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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大脑”被侵权 风行公司再遭禁令

日期:2014-04-03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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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风行公司)发出诉讼禁令,要求风行公司立即停止通过风行网、风行播放器PC版、Windows Phone版、iPhone版、iPad版、Android版以及Android平板版传播江苏卫视已经制作播出和即将播出的《最强大脑》综艺节目。据悉,此前不久,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聚力公司)以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风行公司诉至海淀法院。 
        上海聚力公司诉称,其经授权依法享有《最强大脑》节目2014年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享有对在上述授权期限内非法使用授权节目的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风行公司未经许可,在其所有并经营的风行网上非法提供《最强大脑》节目的在线播放服务,且在上海聚力公司向风行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后,风行公司仍未采取任何措施,继续实施侵权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诉讼过程中,上海聚力公司向海淀法院申请诉讼禁令,其称江苏卫视制作播出的《最强大脑》是其花费巨资引进的、具有很强时效性的视听综艺节目,若不及时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将为其带来巨大的损失。故其请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将江苏卫视《最强大脑》综艺节目的所有视频从风行网、风行播放器PC版、Windows Phone版、iPhone版、iPad版、Android版、Android平板版中下线,不仅包括江苏卫视已经制作播出的,还包括即将制作播出的《最强大脑》节目视频。 
        经约谈双方当事人,并追加长江龙新媒体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进行初步核实后,海淀法院认为,上海聚力公司提交的证据表明,该公司经长江龙新公司授权取得了包括《最强大脑》节目在内的多个节目的独家授权,有权通过计算机终端、移动通讯终端、平板电脑、手持数字影音播放设备、其他带互联网接入功能的播放设备等终端,在授权平台上以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服务的方式使用授权节目,并可转授权、以自己名义对非法使用授权影视节目的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风行公司在其经营的风行网、风行播放器相关版本提供2014年《最强大脑》的在线播放服务,却又未能就《最强大脑》播放行为的合法性提交充足证据。鉴于《最强大脑》是时效性较强的热播综艺节目,如果风行公司在无充分证据证明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继续传播,极可能对上海聚力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为避免上海聚力公司可能受到的损害进一步扩大,3月28日,海淀法院向风行公司发出禁令,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或2015年12月31日止(以两者之中较早者为截止期限)。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