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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牧村镇江维权索赔1元

日期:2008-02-29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王评、山亭、凌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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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音乐家王洛宾、施光南和歌唱家关牧村在镇江提起的知识产权系列维权诉讼案,前天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首案。记者了解到,在当日的审理中,由于三个被告均没有到庭,也没有向法庭递交答辩材料,法庭缺席审理,最终法庭决定庭后进行合议。

  据记者了解,关牧村的代理人在镇江市新华书店购买了17张光碟,发现山东、广东等地多家出版商或音像发行单位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未经其许可,复制、发行其演唱的多首歌曲,与其他歌曲一同制成光碟出售。

  今年1月份,关牧村委托代理人,向镇江中院递交了3张诉状,将镇江市新华书店和国内近10家单位列为被告,要求新华书店赔偿损失人民币1元,山东、广东等地的多家出版社、音像制品公司被索赔数千至数万元不等。自关牧村提起诉讼后,其购买的17张光碟引出了更多同类官司。随后,著名音乐人王洛宾、施光南的家人也向镇江中院递交了27份诉状,将镇江市新华书店和国内数十家出版商、音像制品发行商告上法庭。

  据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受理的关牧村、施光南、王洛宾等人歌曲维权案一共30件,案件涉及侵权光盘17张,歌曲近百首,出版、发行和销售被告达几十家。这批案件主要为知识产权侵权中“音像制品复制发行权”和“许可他人表演权”这两类权益被侵害,被侵权歌曲大多为《半个月亮爬上来》、《达坂城的姑娘》、《在那遥远的地方》、《在希望的田野上》、《吐鲁番的葡萄熟了》等广为传唱的经典歌曲。其中,王洛宾之子提起诉讼18件,施光南的遗孀提起诉讼9件,关牧村提起诉讼3件。

  当天开审的是30件侵权案件中的第一件,由王洛宾之子诉镇江市某影像销售部、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佛山市锋隆电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他人演唱王洛宾创作的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并制作、发行和销售。其他29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将于本月及下月陆续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