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受理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案 日期:2014-05-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逸吟 浏览量: 字号: 分享到: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8日通报,台湾著名作家、编剧陈喆(笔名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其作品《梅花烙》的改编、摄制等著作权为由,将《宫锁连城》编剧余征(笔名于正)、出品方等5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余万元,经审查决定依法受理该案。 << 1 >> 上一页 1/1 下一页 共1条记录 上一篇: 中文借版权银行掘金海外 下一篇: 没版权的狮身人面像丢了文化之魂 相关文章 抄袭者不能成为“榜样” 琼瑶诉于正案终审判决书 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一审判决书 用法律为文学作品正名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谈琼瑶诉于正案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8日通报,台湾著名作家、编剧陈喆(笔名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其作品《梅花烙》的改编、摄制等著作权为由,将《宫锁连城》编剧余征(笔名于正)、出品方等5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余万元,经审查决定依法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