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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法院作出有关植物品种的第一个判决

日期:2016-08-12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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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Grapa有限公司以及SNFLMediterraneo SL公司诉一家希腊葡萄苗圃的案件中,科林斯地区法院接受了希腊有史以来第一次有关植物品种保护的诉讼请求。 

  Grapa公司是共同体植物品种Early Sweet的所有人,SNFL Mediterraneo SL则是植物品种Ralli Seedless的独占许可人,两个公司的权利都涉及到聚餐葡萄。这些公司了解到未经授权或许可,受保护的聚餐葡萄植物品种被卖给希腊的农民,因此,这两个公司决定对侵权人提起共同诉讼,不过,希腊的农民和希腊社会不太了解植物品种权,在该诉讼之前希腊也不存在任何有关植物品种权保护的案例法,因此诉讼的结果如何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侵权人非常谨慎,避免在相关植物品种上使用Early Sweet或Ralli Seedless标志,尽管如此,Grapa 公司和SNFL Mediterraneo SL公司还是决定对一个可能侵权的葡萄苗圃提起法律诉讼。为了诉讼,它们从该葡萄苗圃中试验购买了聚餐葡萄,而且,为了判断购买的聚餐葡萄是否属于Early Sweet或Ralli Seedless品种,即便这些葡萄在销售时用的是别的名称,它们决定请求一个知名实验室对购买的葡萄进行DNA测试,在收集完DNA证据后,这两个公司就在科林斯地方法院对涉嫌侵权的葡萄苗圃提起了诉讼。 

  科林斯地区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葡萄苗圃未经授权销售Early Sweet和 Ralli Seedless品种的聚餐葡萄构成了对上述植物品种权利的明显侵权,命令被告葡萄苗圃立即停止侵权,召回市场中的聚餐葡萄苗,并且提供先前的销售信息。 

  本案对于希腊的法律理论和实践来说确实是里程碑式的判决,这是希腊第一个有关植物品种保护的案件,而且,这也是第一次一个希腊的法院确定植物品种享有共同体指令《48/2004/EC》提供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在Grapa 公司以及SNFLMediterraneo SL公司与被告希腊的葡萄苗圃达成和解后本案还未彻底结束,不过希腊的葡萄苗圃同意支付赔偿款。 

  在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育种者完全有理由相信,即使受到严重经济危机的影响,希腊很显然仍然是一个尊重和承认植物品种权的国家,而正是这种尊重和承认才能确保在希腊维护知识产权能够取得成功。 

  希腊不再会被视为一个不确定植物品种能否得到保护的国家,这可能会吸引外国投资者对希腊的农业部门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