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资助合作项目下的中小企业IP挑战和机遇
2023年3月21日,欧盟知识产权服务台(European IP Helpdesk)推出以研究和创新(R&I)合作项目中的知识价值为重点的专题更新,包括了各种有用的资源,可以更详细地探索研究成果和科学知识的价值。
此次最新推出的文章题为《欧盟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背景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挑战和机遇》,指出欧洲研究与创新资助计划(特别是欧洲地平线(Horizon Europe))为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SME)提供了合作和利用外部知识的绝佳机会。
报告介绍了欧洲地平线资助的合作研究和创新(R&I)项目中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问题,概述了知识产权战略框架和相关规则、程序和最佳实践。
1 知识产权管理和利用总体战略
通过欧洲地平线R&I项目可以将具有不同公司文化、商业思维和战略目标的合作伙伴聚集在一起,不同的合作伙伴也会带来不同的背景知识和知识产权,在项目结束后可以根据商定的条款进行商业开发,项目的受益者须充分利用所有相关知识和知识产权,以实现合作收益最大化,研发、并将具有竞争力的创新成果商业化。
有效管理知识资产至关重要,特别是那些合作开发并共同拥有的成果。此外,合作伙伴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可以建立长期联系,为未来的商业合作或进入新市场奠定基础。
2 知识产权管理的挑战——尤其是中小企业
地平线合作项目的一个关键挑战是不同参与者的文化、业务目标和方法不尽相同,大学和研究机构是通过发表研究成果获得激励,中小企业和行业其他参与者的动力来自于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因此在获得充分保护之前过早发表研究成果可能会对其产生不利后果。
对中小企业来说,制定一个适当的框架来组织和管理合作创新活动、同时保持对知识传播和商业使用的控制,十分具有挑战性。在合作项目期间,应了解并匹配合作伙伴之间的期望,明确各方的需求、贡献、利益、风险等,并对集体目标、愿景和有关预期成果进行商讨。
3 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则、义务和权利
欧盟委员会制定了关于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保护、使用权、传播和利用的规则,为欧洲地平线的知识产权管理确立了指导原则。
知识产权规则主要在资助协定(Grant Agreement,GA)和联合体协定(Consortium Agreement,CA)中定义,地平线欧洲项目的受益人需要遵守GA中规定的特定知识产权条款,例如有关保护、传播与应用的义务,以及所有权/共同所有权相关的规则和程序、与背景和成果相关的访问权规则[1]。
[1]保护义务:每个受益人必须在适当的时期和适当的领域内对其成果进行充分保护,同时考虑自身和其他受益人的合法利益。传播义务:地平线要求受益人将其科学出版物作为开放获取的出版物提供。应用义务:在项目完成后4年内,受益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其成果得到应用(直接或间接地)。
与所有权/共同所有权相关的规则和程序:共同所有权人应协商共同所有权的条款,编制一份“成果所有权清单”,以澄清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与背景和成果相关的访问权规则规定了获取背景IP的途径和成果的途径。
4 起草CA
在起草CA时应该讨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基本要点:机密性、背景选择、与项目并行产生的知识产权的使用、成果的所有权/共同所有权、法律保护(知识产权)、访问权和传播。在起草这些知识产权条款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提供一种灵活有效的机制,确保适当保护和最大限度地利用成果,并及时传播成果。
5 知识产权管理方法
知识产权和创新管理措施应确保获取、评估和适当保护研发成果,以支持其商业利用。在项目的每个阶段,需要解决的知识产权问题各不相同。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目标是对成果进行商业利用以建立或发展业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必须在项目结束后继续进行。图1所示,反映了合作项目不同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每个阶段可能面临的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不同挑战,具体如下:
(1)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政策、规则、协议、培训;
(2)知识产权组合:背景、成果、获取、所有权;
(3)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加工、FTO、可专利性检索、保护战略;
(4)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版权、相关费用;
(5)知识产权价值化:传播、利用、转让、项目后协议。
图 1 知识产权的五个支柱
- 欧盟商标纠纷:Cardioflow诉CARDIOFORM
- 欧盟商标纠纷:FRUITOLOGY
- “INSOMNIA ENERGY”诉“MONSTER ENERGY”欧盟商标无效案
- 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概览
- Temu考虑加入欧洲打假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