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私开天龙八部游戏牟利130万 五人侵犯著作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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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间,家住福建省连江县的无业青年邱某、陈某等五人在未经著作权人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许可,在福建省连江县私自架设、运营“无双天龙”、“土豆天龙”等天龙八部游戏私服,采取向玩家出售游戏币的方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牟利,非法获利人民币130余万元。
经鉴定,上述两游戏服务端程序与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游戏服务端程序是一致的。2013年7月16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以上五人提起公诉。
2013年8月,徐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五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五被告人犯罪情节、数额及具有的量刑情节,法院一审判决五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合计人民币103万,追缴违法所得79万元。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五名被告人作案年龄小,最大的只有23周岁,最小的不满19周岁;文化层次低,除一人中专文化外,主犯和其他从犯都只有初中文化。他们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是法律意识的淡泊和侥幸心理作祟,想利用自己的一点小聪明,走不劳而获、少劳多获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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