基础与基本保障,罗威欧公司如果想在中国市场上更好地推广游戏及周边产品,应当重视中文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可在多类商品类别分别注册商标以及注册多个商标,即采用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战略。
其次,持续的开发以及发展衍生产业具有重要意义,但开发的过程中要注意对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等权利的保护。应注意及时申请外观设计等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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