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选登: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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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焦点在于“陷阱取证”方式合法性的认定。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种取证方式的合法性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按照利益衡量及价值取向的方法,对该取证方式的正当性进行分析,进而肯定了本案北大方正公司取证方式的合法性。本案的示范意义在于,民事法律原则上不实行法定主义,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不能简单地适用“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的原则,而需要根据利益衡量和价值取向决定其是否合法。这种裁判方法具有一定的普遍适用意义。
该案曾被媒体称为“全国最大的反盗版案”,一度引起软件行业及法律界的广泛关注。该判决结果有利于解决此类案件取证难问题,起到威慑和遏制侵权行为的作用,符合我国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创造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法制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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