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与南宁市某文化公司侵害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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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清华大学是我国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府,南宁市某文化公司的行为是一种“搭便车”、“傍名牌”的侵权行为,为法律所禁止。经法院向该公司进行法律解释工作之后,该公司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质,与清华大学达成了和解,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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