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修改法律,提起侵权之诉前必须发送律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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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日第47-FZ号“商业诉讼法典修订案”规定,只有在当事人试图自行解决案件后才可以向商业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早于律师信发送后30天内。
新要求被并入到《商业诉讼法典》第4条第5部分,该法典还规定了例外情形:
--存在具有法律上的重大意义的事实;
--涉及因违反正当程序权的赔偿;
--破产;
--公司纠纷;
--保护团体的法律权利和利益;
--商标未使用撤销案件;以及
--挑战仲裁裁决。
总体说来,俄罗斯的这个新法并未对诉前律师信的内容作出规定,不过律师信还是应足够向法院表明原告实施了诉前程序,否则的话,法院就可以自由裁量是否驳回诉讼或驳回部分诉讼请求。
在合同案件中,合同双方应在律师信中写明诉前纠纷解决机制,出现了何种违约行为,任何可能的和解条款以及截止日期。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我们建议律师信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其他详细信息;
--俄罗斯语的律师信抬头;
--争议的知识产权,如果获得注册则提供权利书副本;
--简单概括案件侵权事实,涉及专利的,则应指出被侵犯的权利要求;
--希望获得的救济,比如金钱数额、禁令等等,以及
--如果权利人不希望适用法定的30天日期,则应写明做出决定的截止日期。
诉前纠纷解决程序的理念是减轻法院的负担,但是对原告来说并一定有利。比如,在域名抢注案件中,这个程序很可能弊大于利,如果收到了律师信,抢注人会将涉嫌侵权的域名注册转移到其他国家或者转让给俄罗斯另外一个偏远地区的新所有人,这样完全不利于域名的索回。在发送律师信的同时申请临时禁令就可以避免此种情形的发生,不过,法院并不一定能在律师信中设定的回复截止日期前授予该禁令。
在专利案件中,专利权人必须向涉嫌侵权人发送律师信并要求其在30天内回复。在30天的等待期限内,收信人可以向专利局提起专利撤销之诉,无需提前告知专利权人。不过,这种先发制人的做法并不能剥夺专利权人在30天后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利。
尽管此次俄罗斯法律修改的目的是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不过时间会告诉我们此次修改是否无意识地也对原告的部分知识产权产生了损害。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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