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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播漫画作品 “漫画帮”赔偿腾讯动漫32.3万元

日期:2016-07-12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姜旭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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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妖小红娘》《2B家庭欢乐多》《君临臣下》《塔奇》《山河社稷图》是腾讯动漫平台上热门原创漫画作品,广受读者欢迎。其中《狐妖小红娘》在腾讯动漫上的点击率已突破21.33亿次,并给改编成动画等其他类型作品。然而,2015年,腾讯动漫发现上海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移动端漫画阅读软件“漫画帮”非法传播上述5部作品,严重伤害了原作者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随后,腾讯动漫将“漫画帮”诉至法庭,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系列案作出判决,认定“漫画帮”侵权成立,判赔腾讯动漫32.3万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12年的腾讯动漫,是国内颇具影响力的动漫网络平台。截止2016年6月,腾讯动漫网络平台作品总量超过2万部,签约作品数超过7000部,其中超过500部为全版权作品。这里面既有腾讯动漫斥巨资采购的版权内容,也有同原创作者合作提供的作品,还有签约作家创作的作品。

  然而,网络侵权盗版给这些作品以及原创作者带来严重的伤害。腾讯集团法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以《狐妖小红娘》为例,该作品系杭州幻想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下称“幻想岛公司”)员工庹新科(笔名“小新”)、樊鹏飞(笔名“盘丝大仙”)共同创作的原创漫画作品,并于2013年10月14日在腾讯动漫平台网站发表并连载。根据幻想岛公司与员工庹新科、樊鹏飞的约定,两位作者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而其他著作权归幻想岛公司享有。该作品连载后,受到广大网友的热爱,长期位居腾讯动漫平台“人气总榜”“少年漫画榜”前十名,并获得有“中国动漫第一奖”之称的腾讯动漫“星漫奖”2014年最佳少年漫画。

  2014年4月29日,腾讯动漫与幻想岛公司签署了《漫画作品授权许可合同》,并随该合同向腾讯动漫出具了《狐妖小红娘》漫画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证明书及打击盗版授权书,在发现有第三方侵犯漫画作品著作权时,腾讯动漫有权单独以自己名义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015年7月,原告发现被告开发并运营的手机APP“漫画帮”中,未经原告许可传播《狐妖小红娘》作品,用户可以在软件内在线阅读并下载该作品。经核实,“漫画帮”软件中提供的《狐妖小红娘》作品与原告经授权使用的《狐妖小红娘》作品完全一致。腾讯动漫认为,“漫画帮”的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包括维权支出)的民事责任。

  该负责人介绍,腾讯动漫同样获得了《2B家庭欢乐多》《君临臣下》《塔奇》《山河社稷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代原作者进行维权等相关权利。在发现“漫画帮”涉嫌侵权行为时,遂将其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的诉求,判决“漫画帮”侵权成立,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32.3万元。

  腾讯动漫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腾讯动漫将加大对动漫作品的维权力度,以便更好的维护原创作者、相关权利人和读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