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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企“单挑”德国百年文具企业 两年就为一项专利

日期:2008-06-13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作者: 杨德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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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德国J.S.施德楼有限责任及有限合伙两合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告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黄联鑫作为第三人同时被诉。对于本次专利纠纷的判决结果,黄比较乐观。因为之前三次交锋,他已经让“施德楼”“丢脸”一次,“难受”两次。

  双方“结梁子”已久

  2006年11月20日,法兰克福上海办公文具展,温州文达文具有限公司和“施德楼”都是参展商。开幕不久,早有准备的文达文具总经理黄联鑫就拿着专利带上律师造访“施德楼”展位,对其说,“施德楼”的某款产品侵犯了他的专利,必须立即撤展。

  这对一家具有170年历史的跨国文具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件相当“丢脸”的事情。黄联鑫说,温州文具企业在德国法兰克福参加文具展时,许多德国厂商就拿着专利频频要求温企当场罚款并撤展,这方面“施德楼”是“积极分子”,难受过的温州文具企业不是一两家。

  “去德国你让我们不舒服,来中国我也让你难受。”黄联鑫认为,以专利来挑战以专利见长的国外企业,第一是为温州文具争一口气,第二也可以检验自己的专利水平。这个很有“师夷长技以制夷”味道的挑战行为,在温州制笔协会会长史信光看来,实在是“难能可贵,勇气可嘉”。

  这样的事件,看起来很有被压迫久了奋起抗争的意味。或许温企在交出第一笔罚款之后,“梁子”就已经结下了。

  “施德楼”的两次“难受”

  黄联鑫持有的这项专利是一种“展示笔盒”。“施德楼”2006年11月在上海“丢脸”之后,立即向国知局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郑书利表示,这项专利共有10项权利要求。国知局复审委审查之后宣告,其中3项有效。

  对于这样的判决,“施德楼”和黄联鑫都不服。“施德楼”的目的是要该专利全部无效,而黄联鑫的目的恰恰相反。于是,双方一起诉讼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让“施德楼”“难受”的,是它仍然受制于温州的小企业。

  2008年4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国知局复审委的决定。“施德楼”还要上诉,说明这个判决让它依然“难受”。郑书利认为,虽然不服,不过也能接受,毕竟证明了专利的有效性。黄联鑫也认为其目的已经实现,为一项专利和一家跨国企业过招两年,胜了两次,已经证明了温州文具的技术实力和信心。

  这个貌似蚍蜉撼大树的专利维权行为,史信光认为意义重大。他表示,温州文具年产值30多亿元,其中60%出口。往年出国参展,不少企业都要缴纳大笔侵权保证金,近年来这种现象已很罕见,原因是行业内已经形成浓厚的自主创新氛围,大小企业都加大了研发投入,去年的专利申请量保守估计也有2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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