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署名主编却不知情 南怀瑾相关读物出版方成被告
字号:
原告史先生诉称,自己是自1996年7月起即担任南怀瑾先生的著作《禅海蠡测》和《佛教禅定》等书的责编,多年从事宗教文化出版和研究工作,在宗教文化界享有盛誉。
原告发现被告出版社于2009年1月出版了署名原告为主编的《南怀瑾大师的解脱智慧》、《南怀瑾大师的人生智慧》两本出版物,但原告并不知情,并且与被告没有任何关系。
原告认为,公民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书名的作品属于著作权侵权行。故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侵权赔偿金50000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5000元。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