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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池》版权方被侵权 获赔一万元

日期:2014-12-11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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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韩寒小说《一座城池》被有声小说版权方起诉优听radio”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民三庭大法庭公开审理。 

        原告方杭州果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说,小说作品《一座城池》的作者是韩寒,其作品深受读者欢迎,而他们公司取得了韩寒的合法授权,享有这部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今年5月调查发现,优听无限传媒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没有经过许可,通过他们运营的优听radio客户端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收听和下载服务,从中获得利益。原告方认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所以起诉到法院索赔5万元。 

        而优听公司则答辩称,首先这个涉案客户端上传的有声小说不是他们公司制作的,他们仅仅提供网络连接服务,这个小说的链接是发自第三方网站喜马拉雅网。第二,他们在收到起诉书之后立即对涉案作品进行了屏蔽处理,做出了合理反应。第三,认为这个链接服务是免费的,他们没有获取经济利益,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今天上午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在本案中权利人果麦文化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涉案的优听客户端软件在手机上安装并连接互联网后,可以在线收听和下载利用涉案作品制作的录音文件,从播放器的界面设置到涉案作品的查找、收听及下载过程来看,整个访问过程始终是在这个客户端自身的界面下完成的,没有显示任何第三方网站的来源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就足以使公众理解为这个涉案作品就是优听制作提供的。法院认为,即使像优听公司所说的这个涉案作品绝大多数内容都来自第三方网站喜马拉雅网和懒人听书网,那么这种链接属于定向链接,而不是开放式的链接,客观上优听有审核被链接作品来源合法性的义务和条件,但是他们没有进行审查,所以认为优听无限公司通过优听radio客户端软件使公众可以在他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没有取得原告方果麦文化公司的许可,所以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要求优听赔偿损失的诉求于法有据,所以法院予以支持。关于赔偿数额,法院认为原告方没有充分说明索赔的依据,所以最后依据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优听无限公司的侵权情节、侵权后果、主犯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酌定由优听赔偿果麦文化公司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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