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一家傍名“腾讯”的企业被处罚
——企业命名莫要搭便车蹭热度!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称滨海市场管理局)对腾讯区块链(天津)有限公司(下称涉案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未经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许可,擅自将“腾讯”二字作为企业字号登记注册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其变更企业名称,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目前,该公司已更名。
无独有偶,就在不久前,一家名为腾讯传媒株式会社的韩国公司因擅自使用腾讯公司合法持有的注册商标、标识等,被韩国首尔中央区地方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其再使用“腾讯”名称。
如今,知名企业名称被他人抢注为公司字号的案例屡见不鲜,不仅挤压了合法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还会造成市场的混淆和不必要的商誉损害等。因此,企业经营者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他人抢注自己的企业名称等。
抢注企业名称遭受处罚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后了解到,涉案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7日,从事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区块链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涉案公司取名为“腾讯”的行为引起腾讯公司的不满。腾讯公司向滨海市场管理局投诉称,其在1998年11月成立之初就以“腾讯”作为企业商号进行经营,早在2016年就已经在区块链领域布局,并注册了“腾讯区块链”商标,涉案公司未经腾讯公司许可,使用“腾讯区块链(天津)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名称,并登记注册了公司,该公司的抢注行为对腾讯公司的区块链业务造成了严重影响。
滨海市场管理局受理该案后,讯速展开调查后认定,“腾讯”作为企业字号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涉案公司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8月20日,滨海市场管理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月27日,涉案公司将名称进行变更。10月15日,滨海市场管理局对涉案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考虑到该公司在使用“腾讯”作为企业字号期间未开展经营,社会影响小,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罚款3000元。
这已不是腾讯公司首次遭遇企业名称被抢注。今年2月14日,腾讯传媒株式会社在韩国注册成立。该公司在其注册运营的Tencent Media网站上,不仅大量使用了腾讯公司的办公区图片,还以“腾讯传媒”等名义宣传自身业务、开展商业活动等,严重影响了腾讯公司韩国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合作代理商的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腾讯公司向韩国首尔中央区地方法院提起禁令救济。韩国首尔中央区地方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该公司使用“腾讯传媒株式会社”的企业名称等。
周密布局维护合法权益
企业名称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除企业自身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但由于企业名称注册具有地域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会有个别企业故意将自己的企业名称与知名企业的名称混同,攀附知名企业的声誉,进而损害他人权益。
知识产权律师张元媛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名称被抢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当权利人想要在同一主管机关的辖区内申请注册公司时会因字号被占用而无法获得核准,最大的风险在于企业名称被抢注后,抢注者对名称的使用具有不可控性。举例来说,抢注者可能在业务宣传时称自己是权利人的关联公司,或借助权利人的影响开展与权利人相关业务,更严重的可能是,抢注者利用公众对权利人的信任实施犯罪行为,给权利人的声誉、利益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企业名称被抢注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权利人在实际维权中会面临各种难题。据处理上述两起案件的腾讯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企业名称均系经行政机关核准注册,要结合个案证据证明对方“恶意”或者该名称可能造成混淆,都是能否成功维权的难点。尤其是海外维权时,由于可以借鉴的经验非常少,在维权的决策和执行中会面临更多困难。以腾讯公司在韩国的维权经验来看,主要面临调查取证难、维权成本高、法律及程序方面不熟悉等难题。比如,在取证环节,韩国侵权企业表面上同意替换相关侵权内容,实际上不仅没有停止侵权,还加大了该公司在韩国的推广力度,以腾讯公司韩国分公司的名义,诱骗他人签订合作合同。由于语言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权利人很难进行高效率取证。“因此,权利人在海外维权过程中,切忌经验主义,搜集证据的范围应当尽量广泛,从涉嫌侵权的内容到形式都需要与当地律师充分沟通,并将筛选证据的工作交给当地的律师。”该负责人介绍。
对此,张元媛表示认同并指出,当权利人在海外维权时,还会面临对当地法律、法规不熟悉的问题,这就需要临时去了解侵权发生地的法律、法规,包括判定侵权的依据和标准、权利受损的救济方式以及对应的维权周期等,选择和聘请在当地有丰富维权经验的律师,有助于权利人维权。
对于屡见不鲜的抢注行为,权利人该如何应对?张元媛建议,可采取“提前布局+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措施。在提前布局方面,权利人可采取在目标市场提前设立分公司、积极在海外市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等方式。当遭遇企业名称被他人抢注情形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行政、司法等方式寻求救济,即向行政机关(监督检查部门等)投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也可以尝试直接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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