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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局公布十大商标侵权案

日期:2008-04-24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陈德银 陈迪 王蓉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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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将至,今天上午9时许,市工商局公布去年查处的10大商标侵权案件。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查处421件商标侵权案件,收缴消除9.8万件套商标标识,没收23吨侵权物品,案值320万元,罚没款达318万元。去年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主要涉及流通领域,而在生产领域的商标权监管几乎为空白。

  100多件洗漱用品“全假无真”

  2006年12月,个体经营者吴某先后购进100多件假冒“舒肤佳”香皂、“海飞丝”洗发露、“强生”婴儿爽身粉和润肤露等,案发时非法经营额达1万多元。其销售行为违反商标法相关条款,被肥东县工商局没收侵权商品,并处2万元罚款。

  记者点评:“舒肤佳”、“海飞丝”、“强生”系宝洁、强生公司注册商标,而一些个体商家往往购进最便宜、成本最低的假冒品牌产品,知道“全假无真”仍然明知故犯,殊不知一经查处“竹篮打水一场空”。诸如香皂、洗发露等快速消费品,由于本身价格不高,使用寿命短,许多消费者买到假货后“认栽”,不法商家正是抓住这一心理,大肆贩卖假货。

  种子经营部销售假农药

  2007年7月,肥西县三河益农种子经营部,自庐江植保站购进15箱假冒“锐劲特”牌农药销售,侵犯“锐劲特”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被肥西县工商局处以3万元罚款。

  记者点评:“锐劲特”商标注册人为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劣质农药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导致作物减产,歉收甚至绝收。因此,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这些商家,要一查到底,绝不留情!

  实木地板贴膜“傍名牌”

  合肥蜀山区绿叶舟木地板经营部,自湖州购进并销售100件实木地板,其贴膜上标有“中舒地板,健康相伴”字样和图形,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地板为“中舒”商标注册人生产。其销售行为侵犯“中舒”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被蜀山工商分局处以1.2万元罚款。

  记者点评:商标侵权已经不是假冒商标、制假售假这么简单。这个案子反映的就是一种“新花样”,即模仿他人商标用在自己的包装物上,以期消费者误认误购。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傍名牌”,将他人品牌使用在所售产品包装物上,蒙混过关,获得不法收入,消费者选购时要细心辨认。

  可口可乐成侵权“重灾区”

  大兴糖酒商行,从南京购进假冒“可口可乐”、“雪碧”饮料各200箱销售,侵犯“可口可乐”、“雪碧”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合肥市工商局没收侵权商品,给予1.92万元罚款。

  记者点评:可口可乐、雪碧等高知名度食品饮料是商标侵权的“重灾区”,历来都是不法生产商和销售商眼里的肥肉,所以很多不法商家铤而走险,非法赚取高额利润。另外,由于食品、饮料很难全部查禁,需要执法部门开拓、拿出更好的查处对策。

  假品牌灯具“浑水摸鱼”

  “银丽”系广州银丽灯具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合肥海洋照明电器设备成套有限公司,购进120套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标有“银丽”注册商标的GC888-D5灯具销售,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品专用权商品行为,被合肥市工商局处以5万元罚款。

  记者点评:随着近年来掀起购房热潮,家居市场商标侵权情况日益严重。由于进货时,不够注意购进产品的标识和严格审查相关生产和出厂文件,很多销售商也成为受害者。这里提示销售商批量进货时,切莫贪图小利,产品审核马虎不得。

  自租房产出“高炉家”酒

  家住凤巢园小区24栋403室的夏某,未经“高炉家”、“迎驾贡”注册商标人许可,在家中勾兑加工“高炉家”、“迎驾贡”系列白酒,分别加工600瓶和76瓶,非法经营额达3.38万元,市工商局包河区分局对其没收侵权商品,罚款6万元。

  记者点评:租房简单勾兑生产假冒本省知名商标的假酒,这种产量大,没有卫生保障的假酒生产对人民群众危害极大,影响恶劣。现在假酒仿冒技术越来越高,令人防不胜防。执法部门也要继续提高鉴别假酒的能力,提高执法素质。

  几十箱胶品“有名无实”

  合肥三雄幕墙材料有限公司,自广州购进“白云”牌SS611硅酮耐候胶20箱、SS621硅酮密封胶14箱,货值2.2万元。经包河工商分局检查并通过商标注册人认定,上述购进商品为假冒“白云”注册商标的商品,合肥市工商局没收侵权产品并处罚5万元。

  记者点评:幕墙材料随着家装建材市场发展,市场需求量逐步增加。厂商假冒行业内名牌,生产销售假名牌的幕墙材料,工商执法者在流通领域将其查处,费了一番周折,但追溯进货细节,深入查处显得更重要。

  100多只“福特”配件是“李鬼”

  李某、谢某均在瑶海区汽配城设店经营。去年瑶海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22个品种176只(副)和14个品种45只(副)长安“福特”配件,均属假冒“福特”注册商标商品,非法经营额分别为1.06万元和1.49万元。瑶海工商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分别处与非法营业额相当的罚款。

  记者点评:打着世界名牌的幌子,销售仿冒汽车零配件,这种现象在汽车零配件市场屡见不鲜。但对于这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产品,消费者要坚决抵制,不要为省小钱付出高昂代价。

  假汽车制动总成害人不浅

  2007年6月,合肥市南海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自江苏靖江购进10只外包装标有“恒力”注册商标的汽车前制动总成,准备对外销售。市工商局检查发现这些产品并非“恒力”注册商标人江苏恒力制动器制造有限公司所生产,南海汽贸公司的销售行为侵犯“恒力”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和标识,并处1万元罚款。

  记者点评: 对于汽配市场,销售商也应当擦亮眼睛,摒弃贪小便宜的心理。在批量购进这些外地生产的汽配产品时,看清商标、原产地等标识。对于汽配市场,需要商家、消费者、执法部门共同维护,确保将假冒伪劣汽配产生的交通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1000双进口鞋国内造

  2007年10月,马鞍山市顺安达贸易有限公司以每双80元,购进1000双 “广东沙驰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标有“沙驰”商标的7种货号皮鞋,在合肥市以每双398元销售。经查,该批次皮鞋并非商标注册人沙驰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授权“广东沙驰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其销售行为侵犯“沙驰”注册商标专用权。合肥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高达39.8万元。

  记者点评: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力度较大。广州“沙驰”以为可以“掩耳盗铃”,盗用新加坡“沙驰”商标,没想到销售时被逮个正着。现在很多企业代理生产外国品牌时,一批订单生产结束后,还继续生产他人品牌商品。销售商也应对业务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查看其是否拥有商标注册证或许可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