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申请“SUPPORT-FIT”欧盟商标失败
10月23日,GCEU 对T-1072/23 号案件作出裁决,该案涉及美国公司 Nike Innovate CV 所拥有的欧盟商标 SUPPORT-FIT 纠纷。
2022年,耐克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在第25类:鞋类、服装和头饰上申请注册SUPPORT-FIT文字商标作为欧盟商标。然而,审查员驳回了除头饰类商品之外的所有商品的申请,认为该商标缺乏显着性并且对涉案商品具有描述性。
耐克就该审查决定向EUIPO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然而,委员会驳回了上诉,理由是该商标会被视为对商品的描述,特别是与它们支撑身体一部分的功能有关。因此,委员会还得出结论认为,就相关商品而言,该商标既具有EUTMR第 7(1)(c) 条规定的描述性,又不具备EUTMR第 7(1)(b) 条规定的任何显着特征。
耐克就这一决定向欧盟普通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必须确定该商标是否具有描述性且缺乏显着性。法院维持了 EUIPO上诉委员会拒绝注册“SUPPORT-FIT”商标的决定。法院的结论是,“支撑”一词是指提供支撑的物品,“合身”是指服装物品的适合性,导致相关公众(关注程度中等的英语公众)将商标视为直接描述商品的内在特征,即在身体活动时为身体提供支撑并良好贴合。尽管耐克声称该商标是一个发明术语,市场上并不存在。法院表示,尽管该术语在字典中没有找到或语法上不正确,但这并不妨碍公众将其视为有关产品的清晰和直接的信息,从而证明根据欧盟商标法7(1)(c)条拒绝注册是合理的。由于法院认为商标的描述性足以驳回申请,因此没有审查与缺乏显着性相关的第二个理由。
(编译自:https://intellectual-property-helpdesk.ec.europa.eu/news-events/news/cjeu-clarifies-modifying-variables-ram-does-not-infringe-copyright-eu-trade-mark-dispute-support-fit-2024-10-25_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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