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
完美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笑傲江湖OL》风靡一时,玩家众多,于是有人从中看出了“商机”。三男子因架设该游戏私服并收取玩家充值款,昨天被海淀法院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并判处刑罚。
被告人何某、厉某、罗某在网络上相识。2013年10月底,何某通过论坛从一外国人处以3万美元的价格购买“笑傲江湖OL”网络游戏程序。后何某负责运营、租用服务器等,罗某负责编写、修改程序,厉某负责上传服务端、调试客户端登录游戏等。游戏程序修改完成后,三人租用美国、香港的服务器,通过私服论坛进行推广吸引玩家,自2013年11月起,开始运营“笑傲江湖”私服并通过销售元宝(游戏币)进行营利,收取玩家充值款共计31万余元。2014年2月21日,完美公司通过内部手段检测到有人利用公司的技术手段在外地开设私服并报警。同年4月15日、4月17日,何某、厉某被抓获,10月21日,罗某投案自首。后何某、厉某、罗某由各自家属分别代为向完美公司赔偿了10万元和20万元,完美公司对三人表示谅解。
庭审中,三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运营其网络游戏软件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三名被告人均系初犯,到案后能积极退赔和弥补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认罪态度较好,最后,法院从轻判处何某、厉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6万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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