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成功在欧洲无效诺基亚5件专利
导言:根据欧洲专利注册网(European Patent Register)公开信息[1],截止到5月12日,OPPO针对诺基亚提起的10件专利异议案件中的8件已有结果:诺基亚5件专利被撤销,3件专利经修改后被维持。
去年我们在【诺基亚 v OPPO诉讼最新进展:OPPO已向EPO提起10起异议申请】一文中梳理过自2021年7月诺基亚与OPPO的全球专利战打响后,OPPO就着手对诺基亚欧洲专利发起了9件专利挑战案件(8件异议案件,1件无效案件)并加入1件第三方发起专利异议案件。目前,上述10件专利异议或专利无效案件中的8件都有了结果。
撤销理由:修改超范围、缺乏创造性……
1、2021年10月20日,OPPO针对诺基亚EP3092836“为机器类型的通信提供触发报告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向欧专局提出异议。异议程序期间,诺基亚向欧洲专利局(以下简称欧专局)提交了8套辅请求以修改其原专利权利要求。最后欧专局认为诺基亚的修改已经超出了原专利权保护范围,基于《欧洲专利公约》(The 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以下简称EPC)Art.101(2)、101(3)(b)的规定,于2023年2月8日作出撤销该专利的决定。
2、2021年10月20日同日,OPPO还针对诺基亚EP3298744“加强数据传输”专利提起异议。异议期间,OPPO提交了US2007280098、US7496113、WO2016184503、EP3298744等证据用于无效该专利,诺基亚则递交了11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辅请求用以保住自己的专利。2023年1月3日,欧专局作出撤销该欧洲专利的决定,理由是诺基亚的修改已经超过原权利保护范围。
3、2021年12月10日,OPPO针对诺基亚EP3162137“近距离服务的无线电资源分配”专利提起异议。异议期间,诺基亚提交了十几套辅请求,最终由于该专利缺乏必要技术特征、不清楚的原因,不符合 Art.101(2) EPC、Art.101(2) EPC的规定被撤销。
图:针对EP3162137诺基亚在异议期间提交的辅请求
4、2021年12月10日同日,OPPO还针对诺基亚EP3167669“为服务引入灵活支持的装置和方法”专利提起异议,该专利同样由于修改超范围、不清楚的原因而被撤销。
5、2021年12月26日,OPPO针对诺基亚EP3395029“用于根据SDU分段进行PDU格式化的方法、装置和计算机程序产品”专利提起异议。经口审后,欧专局认为该专利缺乏创造性而撤销该欧洲专利。
修改后有效:诺基亚缩小3项专利权保护范围
1、2021年8月25日,OPPO针对诺基亚EP3537635“前导语序列分配”专利提起专利无效。经口审后欧专局认为,该专利的权利要求4在修改后文本的基础上符合EPC要求,该专利在修改后有效。另外,针对该专利的中国同族专利CN200880119475.5,OPPO也提起了无效程序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去年8月2日作出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利要求6-18无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5维持有效。[2]
2、2021年10月6日,OPPO针对诺基亚EP3251300“用于执行无线电资源管理测量的方法和装置”专利提起专利异议,经口审后欧专局认为,该专利在修改后文本的基础上有效。
3、2021年12月30日,OPPO针对诺基亚EP3651442“一种向用户提供信息的装置和方法”专利提起专利异议,经口审后欧专局认为,该专利在修改后文本的基础上有效。
除了上述8件专利异议、无效案外,还有2件OPPO发起的专利异议案尚未经过口审,涉及诺基亚两项欧洲专利EP2087626、EP3716560,前者的上诉口审时间为2023年7月5日,后者的口审时间为2023年10月6日。
小结
上述诺基亚被维持的2件专利EP3537635、EP3651442是诺基亚与OPPO其他地区民事诉讼案件的同族专利,在权利稳定性层面有利于诺基亚推进民事诉讼,但由于专利权的维持是以牺牲保护范围带来的,后续可能会影响到民事侵权比对的范围和结果。另外, 该5件专利权被撤销的结果可能会进一步加深外界对诺基亚专利包质量的质疑。OPPO将如何利用专利异议结果在民事诉讼端抗辩?知产财经将持续关注。
注释:
1.https://register.epo.org/
2.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716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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