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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判赔5万

日期:2017-11-0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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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饿了么平台订餐,竟然看到“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广告,而事实上两个平台的销售价格却相同,这种虚假宣传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已审结此案,一审判决饿了么向美团点评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5万元。

餐饮商户猪粉世家小吃店同时入驻了美团外卖和饿了么两个平台,提供的菜品种类基本相同,同一菜品的销售价格也相同。饿了么却连同商家在其订餐页面上推出了一张名为“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优惠券。事实上,这只是针对饿了么新用户的优惠活动,新用户花0.1元购买后,在付款时可以减免20元。而美团外卖也推出了类似针对新用户的优惠政策,双方的优惠力度是一样的。

同时,除了猪粉世家小吃店外,饿了么在杨铭宇黄焖鸡(南光路店)外卖、凉皮先生外卖等20余家餐饮商户的订餐页面上也推出了类似的优惠券,均包含“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字样,并在饿了么订餐页面多处予以展示。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饿了么提供的优惠券使用“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作为商品名称,这种片面的宣传和对比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因此被认定为虚假宣传行为。饿了么与美团外卖属于经营同类竞争业务的经营者,这种虚假宣传行为会减少消费者在美团外卖进行交易的机会,给美团外卖品牌和经营造成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等相关法条的规定,饿了么的这种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7年9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令饿了么立即停止侵权,就侵权行为刊登声明并保留七日以消除影响,向美团点评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等共计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