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家书》遭侵权傅敏索赔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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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次子打官司,索赔120万元
诉状指出,《傅雷家书》由傅雷次子傅敏于1981年4月选编成书,傅敏为该书中文简体字版的著作权所有人。傅敏的律师说,2010年起,傅敏先后多次登报,就《傅雷家书》版权发表严正声明,指出自己是该书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唯一合法版权继承人,只授权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发行精选注释本《傅雷家书》,授权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增订本《傅雷家书》。
诉状称,吉林音像出版社未经授权,擅自改编《傅雷家书》,自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已三次印刷,在全国各大网店、书店销售,扰乱销售秩序,给傅敏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吉林音像出版社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召回并销毁所有侵权出版的《傅雷家书》,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1.55万元。无锡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侵权版《傅雷家书》,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要求吉林音像出版社和无锡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连带赔偿权利人因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开支3.5万元。
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未经授权,盗用“傅敏选编”的名义,选编《傅雷家书》,且在全国各大网店、书店销售。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召回被销毁所有侵权出版的《傅雷家书》,向傅敏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7.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无锡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要求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和无锡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连带赔偿权利人因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开支2.5万元。
被告承认侵权,但嫌索赔金过高
吉林音像出版社的律师对侵权出版无异议,表示出版社已停止销售,销毁库存。其指出,傅敏继承的是《傅雷家书》著作权的财产权,出版社所出图书没有歪曲原著,也没有诋毁诽谤原著作者及继承人,没对原著作者及其继承人的精神造成损害。原告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就索赔金额,律师说,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网上书店销售的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书每册实际售价为21.3元。而在当当网上销售的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书每册实际售价为16.4元。原告以每册书定价29.8元作为计算损失的依据脱离现实,又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因被告影响销售数量。
出版社所出的《傅雷家书》印刷三版,总印数3000册,实际销售600多册,每本定价15.9元,网上实际售价8元左右。扣除各种成本,利润微薄。受新媒体影响,传统图书出版市场并不景气。傅敏曾起诉指控理工出版社、南京书城侵犯著作权,涉案的《解读版家书》,7次印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傅敏经济损失10万元”。参照这一判例,本案索赔金额过高。本案将择日继续审理。24日下午,傅敏诉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一案,双方达成了和解。原告撤回了对无锡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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