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MP3侵权案判决 国际唱片协会告百度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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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即将2年的国际唱片协会诉百度MP3侵权一案终于有了结果。昨天,记者从百度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宣布了该案的判决结果,法院判定百度MP3搜索合法,并驳回包括环球唱片、索尼BMG(香港)及华纳唱片3家国际唱片公司对百度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国际唱片协会再次败诉。
据了解,MP3搜索是百度最受用户欢迎的产品之一,在中国互联网音乐搜索中占有超过8成的市场份额,不过因为百度提供国内外大量音乐的搜索和下载引导功能,惹得国际唱片协会两次均以侵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2005年6月,国际唱片协会首次以百度MP3侵权为由,将百度诉上法庭,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国际唱片协会败诉。2008年2月,国际唱片协会收集了新的证据后,再度将百度告上法庭,不过这次仍然以败诉收场。
法院判决认为,百度向网民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而非侵权MP3音乐,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彦律师表示,国际唱片协会对百度之所以连续两次在本案中败诉,在于其没有找到互联网数字音乐侵权的真正主体。
孙彦认为,搜索引擎作为互联网时代最有效的信息获取平台,其实不仅没有侵犯唱片公司的音乐版权,相反却可以帮助唱片公司更快发现侵权信息,甚至还可以推动唱片公司在互联网发展新的商业模式并取得更大的成功。他表示,从互联网产业链上看,百度和唱片公司不应该是一对冤家,而应该是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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