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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无效率和诉讼

日期:2020-10-27 来源:知识产权理想国 作者:肖振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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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说标准必要专利时,基本就是指通信领域和音视频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SEP)。


音视频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一直在暗中收费,比如MPEG标准组织的专利池专利权人;通信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则一直处于明争暗斗状态。

自然而然,我们看到的基本是关于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榜单、许可费和诉讼类文章,主要的专利权人包括华为、中兴、高通、爱立信、诺基亚、三星、LG、英特尔和夏普。

通信领域专利广泛应用于手机、电脑、pad、智能汽车和智能家居产业。

以手机产业为例,手机生产商、代工厂和通信元件供应商都可能面临SEP专利权人收费,如手机生产商如苹果、三星、华为、OPPO和小米;代工厂如富士康、和硕、华勤、OPPO和比亚迪;通信元件供应商如高通、三星、博通、联发科、Qorvo和英特尔。

上述通信产业公司与通信SEP专利权人之间发生专利纠纷是必然的,发生纠纷的原因为是否要付专利费、谁付费和付多少费。

在我国发生了多起国内外公司的通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当专利权人发起专利侵权诉讼,被诉侵权人则通常选择无效涉案专利。

本文将对四起专利诉讼的专利无效结果进行分析,一是专利权人选择SEP专利起诉的比例,二是涉案SEP专利的无效结果。

选取的四起专利诉讼为:中兴和华为、华为和三星、夏普和OPPO、高通和苹果,分别代表国内公司互诉、国内公司诉国外公司、国外公司诉国内公司、国外公司诉国外公司。

国内公司互诉:中兴和华为

双方互诉始于2011年,华为在欧洲对中兴发起专利侵权诉讼,中兴则在中国发起反击,之后双方在国内诉讼的涉案专利近100件,直至双方在2017年1月达成和解。

中兴对华为发起了47起专利无效,SEP专利12件,占比25.5%;无效决定中维持有效32起,占比68.1%,全部无效7起,占比14.9%。

华为对中兴发起了35起专利无效,SEP专利14件,占比40%;无效决定中维持有效24起,占比68.6%,全部无效8起,占比22.9%。

国内公司诉国外公司:华为和三星

华为于2016年5月在美国和深圳对三星发起专利侵权诉讼,之后进入互诉阶段,双方在国内诉讼的涉案专利近40件,直至双方在2019年2月达成和解,华为在双方和解之前是占据主导权的,三星在国内多次败诉且面临禁售。

三星对华为发起了13起专利无效,SEP专利4件,占比30.8%;无效决定中维持有效6起,占比46.2%,全部无效3起,占比23.1%。

华为对三星发起了22起专利无效,SEP专利14件,占比63.6%;无效决定中维持有效6起,占比27.3%,全部无效13起,占比59.1%。

国外公司诉国内公司:夏普和OPPO

夏普于今年年初在日本、欧洲和中国发起对OPPO的专利侵权诉讼,OPPO选择在深圳起诉夏普违反FRAND原则和在日本起诉夏普侵权其快充技术。

目前仅查询到OPPO对夏普发起的专利无效数据,而且双方专利诉讼尚未结束,传闻OPPO对夏普发起了数十件专利无效,因而专利无效数据仍会增加。

OPPO对夏普发起了11起专利无效,SEP专利11件,占比100%;无效决定中维持有效2起,占比18.2%,全部无效7起,占比63.6%。

国外公司诉国外公司:高通和苹果

这起专利诉讼的有趣之处是纠纷始于苹果公司对高通先提起了索赔10亿美元的诉讼,指控这家芯片制造商对其芯片产品收费过高,发生于2017年1月,相当于是实施专利权人向专利权人发起索赔,结果必然是作为专利权人的高通向苹果公司发起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公司对高通是没有专利侵权反击机会的,同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也必然是失败的,苹果公司的初衷是降低许可费,最终苹果公司和高通于2019年4月达成和解。

苹果公司对高通发起了35起专利无效,SEP专利8件,占比22.9%;无效决定中维持有效20起,占比57.1%,全部无效5起,占比14.3%。

用两个图表概述和展示上述单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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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合计专利无效163起,SEP占比38.7%,无效决定中维持有效占比55.2%,全部无效占比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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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可探讨的观点:

1、通信领域技术实力越强的华为和高通,专利诉讼的SEP占比越低。

2、通信领域专利实力越强的华为和高通,专利权全部无效率越低。

3、三星和夏普的专利权被全部无效率均约为60%,偏高。

4、和解是通信领域巨头们专利诉讼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