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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网红”主播及MCN机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日期:2023-10-18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王国浩 慕呓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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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1名“网红”主播被抓获!警惕直播间这种“新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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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凉山州公安机关在州市场监管、宣传、网信、商务等部门密切配合下侦办的四川首例“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引发广泛关注。


今年5月,凉山州公安机关接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凉山曲布”“赵灵儿”等“网红”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通过摆拍虚假视频,打造“大凉山原生态”人设,带货销售假冒“大凉山”注册商标的特色农产品,谋取高额利益,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在涉案蜂蜜、山核桃等侵权商品及包装上,均使用了凉山州农学会的图形商标,冒充大凉山特色农产品。


据了解,2022年7月,成都小虞助农传媒有限公司(MCN机构)负责人张某来到凉山州,选择赵某、阿日某某等主播开始孵化。该公司通过设计剧本、话术,挑选当地无人居住的生产用房、破壁残垣作为直播背景,为二人编造了淳朴的男主角形象和纯真善良的女主角形象,打造“大凉山原生态”人设,通过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偶遇”“蹭饭”“助农”等情节的视频来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今年7月,凉山州昭觉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虚假广告罪的赵某、阿日某某及MCN机构负责人、涉案侵权商品供应商负责人等批准逮捕。目前,该系列案件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其中“网红”主播11人,查封涉案公司14家,捣毁MCN机构5个,查扣涉案蜂蜜原材料20余吨、假冒“大凉山土蜂蜜”成品4700余瓶、商品外包装5万余件、生产设备3套,冻结涉案资金500万余元。


小编点评:


近年来,直播带货行业快速发展,成为拉动电商销售的新动力,丰富了人们的消费方式与体验。而在直播带货发展火热的背后,澎湃的流量大潮中也裹挟着商标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泥沙”,不但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宅经济”“无接触经济”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兴起促进了数字经济发展,同时,直播电商等“流量经济”也迎来了爆发。流量正不断转化为销量,为消费市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但是,由于目前直播带货行业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直播带货行业出现了销售或推广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虚假宣传假冒商品为“正品”或已获得品牌授权等商标问题,无形中消耗着消费者对直播带货平台及主播、商家的信任度。


直播带货行业“火热”亦“水深”,不可忽视直播带货背后的商标问题。直播平台和带货主播应进一步提升商标意识,自觉抵制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保证商品与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向商标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亮红灯”。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快新技术、新手段在网络知识产权执法中的应用,推动实现商标侵权与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功能,提升知识产权侵权鉴定、损害评估及精准打击能力,切实净化网络市场秩序,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