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决定调查大众、奥迪和保时捷专利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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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8日的声明中,ITC称其支持启动337调查,如果原告胜诉,被诉的汽车品牌将收到排除令,要求它们不得将涉嫌侵权产品出口至美国。
诉讼原告是美国的混合动力技术制造商Paice,称大众使用其在之前与Paice合作时获取的知识信息来制造汽车。
被指控的车型包括大众捷达混合动力车(VW Jetta Hybrid), 奥迪A3插电式混合动力车(Audi A3 e-tron Hybrid)以及保时捷Panamera S E-Hybrid。争议专利为第7104347号、第7237634号和第8214097号美国专利。
根据原告的说法,从2001年至2004年,Paice的工程师在德国花了一年时间,向大众分享了其专利技术。
原告补充说道,大众在“学到了所有需要的东西”后,并未从Paice处获得使用其技术的许可就终止了合作。然后大众又将这些学到的东西传给了奥迪和保时捷,这两个公司都是大众集团旗下的关联公司。
根据ITC,“ITC决定启动调查并不意味着对案件的是非曲直做出了判断”。
ITC的首席行政法官(ALJ)会将该案分给另外一个ALJ,而该ALJ将会举办证据听证会,并对337条款是否被违反作出初步裁决。
ITC补充说道,我们将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作出最终裁决,在启动后45天内将会完成调查。在发布60天后ITC的命令将会最终生效,除非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这期间推翻ITC的命令。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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