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酿”之争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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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口醇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三九酿酒厂,引发了这场“诸葛酿”之争。
“诸葛酿演义酒”是三九酿酒厂的主打产品。江口醇公司在一审中诉称,三九酿酒厂生产的“诸葛酿演义酒”,在商品上突出使用了“诸葛酿”文字,并且使用了与江口醇公司生产的“诸葛酿”酒极其相似的包装、装潢,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判决三九酿酒厂构成侵权,应停止使用与江口醇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诸葛酿”相近似包装、装潢。三九酿酒厂很快提起上诉,但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其上诉请求被驳回。
此次胜诉后,江口醇方面随即表示将对全国市场上侵犯其“诸葛酿”酒权益的行为进行清查。
值得注意的是,江口醇公司在2005年底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诉四川某酒厂一审判决胜诉后,三九酿酒厂曾与其他5家酒厂“结盟”。据了解当时情况的业内人士称,该“联盟”前后召开了几次会议,达成了结成联盟的协议,并制定了详细的“围剿计划”。当时江口醇公司对此则是“不以为然”,但是其随后宣称不准备与三九酿酒厂就商标权确权问题对垒。
(杨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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