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股份起诉上海恩捷专利侵权,索赔1.49亿元
恩捷股份12月17日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珠海恩捷被金力股份申请经济赔偿1.49亿,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
公告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珠海恩捷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份”)对上海恩捷和珠海恩捷提起诉讼。在起诉状中,金力股份声称上海恩捷和珠海恩捷侵犯其专利权,并申请经济赔偿共计14,900万元。
该案件中,原告为专利号ZL201810969215.2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为“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专利号ZL201810859589.9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为“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权人。
在起诉状中,原告声称被告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共同使用侵犯涉案专利权的侵权方法,大量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侵权产品,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ZL201810969215.2号、ZL201810859589.9号发明专利权,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立即停止使用侵犯该专利权的产品制造方法;要求判令被告立即销毁侵权产品库存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要求判令被告就ZL201810969215.2号发明专利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就ZL201810859589.9号发明专利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9,900万元,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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