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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播放下载“亮剑”等影片 三网络公司成被告

日期:2008-05-1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伊莉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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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三起知识产权纠纷案。

  因涉嫌未经授权,在其网吧经营的网站上提供《亮剑》、《功夫无敌》和《恋爱法则》三部电影的在线播放和下载等服务,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起诉迈视(北京)网络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海侧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家网络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三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并赔偿其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等合理开支。

  原告诉称,原告经授权享有电视剧《亮剑》和电影《功夫无敌》、《恋爱法则》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被授权独家行使上述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三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其经营管理的网站向公众分别提供上述三部影片的在线播放和下载等互联网服务。

  在起诉书中,原告指出,电视剧《亮剑》系优秀剧目,在国内有极高的社会知名度,深为业界及广大网民所熟悉和关注,新浪网报道《亮剑》有超过10家电视台热播,每一集版权购买价18万元,且荣获多种奖项,具有非常高的市场商业价值;影片《功夫无敌》因新浪、腾讯等大型新闻网站相继报道,具有极高的社会知名度,深为业界及广大网民所熟悉和关注,具有非常高的市场商业价值;《恋爱法则》系受观众喜爱的韩国影片。

  原告认为,按2007年中国网民总人数2.1亿折算,每日访问播放《亮剑》的被告迈视(北京)网络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的人数接近10万,每日访问播放《恋爱法则》的被告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的人数超过100万,原告就涉案影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收益因三被告行为导致大量网络用户分流,致使原告遭受了巨额经济损失,同时三被告因此获得的广告等方面的收益数额巨大。原告认为,三被告未经授权,以盈利为目的,分别在其网吧经营的网站上提供上述三部电影的在线播放、下载等服务,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三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并赔偿其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等合理开支。

  据了解,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还同时针对不同网吧提起了多个诉讼。这是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高院针对此类案件做出公开表态后,朝阳法院受理的又一批网吧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