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电扇涉侵权被判赔格力185万
7月9日晚间,据“格力文传”官微消息,近日,格力电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格力电器表示,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案,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关于被诉侵权行为的事实,记者梳理相关资料发现,2021年7月12日,格力电器的委托代理人在公证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登录京东网站,进入“小米官方旗舰店”,该店铺显示有“米家小米电风扇落地扇塔扇无叶风扇直流变频节能米家APP智能互联BPTS01DM”产品图片及其信息,价格为349元,累计评价超5万,商品编号为100011886205。格力公司的代理人操作购买上述产品的订单显示,单号为212697732954,商品为“米家小米电风扇落地扇塔扇无叶风扇直流变频节能米家APP智能互联BPTS01DM”,商品编号100011886205,价格为349元,商品数量1件,实付款349元。
2021年7月14日,格力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公证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珠海市横琴公证处收取京东物流单号为JD0047706285012的包裹一件。该公证书附件显示,上述产品售出时所附的2021年7月14日《广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载明,货品名称为“米家小米电风扇落地扇塔扇无叶风扇直流变频节能米家APP智能互联BPTS01DM”,金额为349元,该票据加盖有京东利昇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格力电器称,正告各侵权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不过,针对格力电器发布的相关消息,7月10日,小米公司发言人回应称,经查,我司并没有收到有关电风扇(归属环境电器)的诉讼。
据澎湃新闻记者获得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民事调解书显示,一审原告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和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造梦者科技有限公司为小米旗下供应商和生态链企业。
根据天眼查APP,造梦者科技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为核心的企业。其大股东为公司实控人颜为,持股比例为20.4%,隶属于造梦者新风机集团,在其核心股东名单上没有小米关联企业的身影。而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全额持股,隶属于京东集团。
针对小米相关言论,格力电器随后又补充了更详细的信息,明确指出,“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我司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已向我司支付185万元。
此外,格力电器还特意备注指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从第三方数据看,小米空调今年以来增长迅速。根据奥维云网的数据,截至2024年第26周,在线上的空调市场,小米今年累计销量同比增长68.83%,销量市场份额为14.18%,同比增长5.21%,为线上第三大空调品牌。格力空调销量下降9.39%,市场份额18.87%,市场份额下降3.38%。
然而,小米空调的销量却几乎完全集中于线上市场。2024年上半年,小米空调线下市场份额仅为0.08%,同时期格力空调为30%。
今年6月28日在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针对近期网上有一些文章和短视频说小米空调销量超过了格力空调的言论,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表示,最近网上编造的谣言较多,“我们不断在打假”。她质问道,小米说自己(空调)第一名,全靠别的厂家做产品,你的技术是什么?“谁是第一,消费者心里有杆秤”。
- LG化学就电池技术专利起诉中国容百新能源子公司
- 巴黎法院裁定标致可以在法国继续生产摩托车
- 涉“Wi-Fi”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二审裁定书
- “自拍杆”实用新型专利批量维权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 巴黎法院确认对汽车车轮保护专利的域境外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