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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知识产权战略为国家产业升级战略保驾护航

日期:2011-12-09 来源: 作者: 陈长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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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金融危机和人民币升值背景下,尽快实现产业升级已经成了事关全局的紧迫任务。要顺利实现产业升级,就必须用好用足知识产权制度,各级政府和法院要从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为国家产业升级战略保驾护航。产业升级存在阶梯性,只有认清产业升级的阶梯性和路线图,才能让知识产权战略有的放矢。
 
关键词:金融危机 人民币升值 产业升级 知识产权战略
 
问题的提出
朋友送我儿子一个乐高拼插玩具,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家里陆陆续续买了很多拼插玩具。有“乐高”的、也有“X高”的、“Y高”的、“Z高”的,同样大小的玩具“乐高”能比其它品牌贵上十倍。很自豪的是,所有的产品都标有“MADE IN CHINA”,但是乐高是国际品牌,其余的是国内品牌,国内品牌中又以广东生产的玩具最好。我儿子问了如下几个问题:1. 为什么乐高比其它牌子贵这么多?2. 为什么乐高玩具做得比别人好?3. 为什么国内厂家做不到乐高这么好? 4. 什么是高科技?5. 为什么广东比国内别的地方造的好?6. 为什么乐高是中国制造的,却使用外国的牌子?7. 为什么外国造的东西不用中国的牌子?

五岁的孩子没有多少知识,但仔细想想,这几个问题实质上涉及到了产业升级的必要性(问题1,2和3),产业升级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问题6和7),产业升级的阶梯性和路线图(问题4,5-7)等三个方面。下面,笔者试图从这三个方面探讨如何让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于国家的产业升级战略。
 
产业升级的必要性
在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压力下,近年来人民币相对美元不断升值,致使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导的外向型经济的处境日益艰难,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导致的需求衰退又进一步恶化了大量出口型企业的生存环境。以玩具行业为例,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大量国外玩具品牌将委托加工地从中国转移到生产成本更低的其它国家和地区,同时国内品牌的玩具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降低,导致大量玩具生产企业关门倒闭[1]。又比如我国刀具行业每年生产高速钢切削刀具40亿件,遥居世界第一,然而,占总量80%的低端工具产品的出口价格比原材料的国际市场价还低,这些出口企业完全依靠国家出口退税过日子[2]。与日本广场协议后以房地产和股市为代表的资产价格急剧膨胀类似,很多资金从生产行业投入房地产和股市,导致了2009年资产价格的惊人高涨。资产价格的上涨必将通过通货膨胀传递到工资水平和生产成本上,进一步降低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在这一背景下,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导的外向型经济已经处于要么实施产业升级要么被淘汰的紧要关头。
 
产业升级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产业升级的核心是企业做强。企业界的人士都非常清楚,企业做强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如何生产出受消费者喜爱的产品?第二个方面是如何让消费者接受我们的品牌?第三个方面是如何保护我们的产品和品牌?实际上,这三个方面都与知识产权紧密相关。

第一个方面涉及到工业品外观设计和生产工艺的提升(与外观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有关)。
得益于艺术教育的普及,我国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升。数据显示,国内企业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一直呈迅速增长的态势,有部分企业(例如海尔、海信)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已经登上了国际领奖台[3] [4]。日韩的产品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市场击败欧美产品,并不是因为产品品质更高,而是主要依靠迎合国内年轻人喜好的外观设计。以日韩为鉴,我国各级政府应当强力推动美术院校与国内强力企业的合作,从国家层面推动国内企业外观设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此外,应当动员各级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大力保护我国重点企业的外观设计,无论侵权者是国内企业还是跨国巨头,都应当予以严厉打击。专利审查部门和各级法院也应当依法严格对待事关国家产业升级战略的外观设计专利,为重点企业提供合理的外观设计空间,扫除不必要的设计和销售障碍。这种做法是符合国际规则的。例如,近年来,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国会的压力下已经有针对性地收紧了优势行业的专利审查,目的无非是为跨国巨头提供有利的商业环境。

生产工艺上超越发达国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但也并非遥不可及。六十年代,“日本制造”在欧美市场意味着质量低劣,到了八十年代,“日本制造”在发展中国家就已经等同于质量优良了,到了九十年代,“日本制造”在发达国家也成了质量过硬的代名词。日本之所以能够在短短的二三十年时间里实现生产工艺的不断升级,主要取决于日本政府和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利用。首先,日本政府大力扶植重点企业引进欧美研究机构和企业的专利技术,构建先进的生产平台。其次,日本政府营造了有利于本国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比如,日本鼓励企业用好用足实用新型制度,鼓励企业对外国专利实施外围内挖的蚕食战略,即在外国专利保护范围的外围申请许多质量不高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在外国专利保护范围内部申请一些所谓的改进发明,以增加侵权诉讼或者技术转让时的砝码。久而久之,外国企业在日本的发展环境日益恶化,而日本企业通过用好用足国内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市场积累了大量的资本,并且通过对外国专利的解剖式研究使得生产工艺越来越先进,在许多领域都超越了技术原创者。正是日本政府和企业实施了正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和“精益化”生产工艺改进战略,才使得日本迅速实现了产业升级。近几年来,国家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并且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笔者认为,我们应当借鉴日本的发展道路,重新审视我国企业所处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制定好有利于国家产业升级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各个环节依法为国家产业升级保驾护航。我国政府首先应当从法律制定和实务层面上保护国内企业在引进的专利技术基础上获得的改进技术的独占权,其次应当学习日本的精益化生产工艺改进战略,鼓励国内重点企业充分挖掘已公开专利(尤其是和引进的生产线密切相关的专利)的技术潜力,对引进技术不光要“消化吸收”还要“推陈出新”。专利审批部门应当着眼国家产业升级的大局,从知识产权要服务于国家产业升级战略的高度把握好专利审批的尺度,一方面依法保护好国内企业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要严把专利审批质量关为国内企业创造通畅的发展环境。笔者曾经听审查员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他在审查某外国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时没有检索到相关专利文献,但总感觉不放心,经过补充检索和技术咨询才发现,该技术早已作为行业标准在全行业使用了不下五十年。还比如,某些国家的申请人惯用 “性能参数限定的权利要求”划定非常大的保护范围,很多情况下这种方式无异上宣称“在专利有效期内,只要别人产品的效果和我一样,无论结构上或方法上有多么大的不同,都侵犯我的专利权”,这种强盗专利一旦授权,无疑将严重扰乱国内企业的发展环境。

第二个方面涉及到品牌的建设问题(与商标的取得和经营有关)。品牌的建设是以产品质量为基础的,否则就会像当年的某些央视标王那样昙花一现。第一个方面的问题解决了,品牌的建设并不是难事。农夫山泉、娃哈哈、贝因美都是品牌建设的优秀案例。国家要给予国内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将它们从弱不禁风的小树苗培植成参天大树,然后利用资本优势在国际市场树立强大的品牌形象。此外,国家应当逐步提高出口产品的质检标准,限制有损“中国制造”形象的产品的出口。另外,国家应当积极地与国际主流媒体合作,扩大“中国制造”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第三个方面涉及到产品和品牌的保护问题(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取得和行使有关)。

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是在西方国家的压力下建立的,因此很多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如何保护好跨国公司的品牌以维护它们的在华商业环境,但是对于保护国内企业的品牌并没有特别的措施。例如,外国商标申请人至今仍然享受某些超国民待遇,例如外国自然人可以申请商标,但国内自然人就必须要提供个体工商执照才可以。为什么?无非是担心国内自然人抢注跨国公司的商标。还比如,佛山圣芳有限公司与世界大医药巨头之一的美国强生的“采乐”商标争议,历经11年马拉松式诉讼,佛山“采乐”才获得了清白之身。除“采乐”外,日化行业当年耳熟能详的其它国内著名品牌已经被跨国巨头通过合资并购的方式一一消灭或重创。笔者认为,我国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保护国内企业的产品和品牌:第一,我国应当清理一切有违国民待遇原则的法律和行政体系,为国内企业的健康发展扫清障碍;第二,应当严格审查跨国公司吞并国内优秀品牌的交易行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国内品牌被国外资本大鳄打掉;第三,有海外市场前景的国内优秀企业应当积极地在国外申请商标和维权;第四,政府应当通过各种手段保证国内品牌的广告量,例如鼓励国家媒体采用新闻播报、专访、论坛、竞赛、娱乐节目等方式积极推广国内品牌。

企业要保护好自己的产品,需要充分利用好专利制度。首先,要建立一个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局和代理人协会应当积极推动和鼓励审查员和代理人往国内企业流动,比如可以让对口领域的审查员到企业挂职锻炼。笔者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提出的“百千万”计划[5]的核心应当放在为企业培养优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上面,只有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了,才能真正地实现国家的产业升级目标。
 
产业升级的阶梯性和路线图
 
1)产业升级的阶梯性

产业升级的阶梯性与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是密切相关的,因为只有认识到当前优先发展的产业领域,知识产权战略才能有的放矢。产业升级的口号中国喊了很多年,但是这么长时间以来,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原因何在?关键原因就在于国内对于产业升级的阶梯性并未给予足够重视,而是走入了“高科技”的误区。国内的一些官员和学者,总是把产业升级等同于搞高科技,又把高科技等同于诸如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航天技术等等。

首先,产业升级不等于搞高科技。笔者认为,将产业升级等同于搞高科技的做法是战略性错误。首先,从统计学角度看,无论是产业规模总量还是就业人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航天技术等特殊行业占全国GDP的比重并不大,因此,这些产业可以布局于部分大城市周围,但并不能成为统领全局的发展方向。其次,这脱离了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的现实情况,违背了先易后难的发展规律。技术含量越高的行业,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大,超越的难度也越大。比如,我们在飞机制造等技术密集型领域的专利数屈指可数,但在很多民生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已经超过了外国申请人。因此,在民生领域超越发达国家的机会成本最低,理应成为产业升级的突破口。例如,统计显示,在先行发展的广东,轻工产品质量高踞全国第一,其已经进入了由代工生产到品牌建设甚至文化品牌经营的较高层阶[6],例如广东企业创作的动画片“喜羊羊和灰太狼”依靠文化品牌经营提升了广东省众多轻工企业在全国的市场竞争力。

其次,高科技不等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航天技术。什么是高科技?的确,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航天技术是高科技,但这远不是高科技的全部。事实上,高科技并不仅仅是那些神秘的东西,而是一个相对概念,指高于竞争对手的创新技术。大家从早上洗漱到晚上睡觉都会接触到高科技。比如,早上你可能在飞利浦的节能灯下用联合利华的洗发水、宝洁的香皂、高露洁的牙刷牙膏、欧莱雅的化妆品、吉列的刮胡刀片。这些产品的垄断地位的形成仅仅是因为铺天盖地的广告吗?非也!它们也代表了高科技,而且是产业规模很大的高科技。例如,这些企业不仅是商标申请大户,也是专利申请大户,每年都投入巨资研发新产品。如前所述,正是在这些被我们忽视的领域,蕴藏着我国产业升级的巨大机会。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一味追求所谓的高科技领域而放弃民生领域的战略是注定要失败的。事实上,我国作为人口众多、市场广阔的大国,不能完全照搬亚洲四小龙甚至日本的发展模式,产业发展应当上中下通吃,既不能局限于高科技领域,也不能忽视民生领域。就当前而言,从解决就业和实现产业升级的角度考虑,应当由易到难,将民生领域作为突破口。
 
2)产业升级的路线图

下面,笔者结合当前经济现实,就产业升级的具体路线图进行粗浅的探讨。笔者认为,我国实现产业升级的路线图应当是:
第一步,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架构下,建立由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广电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联合组成的产业升级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制定、管理可以有效地为产业升级战略保驾护航的知识产权战略。

我们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应当借鉴日本产业升级的成功经验。具体来说,我们要制定全面的知识产权战略战术,综合利用知识产权政策和产业政策,大力扶植民生领域的精英企业,鼓励这些企业走“精益化”产品改进路线,逐步取代外资品牌在国内的垄断地位。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从战略高度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法理和社会基础。知识产权制度和执行标准一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的利益诉求相匹配。即使是在最发达的美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制订、修改、判例也都无一例外地反映了美国国会的意志,更深层次地讲,反映了美国国内的财阀、行业、国家的利益诉求。我们的产业层次决定了我们不能照发达国家开的药方管理我们的知识产权事务,而要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道路。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应当把产业升级战略融入到专利和商标审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产业IP研究等日常工作中去。知识产权部门一方面要限制某些外国公司拿它们受本国鼓励的做法在中国跑马圈地,一方面要借鉴国际经验帮助本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挖好坑,安好桩,占好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在每一领域选择两三家优秀国内企业开展帮扶活动,例如选派审查员去企业帮助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架构,和企业合作建立行业专利跟踪系统,帮助企业就某项技术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等。
第二步,以民生领域为突破口,逐步取代外资品牌在国内中高端市场的垄断地位。

就民生领域来说,产品质量和性能往往没有太大差异,因此城市居民往往把品牌是否信得过排在第一位。现实情况是,在很多民生领域,国内品牌得不到消费者的信赖。另一方面,一些央企宁愿将其品牌用于房地产,也不愿涉足民生领域。当前,要求央企退出房地产的呼声越来越大。笔者认为,这些央企一般都具有非常好的品牌美誉度和品牌管理能力,让它们退到本已过剩的主业还不如退到诸如牙刷牙膏、洗衣粉、肥皂、洗发水、食品、服装等民生领域。比如,如果中粮集团生产婴儿奶粉,没有多少消费者会怀疑它的品质。在高端市场,缺资金、缺技术、缺知识产权管理经验的民营企业根本不是跨国巨头的对手。因此,央企需要重新进入民生领域,收复高端市场,时机成熟后再通过资本市场逐渐退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应当格外重视外观设计和品牌推广。

国家媒体应当在国内品牌推广上不遗余力。在很多民生领域,国外品牌都占据了国内媒体的大多数黄金时段。有关部门应当要求国有媒体通过访谈、竞赛、新闻等各种方式推广国内优秀品牌,并将这方面的工作成绩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重视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严格审查那些缺乏发明高度的所谓发明创造,通过审批手段保证国内优秀企业在市场上的自由发展空间,同时要切实保护好这些企业的核心产品和技术。工商部门和法院系统应当严格掌握侵权标准,既不能因为过度保护限制了国内优秀企业的发展空间,也不能因为疏于保护扼杀了国内优秀企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第三步,以国内巨大市场的强大哺育力为依托,通过蚕食国际巨头的国际市场削弱其市场实力。
研究日本工业发展史,不难发现,中国市场对于日本的发展居功至伟。中日建交后,日货在中国市场奇货可居,形成了绝对垄断地位,也直接促进了日本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同样道理,我们也应当以发展中国家市场为突破口,积累产业规模、资金、营销渠道和经验。
虽然中国的产品在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日益增强,但是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中国的品牌在这些国家高端市场的占有率仍然很低。究其根源,我们在民生领域缺少叫得响的大品牌,在销售渠道方面也缺少有国际影响力的商社。因此,笔者认为,国家应在依托国内市场培育出强势企业的基础上,鼓励这些企业以自有品牌进军第三世界和第二世界市场,创建或收购当地销售渠道,培植若干品牌的海外竞争力,并以此带动整个中国制造的美誉度。

第四步,以国家为后盾,利用资本运作的方式,并购国际一线品牌,形成世界级行业巨头。
民生产品是广告曝光率最高的产品,其品牌影响力往往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也是提升中国产品整体形象的最佳平台。我们国家应当利用当前过剩的资金,鼓励有一定基础的大企业并购民生领域的国际一线品牌,形成世界级行业巨头,进而掌握国际市场的话语权。

第五步,以行业领先的世界级行业巨头为平台,开展跨行业并购,逐步由民生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渗透。
诸如西门子、通用电气等跨国巨头,其涉足领域非常广泛,其规模甚至达到富可敌国的程度。这些跨国巨头客观上起到了整合其所属国产业链、为产品出口提供品牌平台的作用。我们也应当以行业领先的世界级行业巨头为平台,通过跨行业并购,实现由民生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渗透,形成跨界巨无霸。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整合国内产业链,提升中国产品的整体竞争力,从更高层次上实现产业升级。
 
结语
综上所述,在金融危机和人民币升值背景下,尽快实现产业升级已经成了事关全局的紧迫任务。要顺利实现产业升级,就必须认清产业升级的阶梯性和路线图,用好用足知识产权制度,各级政府和法院要从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为国家产业升级战略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中国轻工业网www.clii.com.cn;
[3] 海尔公司网站www.haier.com;
[4] 海信公司网站www.hisense.com;
[5]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sipo2008;
[6]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gdqt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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