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被诉卖盗版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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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该起著作权纠纷案件。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经公证处公证,原告在杨某、李某分别开设于淘宝网的网店上购买了《盗墓笔记4》。经检查、核对,该图书质量低劣,其特征与正版图书不符,可以认定为盗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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