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权案一审判决不服 张学友演唱会主办方提起上诉
字号:
去年4月30日,鸿翔风采主办了“张学友好久不见中国巡回演唱会(杭州站)”。演出结束不久,音著协将包括鸿翔风采在内的3家演出组织单位告上了海淀法院,指出张学友演唱的30多首歌曲中有8首作品已授权给音著协管理,3家组织单位没有征得其同意就擅自使用上述作品,构成了侵权,并索赔19万余元。海淀法院经过审理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主办单位被判赔偿音著协9.0191万元。
目前,内地未对演唱会中音乐作品的使用费进行明确规定,实施过程中,通常是由相关方协商确定。鸿翔风采负责人称,演唱会举办前,公司曾就涉案歌曲的使用与音著协进行协商,并表示愿意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条件是对方必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费授权文书和收费标准文书。但音著协提出的使用费过高,而且未能提供合法的收费依据和标准。“公司在没见到上述材料和文书的情况下拒绝支付音著协要求的款项,并非有意侵权。去年我们曾经成功操作了张学友、刘德华各三场演唱会,一直坚持严守商业规则。”
鸿翔风采负责人称,音著协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明其权利的材料是在去年10月8日取得的,而张学友杭州演唱会是去年4月30日举办的,故主办方认为当时音著协根本没有向他们收取费用的权利。“公司已经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所以判决书并未生效。我们希望二审时能得到一个合理的结果。”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