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判决OPPO诉诺基亚全球费率为0.707美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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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OPPO诉诺基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一案【案号:(2021)渝01民初1232号】作出了一审判决,确认了诺基亚2G、3G、4G及5G标准必要专利组合全球性的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许可费率。该判决系我国司法机关作出的首个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判决。
因该案判决中涉及保密性内容等原因,该份判决目前的版本多处已做涂黑遮盖处理,但也可清晰看出重庆一中院对于该案审理重点,即诺基亚2G-5G专利组合的合理许可费作出的认定为:
5G多模手机单台许可费:
第一区:1.151美元/台;第二区(中国大陆地区)及第三区(除第一、二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0.707美元/台;
4G多模手机单台许可费:
第一区:0.777美元/台;第二区(中国大陆地区)及第三区(除第一、二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0.477美元/台。
可以看出,该许可费判决结果与诺基亚公开声明的5G专利许可统一费率3欧元/台的主张还是有不小的差异。
此外,重庆一中院在判决中认可了OPPO的主张,确认了手机行业的5G标准全球累积费率为4.341%-5.273%。
判决中也就5G多模手机中2G、3G、4G及5G各代际标准的价值占比作出了认定,5G-2G对应价值比例为50: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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