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网络视频市场趋于饱和,越来越多的国内视频平台走向海外,试图通过内容出海将品牌影响力带出国门,同时也希冀以此带动平台经济效益的提升。因此在当前,甚至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海外市场无疑是众多国内视频平台的主要拓展目标。
在视频平台的出海过程中,除了进行全球化推广及运营布局,提高自身视频内容质量以外,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国视频平台如何对其享有著作权的影视内容进行全方位的权利保护,使其成为出海“利器”,无疑是每个正在或将要经历“出海考验”的中国视频平台的工作难点之一。本文将以东南亚十国的网络视频著作权保护现状及相关权利人的维权实践为视角,谈谈中国视频平台在出海过程中或将遇到的维权困境及可尝试的维权途径。
本文中所指的东南亚十国,具体为:菲律宾、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泰国、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从地理分布来看,尽管该十国均隶属于东南亚的范畴,但由于各国在经济、政治、法律、网络等各方面的发展均不尽相同,因此在针对网络视频盗版的立法及维权实践上存在巨大的差异。
根据前期市场调研,我们从维权途径、司法实践及维权效果等方面对前述十国在互联网视频版权保护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如下三方面的划分:
新加坡,系该十国中,著作权保护布局及司法实践最为成熟的国家,权利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 、印度尼西亚,该五国尽管在司法布局、维权实践上存在一定的不足,但目前,权利人可通过直接发函、行政投诉或民事、刑事诉讼等方式尝试打击盗版;
文莱、缅甸、老挝及柬埔寨,该四国在立法机制及维权实践上均较为苍白,当前实践借鉴意义不大,后续需进一步探索以摸索出有效的维权措施。
下文,我们将以前述三个层次的分类为切入点,简单介绍各国的维权实践。
在东南亚十国中,新加坡在司法制度建设方面较为完善,同时各类维权实践也已逐步在当地展开。与我国国内情况相似,非法聚合设备系该国网络视频盗版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主要原因在于,当地现行法律对非法聚合设备的定性尚未予以明确,相关公众可以通过Shopee Lazada、Taobao等电商平台或当地电子产品市场如Comex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到电视盒子等非法聚合设备。可以说,此类设备获取途径的便利进一步加剧了盗版行为的高发,也使得通过非法聚合设备获取侵权视频资源成为当地最主要及最严重的侵权渠道。
对于前述突出性问题,新加坡立法机构正欲从立法层面进行规制。不过,由于非法聚合设备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如,硬件制造商(或销售商)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到哪一程度的审核义务才能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问题。[1]因此,短时间内很难快速建立针对前述问题的有效法律维权措施。
在实践中,自2018年1月,该国首例针对销售电视盒子传播侵权内容的刑事自诉(Private Prosecution)案件审结之后[2],目前当地的海外权利人一般通过刑事自诉程序推进反盗版工作。
无论是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抑或是印度尼西亚,都面临着盗版侵权严峻的问题。不过,从该五国反盗版工作的表现上来看,由于整体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不足,立法司法层面还有不少缺失,因此反盗版工作的成效还未显现。但尽管如此,该五国仍在积极探索盗版问题的解决方案,亦为海外权利人开辟了一些新的维权渠道。
如,泰国于2018年推出了专门的侵权处理机制。通过该机制,当地相应主管机构可以直接对指定运营商所监管的盗版网站中存在的侵权内容进行移除;又如,在马来西亚,权利人针对网络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例鲜少,不过当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建立了盗版网站处理机制,并在网络盗版维权工作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还如,由于越南相关法律规范欠缺且无专门知识产权法院处理相关纠纷,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进行维权存在一定的难度,所幸当地相关机关另辟蹊径设立了行政投诉渠道为权利人提供新的权利救济途径;再如,菲律宾政府同样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打击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该国议会已建议当地立法机构建立盗版网站行政封锁机制,根据该机制,相应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接到侵权投诉后,应采取一定合理措施封锁用户进入侵权网站。[3]
诚如前文所述,针对文莱、缅甸、老挝以及柬埔寨四国,一方面,基本的网络视频收看习惯尚未建立,权利人的维权意识较为薄弱,维权实践几近空白;另一方面,在前述国家相关立法对境外作品的保护力度较小,或对境外作品保护规制做了十分严苛的限制,或根本不保护境外作品在当地的权利。可见,境外权利人若要在该四国进行版权维权存在较大难度,维权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十世纪工作室(Twentieth Century Studios),前称二十世纪福斯(Twentieth Century Fox),系美国电影、电视节目发行和制作公司。[4]作为美国头部影视制作公司,二十世纪工作室很早就启动了全球反盗版维权布局,东南亚地区自然在其布局之中。
二十世纪工作室针对东南亚网络视频盗版问题所采取的打击措施主要以新加坡为点向外进行铺开。总体来说,其主要通过加入行业组织发动行业力量,以及联合其他权利人共同推动诉讼的方法,推动自身维权工作在新加坡落地。
从其借助行业力量所进行维权的实践来看,二十世纪工作室于2017年11月加入CAP协会。[5]同年,二十世纪工作室联合CAP协会中共21家权利人,向新加坡政府提出禁止当地硬件制造商在电视盒子中事先安装盗版软件的请求,并亦通过CAP的行业力量游说新加坡政府明确关于电视盒子在法律规制上的盲区,同时也向政府提出颁布相应措施阻碍用户进入盗版网站等意见。[6]
从其在司法诉讼层面所进行的实践来看,二十世纪工作室在新加坡所提起的刑事自诉已然成为当地标杆性案件,亦达到了不俗的维权效果。根据公开信息可知,2019年,二十世纪工作室与包括Premier League, Singtel, StarHub在内的新加坡境内、外权利人,共同针对Synnex贸易公司销售非法电视盒子的行为提起了刑事自诉。在该案中,由于Synnex贸易公司所销售的电视盒子预装了视频软件,用户通过这些预装软件,可以直接收看盗版内容。故经审理,新加坡法院最终判定Synnex贸易公司及其负责人Jia Xiaofeng就涉案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并处罚金新币160,800元。同时,Jia Xiaofeng个人也被处以新币5,400元的罚款及3个月的有期徒刑。[7]尽管,新加坡现行法律未针对非法聚合硬件(电视盒子)所存在的侵权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但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当地对该类型侵权行为的认定。
美国电影协会,即MPAA, The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包括美国六大电影制作公司在内的知名美国电影公司均将自身作品在海外的维权等工作交付于该协会,由该协会进行统一管理。针对东南亚市场出现的大量侵权盗版问题,美国电影协会同样也选择从立法及实践更为完善的新加坡着手,作为维权首站。
迄今为止,MPAA针对盗版内容在新加坡采取的措施已经得到了一定的成果。其中,比较突出的成果为,2016年,其就盗版网站Solarmovie.ph向新加坡高级法院提出网站封锁禁令(Site Blocking Injunction),请求法院向当地网络服务提供商颁发禁令,停止向公众提供该盗版网站的互联网接入服务,该禁令获得法院支持。[8]
在试水成功之后,2018年初,MPAA取得了进一步胜利,其通过再次向法院提出禁令申请,促使新加坡高级法院下达了“动态网站禁令”(Dynamic Site Blocking Injunction)。根据该禁令,当地网络服务提供商Singtel, StarHub, M1, MyRepublic and ViewQwest等需关闭53个盗版网站,同时如果有其他网站通过跳转或其他技术手段使得用户得以进入前述53个盗版网站观看侵权内容的,在MPAA向相应网络服务提供商要求停止网络接入服务的情况下,该网络服务提供商应予以配合。[9]
Astro自成立以来,立足于包括收费电视服务,电台广播服务,多媒体互动服务,杂志出版,电影制作及发行,电视节目制作及发行,艺人管理和电脑动画等领域的耕耘。[10]作为马来西亚第一媒体品牌,Astro同时也扮演着海外权利人在当地的维权桥梁的角色。针对当地发生的侵权行为,Astro依托其丰富的社会关系,紧紧围绕相应执法机构开展维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对于海外合作方,Astro也不遗余力给予协助。目前,Astro主要通过向当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进行侵权投诉的方式协助其海外合作方推进维权工作。在海外权利人提出侵权投诉并要求封锁所涉侵权网站在当地的网站接入服务之后,该部门将对投诉内容作出评估,若其认为确实构成侵权,会直接向相应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发函要求其停止在马来西亚境内向相应侵权网站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可以说,Astro为海外权利人在马来西亚境内的维权工作分担了较大压力。
目前,尽管已有部分海外权利人在东南亚进行过相关维权实践,但根据我们在东南亚十国所推进的反盗版经验,可以说国内视频平台在东南亚市场的维权之路仍布满荆棘。与国内已逐步成型的维权模式和制度相比,在东南亚国家,国内视频平台版权维权所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较于国内监控工作,针对东南亚盗版市场的监控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主要表现为:
一是,当地盗版平台通过技术措施规避境外权利人监控。大量东南亚盗版平台的运营方为了规避海外权利人监控,往往会通过地域屏蔽的技术措施防止海外权利人进入侵权平台,致使权利人无法了解实际的侵权情况,进而出现监控盲区;
二是,监控关键字难以实现本地化翻译。具体来说,由于东南亚的盗版平台多数是为本地用户提供盗版视频资源,因此平台语言多为东南亚小语种语言。作为海外权利人,在进行监控工作的时候,不仅无法全面了解侵权平台的全部内容,此外,若权利人需要采取进一步监控以确定侵权平台中是否存在其他盗版作品时,由于无法以中文或英文作为监控搜索关键字,更难以全面挖掘侵权内容以及打击侵权平台;
三是,国内权利人委托当地机构监控仍难以达到预计效果,反馈结果不佳。为了进一步确定东南亚各国的盗版侵权情况,且解决前述二难点,委托当地相应机构进行监控似乎是可行方案,但我们进行实际操作之后发现,即使将监控工作委托当地监控机构操作,由于国内权利人的作品多为中文作品,而当地外包团队鲜有中国人,因此对于他们来说难以辨认侵权内容的真实性,极有可能出现反馈的侵权作品并非维权作品的尴尬状况;
四是,境外移动端App之下载及使用需当地身份信息,阻碍监控范围。与中国不同,在境外下载App均需相应本地账户登录后方能操作,而建立该些账户一般均需填写当地的个人信息(如,手机号等),并登录当地应用市场(如:Apple Store/Google Play),这类属地化的规定无疑阻碍了中国权利人针对移动端的盗版监控工作。
盗版小网站,即无备案且难以确定具体运营人的盗版网站。该类型的网站,系为东南亚主流的侵权模式之一。经实践,我们发现,此类盗版小网站的主要特点表现为:运营人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一般选择向海外域名注册商注册域名,并向境外服务器提供商租赁服务器。因此,极难定位及挖掘实际侵权人的信息。且,由于运营人将网站运营所涉域名、服务器服务分散在不同国家、地区进行,因此针对该类型网站的打击工作多横跨多个国家和地区,耗时且耗力。
对于该类型的网站,目前我们也进行了一定的尝试。比如,对于侵权网站上有联系信息的,我们会向其发送通知下线函,但仅小部分网站在收到下线函后会移除相应的侵权内容。很多情况下,下线函的发出意味着石沉大海。甚至部分网站所公示的联系邮箱多为虚假邮箱,发函之后即会被退信;还比如,一些小网站为导流会设立相应脸书(Facebook)粉丝页,通过该渠道进行投诉,部分网站会配合移除侵权内容。不过,由脸书粉丝页相关运营人对于侵权投诉等留言常原则性忽略,故下线配合度并不高;再比如,通过 Google Search 投诉可以要求Google将盗版视频所对应的链接从搜索结果中移除,但最终仅能做到屏蔽相应侵权链接使其无法出现在Google Search 结果中,而难以彻底移除侵权内容。当然,除了前述途径之外,我们也尝试了在网站留言区域给这些匿名的运营人留言,请求其移除或停止使用盗版内容,但与前述直接发函结果相同,大多数网站运营人并不会给我们任何反馈。
此外,我们亦向这些小网站的域名注册商及服务器提供商发函进行沟通,同样,收到的效果并不理想。且这些小网站运营人的法律意识较强,对相应的法律规定也具有一定的了解,甚至其深知美国DMCA政策仅针对美国的服务器提供商有震慑而不及于其他国家,故此,往往会规避向美国服务器提供商租赁服务器而选择其他国家的服务器来逃避责任,等等。
综上,从维权效果来看,针对盗版小网站无论采取上述哪一种维权途径,均存在着较大阻力,且都收效甚微,更有效的维权途径仍待发掘。
诚如前文所述,东南亚各国无论是在法律规范、法制体系抑或是在司法实践、互联网发展的进程上不尽相同。在一国或可行的维权模式无法直接复制至其他国家,需要权利人因地制宜地了解各国互联网发展情况及用户习惯,以进行提前维权布局,故此,对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也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因此,如何加强区域合作,打通各国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平衡维权成本及相应维权成果,下好东南亚视频维权这盘棋,也是海外权利人在后续工作中需要攻克的难点之一。
//四. 针对东南亚网络视频维权工作的设想及建议//
诚然,东南亚市场的反盗版工作存在相当阻力,但将中国文化带出国门,让更多的人看见中国,通过中国视频平台收看网络视频,无疑是国内视频平台的发展所趋。建立在我们前期针对东南亚市场所做的调研工作及部分实践的基础上,同时参考其他大型海外权利人的维权先例,本文认为,对于东南亚市场的反盗版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作为切入点,推进工作。
(一) 加强与当地执法机构的双向合作,建立快速解决机制
由于不同国家之间针对“反盗版工作”在立法体系、司法实践抑或是打击方式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作为海外权利人,倘若要在新的国家/地区充分推动维权工作,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与当地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建立双向互通合作机制,无疑有益于克服“水土不服”的问题,及助推维权目标的达成。对此,目前我们也正在尝试通过Astro这一桥梁,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加强互通合作,建立有效的侵权快速解决机制。
不过,除了马来西亚之外,根据我们当前实践,其他东南亚国家尚未有此种快速解决机制。因此,对于国内权利人来说,在推动东南亚维权的过程中,或可以积极寻求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合作互通关系,加强双方沟通及交流,逐步建立类似的快速解决机制。
(二) 在有条件的国家或地区,积极采取有效法律措施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尽管从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来看,东南亚十国中,大多数国家针对涉及互联网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较为落后且实践较少,但仍有个别国家针对涉及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制定了相应法律规范,同时亦有部分司法维权渠道可以为权利人所尝试。
如,前文中所提到的MPAA在新加坡针对盗版网站启动的封锁诉讼禁令,对当地盗版市场无疑有巨大的震慑力。从我们自己的实践来看,虽然尚未在东南亚启动相应民(刑)事诉讼,但我们业已在越南对当地侵权网站铺开了行政投诉工作。后续,也将在东南亚积极探索其他可行性的法律措施,推进维权工作。作为海外权利人的国内视频平台,在境外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权,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当地立法、执法机构对于相关盗版问题的重视,进而推进修法工作;另一方面,用法律的武器对当地盗版行为进行打击,对该地盗版市场也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三) 融入本地或区域组织,通过行业力量助推维权工作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一些国家或地区已意识到影视作品通过传播或将产生版权侵权问题,因此成立了亚洲有线及卫星传播协会(Cable and Satellite Broadcasting Association of Asia , CASBAA),作为行业协会对亚洲区域内出现的侵权问题予以关注和跟进处理。2017年随着新侵权模式的出现,该协会更是成立了专门打击非法聚合设备的协会--反盗版协会(Coalition Against Piracy,CAP),包括迪士尼公司、HBO亚洲公司、二十世纪工作室、TVB等在内的多家国际头部影视公司均系该协会的成员。[11]在该协会的帮助下,二十世纪工作室等四家权利人在2019年就一起电视盒子侵权案件提起刑事自诉并取得了最终胜利。(详见前文,不再赘述)。
由此可见,对于海外权利人而言,行业组织所将带来的帮助不言而喻。尤其是在刚进入新的市场之后,由于海外企业对各国本土情况的了解程度不高,而深入本地化探索势必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及高昂的成本。因此,融入相应的行业组织,通过与行业中其他权利人的共同探索,无疑将更有效地助推海外维权工作的开展,对中国网络视频企业的海外维权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古诗有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诚然,在国内互联网视频企业的海外市场拓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依旧存在或将要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问题和困境,但只要有理想有信念,一步一个脚印,摸着石头过河,必然可以在实践中逐渐积累经验,从而化解各类问题,克服不同困境,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且符合行业、企业需求的运营和维权路径。同时,我们亦相信随着海外维权工作的推进,中国网络视频企业会在将中国文化带出国,让世界看到中国的同时,也让世界看到中国企业对版权保护的态度和决心。
1.Banning
of set-top boxes in Singapore: new laws need to be
clear.https://www.techgoondu.com/2019/01/18/banning-of-set-top-boxes-in-singapore-new-laws-need-to-be-clear/2.Android
TV box sellers charged with copyright
infringement.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news/singapore/android-tv-box-sellers-charged-with-copyright-infringement-98558783.Coalition
Against Piracy study reveals rising issue of illegal streaming in
Philippines
https://www.mumbrella.asia/2019/09/coalition-against-piracy-study-reveals-rising-piracy-issue-in-philippines4.二十世纪工作室-维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A%8C%E5%8D%81%E4%B8%96%E7%B4%80%E5%B7%A5%E4%BD%9C%E5%AE%A45.CAP,即反盗版协会(Coalition Against Piracy),系亚洲有线及卫星传播协会(Cable and Satellite Broadcasting Association of Asia , CASBAA)于2017年所设立的维权协会,具体解释详见下文。6.“Rampant”piracy
in Singapore sparks calls for crackdown from Hollywood, sports
titans.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rampant-piracy-in-singapore-sparks-calls-for-crackdown-from-hollywood-sports-titans7.Singapore
court imposes S$166,200 fine – three-month jail term in anti-piracy
case.https://www.mumbrella.asia/2019/10/singapore-court-imposes-s166200-fine-three-month-jail-term-in-anti-piracy-case8.Over
53 Pirate Sites Are Now Being Blocked By Singapore’s
ISPs.https://www.technadu.com/53-pirate-sites-blocked-by-singapore-isps/29273/9.Singapore
allows dynamic site blocking in landmark court ruling – Any Web address
linking to blocked piracy sites can now be blocked as
well.https://www.mpa-apac.org/in_the_news/singapore-allows-dynamic-site-blocking-in-landmark-court-ruling-any-web-address-linking-to-blocked-piracy-sites-can-now-be-blocked-as-well/10.Astro集团-维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Astro%E9%9B%86%E5%9C%9811. Coalition Against Piracy (CAP).http://www.casbaa.com/about-us/c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