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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妆产品广告创意雷同不正当竞争案

日期:2023-09-12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陈文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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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彩妆界关注的上海也古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也古公司)与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逸仙公司)、浙江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淘宝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也古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也古公司是第41616596号商标“啪啵”的注册人,核定使用项目为化妆品、眼部化妆品等。逸仙公司是第15484396号商标“PERE-FECT DIARY完美日记”的注册人,核定使用项目为化妆品等。广东省版权局作出的《作品登记证书》载明,逸仙公司是作品“完美日记品牌探索家十二色眼影盘—丹顶鹤”的著作权人。


也古公司陈述称,啪啵(英文名称“PARPER”)是其经营的彩妆品牌。2020年5月,也古公司以保护濒危动物为创意,推出了藏羚羊、北极熊等濒危动物主题的彩妆产品,并安排“每销售一单捐赠一元”的公益项目。逸仙公司是彩妆品牌完美日记(Perfect Diary)产品的生产、经营方。2021年2月,逸仙公司自称以濒危动物丹顶鹤为创作灵感,推出了“濒危动物眼影丹顶鹤盘”等产品(下称涉案产品),并声称建立了公益项目,部分眼影粉饼还采取了与原告相似的双色设计。在淘宝平台中以“啪啵”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是逸仙公司涉案产品的销售页面链接位居搜索结果第一位,且该搜索结果标注有“广告”字样,而大量原告产品销售页面的搜索链接只能位居其后。


也古公司认为逸仙公司使用与其高度相似的主题创意、产品设计及宣传内容,并将也古公司品牌名称作为关键词投放竞争排名广告等行为,涉嫌使用原告注册商标故意混淆误导消费者。也古公司因此提起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


逸仙公司答辩称,其于2019年创作完成并推出“完美日记品牌探险家十二色眼影盘”,涉案“丹顶鹤盘”是上述系列的产品之一。其未实施将也古公司商标“啪啵”设为淘宝平台关键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淘宝商品展示顺序受淘宝算法规则影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在《司法协查反馈函》中陈述了逸仙公司未在案涉期间投放含有“啪啵”的关键词或词组用于直通车搜索营销推广服务,并解释了搜索“啪啵”出现产品眼影丹顶鹤盘的技术原理,对也古公司称逸仙公司以“啪啵”作为关键词投放竞价排名广告的意见不予采纳。


比较眼影丹顶鹤盘框内设计与也古公司产品的撞色设计,两者不足以认定为相似。也古公司称逸仙公司使用濒危动物及公益销售的推广方式与其相似,模仿了也古公司,对此,法院认为,使用濒危动物或者公益销售的推广方式均非也古公司独有,逸仙公司上述行为不足以导致被诉产品被误认为是也古公司产品或与也古公司存在关联。综上,对也古公司全部诉请均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点评


审查逸仙公司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应重点分析搜索结果显示内容是否足以对公众造成误导。该案中,也古公司主张逸仙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理由有三,其中滥用竞价排名及撞色设计相似,根据反馈函及视觉识别不难作出判断。关键争议点是濒危动物概念、公益项目推广的内容是否会造成混淆,因为相关内容在双方产品中均存在且让人印象深刻。如丹顶鹤眼影盘的产品介绍页面载明了“濒危动物设计灵感”“启动留住中国美色公益计划丹顶鹤保护项目”等内容,也古公司更是将“濒危动物”文字直接加入产品标题。但是相关概念并非由也古公司原创,且并不鲜见。故该案中对也古公司认为逸仙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应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