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0家歌厅集体拒缴2007年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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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广州市近40家卡拉OK经营者,就音像制品版权使用费问题进行讨论。 新快报记者 夏世焱/摄
昨天,广州市近40家卡拉OK经营者,就音像制品版权使用费问题进行讨论。 新快报记者 夏世焱/摄
■新快报记者 陈琦钿 实习生 吴萍
原本于上周宣告“尘埃落定”的广州K厅版权收费,昨日再起风波!
堂会、TopKtv、朝歌、金矿、美丽传说、国会、加州红等近40家大型Ktv经营场所,在经过3个小时的集体讨论后,决定拒绝补缴2007年的版权费,理由是——收费主体“音集协”(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直到今年5月份才由民政部审批成立。
同时因为质疑收费单位——天合广州分公司的合法性,以及质疑“协会”(广州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会长黄世球,与天合就收费标准谈判的“实质”,40家K厅联合发表声明,称“推翻”之前协会谈回来的两年4元/天/包房的收费标准。
不再委托行业协会
40家K厅联合表示,将取消对协会的全部委托,将自发组织一个“商会”,就“团购价”,重新直接与“音集协”商讨。
本次K厅维权活动的发起人之一、丽影盛会量贩式Ktv负责人关耀文告诉记者,这绝对不是“闭门会议”,开会之前已事先向天合广州分公司以及黄世球会长“打了招呼”,而且“声明”也将会发给双方。
“版权费我们一定会交,因为这是对作者以及相关权利人的尊重。但是在各种收费质疑没有获得解答之前,我们是不会交的。”关耀文如是说。
K厅收费集体喊涨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昨日与会的近40家K厅均“坦言”,“在商言商,从没一个老板会干亏本的买卖”,所以一旦开缴版权费后,这部分多出来的经营成本,将会直接转嫁给消费者消化掉。20万元-30万元一年的版权费,对K厅来说成了“重压”,K厅的各类收费标准如不集体喊涨,很难!
假如市民以“集体罢唱”回应呢?面对该问题,一不愿透露姓名的K厅老总耸了耸肩:“也没什么,我们大不了改行,广州整个Ktv行业倒闭、玩完咯。”
K厅质疑
1
为何要收去年费用?
音集协去年1月19日曾发过一份—“关于向卡拉oK歌厅收取音乐作品使用费的公告”。由于当时音集协还没有经过国家民政部审批成立,属“非法组织”,所以K厅均不承认其“收费主体”地位。这也是导致版权费收取一再“碰壁”、延期的关键原因。
今年5月,音集协终于拿到了“身份证”,才开始与该协会会员签订相关的版权管理协议,并取得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的合法权利。
鉴于此,昨日Ktv经营者们集中质疑的一大问题是:去年音集协还是个“非法组织”,那非法组织发布的所谓“收费公告”,在法律上怎么可以算有效呢?K厅凭什么要补交去年一整年的版权费呢?这根本就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
2
收费标准如何定的?
“我们很感激黄会长为我们争取利益,他做了很多努力。但我们只委托他去跟天合公司谈判,从没有委托他‘做决定’”。
昨日必爱歌娱乐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杰向记者“爆料”:称黄世球他们与天合进行利益博弈的整个过程,完全不了解,“不知道他是怎么去谈的,都谈了些什么。直到前几天,他召集我们去开会,就说‘大家开始缴费吧,去年和今年的标准都是4元/天/包房’,没有商量余地了,都定下了……”
而与会的其他业主也直言:没有机会向音集协反映自己的观点,黄会长和天合最后共同敲定的“标准”,并不能代表他们的意见。
“我们对这样的收费标准表现出很大怀疑,很失望”。而更有部分K厅老总还透露,谈出“4元/天/包房”标准的,并非客观原因,完全是人为因素。“就我们了解到,黄世球在天合还担任了监事,并且参与了股份的”。
3
天合是否具备资格?
“如果不是从报纸上了解,我们根本不晓得来跟我们收钱的天合公司是一家怎样的企业。”很多业主这样描述,“这几天确实有天合的人来找我们,见了面,递了张名片,就开始单刀直入收钱的事项了……”
“一家企业,怎么能有资格来代表国家收取版权费呢?它真的有权代表音集协来开展收费工作么?”K厅业主们非常希望天合公司能提供更进一步的法律条文,以证实其作为一营利性质的企业法人,代表一非营利社团(音集协)法人收费的合法性。
4
未授权作者怎么办?
“我们现在好害怕,怕音集协来收完版权费后,其他没有授权它代收费的词曲作者,音像公司不断来找我们要版权费,那这个‘虎口’该怎么填满啊……”业主们反馈他们有收到音集协的一份“委托书”,就说委托天合去收费,但是没有说委托天合帮他们处理遇到的任何版权费问题。“在与音集协签订了音像制品权使用合同后,是否可以免除不是音集协会员的其他音像版权人的侵权指控呢?这些音集协和天合一个字都没提过”。
5
为何未定明年标准?
音集协规定,现在谈判的收费标准,只适用2007年和2008年,到了2009年就无效了。而且官方暂时也没有出台2009年的收费标准。这让业主们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到了明年,还要再重新谈论这个标准呢?音集协的规划怎么这样短期性?”
而且业主们很头疼,你不公布2009年的收费标准,就导致整个经营成本不可预测,到时标准过高,K厅又要突然再度涨价,消费者一定是吃不消的。
■相关回应
黄世球:“好心被雷劈”
对于这40家K厅业主不满和质疑自己的谈判成果,以及怀疑自己的“身份”,黄世球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开始就深深叹了口气道:“真是好心被雷劈呀”。
他说,之前他已召集过各协会会员就收费标准一事开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发了300个书面通知,最后到会的只有40家不到;后来又抽样性的发了70个短信通知,想最后再开一次民意会,结果只来了30家。
“4元/包房/天的标准,是我经过半年多时间不断杀价,好不容易‘杀’回来的。没人说这是‘决定’啊,我并没有替K厅做任何决定!我一直都跟会员们说,如果你们自己有任何意见的话,可以不要理这个标准,自己直接去谈谈”。
而至于有Ktv业主直指他是“天合的人”,黄世球哈哈大笑,“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过,很快他还是“难免失落”了一把:“哎,辛辛苦苦为会员谈利益,他们不买账就算了,还这么诋毁我……”
■记者访谈
音集协:天合收费规范合法
记者(以下简称记):音集协能公开自己所有会员名单和授权证明吗?
吕文举(音集协副总干事以下简称吕):所有会员名单在我们的网站上都挂着呢。
记:现在有部分K厅要重新跟你们谈收费标准,你们接受么?
吕:有业主存在不同意见、希望再次协商是很正常的现象。如果他们不认同广州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希望重新成立更具有代表性的组织来谈,音集协也很欢迎。
记:要补交2007年的版权费,业主们觉得很冤枉。
吕:《著作权法》2001年修订版中已经明确规定,使用权利人作品必须合理付费。国家版权局据此在2006年的公告中又明确规定,要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收费,这是合法的、具有行政效力的规定,已经明确了KTV从业者的法定、行政责任和义务。这与受权利人委托而成立的集体管理组织何时成立没有关系,集体管理组织受权利人委托在法律上是有“溯及力”的,也就是依法遵规追索收费的权力。
记:其他非音集协会员也来跟K厅收版权费,怎么办?
吕:对于其他非委托权利人投诉所产生的纠纷,音集协已经承诺提供“反担保”服务。
记:您觉得天合收费具有合理性吗?
吕:天合集团是音集协授权的合法服务商,其授权和运作过程符合国家各项法规。集体管理组织有权授权其他中介组织提供服务,这在法理、规范上都没有问题。天合本是“全国卡拉OK内容服务管理系统”的全国运营商,他们本来就要下到各地歌厅等场所铺设系统、提供服务,那么协会为了节约权利人的开支、避免重复建设而“搭便车”也委托他们收费,没有什么不对。
天合公司:
我们拥有授权证明
记:您知道昨天下午40家K厅开会的事情么?
卢耀华(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卢):知道,他们有告诉我,但我不清楚开会的内容。
记:业主们质疑你们作为一家企业收版权费的合法性,您怎么看呢?
卢:我们可以出示音集协的授权证明给他们。
记:音集协是非营利组织,但现在他们授权营利性的企业干活,必然会分流一部分上缴的版权费,业主们觉得不合理。
卢:音集协就是不授权我们,自己在各地办联络站,也是要花钱的呀,而且花得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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