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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葫芦娃兄弟”因侵权止步

日期:2020-11-05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张彬彬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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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大连中院)就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美术制片厂)起诉大连政德软件有限公司(下称政德公司)侵犯其“葫芦娃”等作品信息网络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政德公司赔偿上海美术制片厂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头顶葫芦冠、颈戴葫芦叶项圈、腰围葫芦叶围裙”,葫芦娃这一经典形象出自上海美术制片厂的《葫芦兄弟》系列动画片。上海美术制片厂发现,在名为“奔跑吧葫芦娃兄弟”的游戏App中同样有“葫芦娃”“蛇精”“爷爷”的形象,并且这些形象与其享有著作权的“葫芦娃”“蛇精”“爷爷”美术作品相比,其整体形象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上海美术制片厂认为,该行为涉嫌侵犯其著作权,便将该App的开发者政德公司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下称西岗法院),诉讼请求包括政德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等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等。


经审理,西岗法院认为,政德公司“奔跑吧葫芦娃兄弟”App中使用“葫芦娃”“蛇精”“爷爷”的形象与涉案美术作品在外观特征、颜色、整体构图方面均极其相似。在未经上海美术制片厂许可或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政德公司的行为构成对涉案美术作品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虽然在案件审理期间,涉案侵权App已经被删除,但政德公司仍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根据“葫芦娃”等美术作品的市场知名度,政德公司的经营规模等,西岗法院最终酌定赔偿数额为6万元。


随后,政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大连中院并称,其并非涉案App的上传者和制作者,而且一审法院裁判赔偿数额过高。


大连中院经审理认为,该App的下载平台“应用宝”的登记信息显示,被诉侵权“奔跑吧葫芦娃兄弟”App的登记发起人为政德公司,联系人为政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且上传了政德公司的营业执照,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政德公司系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政德公司表示其企业名称被盗用,但证据不足,且系派生的另一法律关系,该院不予进一步审查确认。


对于赔偿数额,大连中院认为,该案公证书中公证了三款涉嫌侵权的App,维权合理支付的费用应予以分摊,并认为政德公司主张“奔跑吧葫芦娃兄弟”App系免费软件无收益,赔偿金额过高的主张具有一定合理性,最后酌定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