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
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其中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是重点内容之一,其对电商行业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权利义务、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旨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上发挥积极作用。电子商务法实施近10个月以来,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可以说给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当头棒喝”。但与此同时,电商市场也出现了恶意投诉、知识产权敲诈等权利滥用等行为。
日前,电子商务法与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北京召开,与会政府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分享了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北京市电商行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专家认为,应平衡好平台、电商、生产商、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消费者五方的利益,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电商知识产权治理新模式,大幅度提升失信成本,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和权利滥用行为,才能促进电商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良性发展。
面对新情况 迎接新挑战
“实践表明,受客观因素制约,政府部门难以对电商平台进行全面直接监管,针对经营者准入、管理秩序、产品质量,以及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商品的把关等工作,电商平台承担着更加重要的直接管理责任。”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周立权表示,电子商务法规定,政府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与电商管理职责各不相同,双方职责清晰,电商平台作为市场主体,应积极履行电子商务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协助监管部门推动条款落地。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面对电商行业出现的新情况,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侵权管理方面也遇到新的挑战。
“京东的投诉数据显示,所有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权利人中,85%为中国境内投诉,这一比例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京东集团法务与知识产权总监范艳伟表示,这表明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但是,在投诉的背后,恶意投诉和知识产权敲诈现象也不容忽视。“从数据看,每年的‘618’‘双十一’前2到3个月期间,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数量会环比激增30%到40%,针对蚊帐、暖气扇等节令性商品的投诉也会在节令期内明显上涨,这其中不乏有恶意投诉以打击竞争对手,使竞争对手商品在节庆和当季无法上架,或私下勒索商家,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现象。”
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经营者在接到维权通知后,应采取必要措施,然而侵权纠纷错综复杂,该如何因“案”制宜地承担电子商务法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成为电商平台亟待解决的难题。“80%的投诉不会进行到起诉环节,许多紧贴销售节点的投诉并非正当维权,而是要商家屈从于投诉,以获取不当利益,或用恶意抢注、不正当获取权利凭证等手段滥用权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平台处理不当,一刀切地将所有涉及投诉的产品下架,对一些遭受了恶意投诉的小商家不啻为灭顶之灾。”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郭晨辉认为。
“电子商务平台与线下不同,商品可以重新上架,但成交量、商品排名、好评率等用几个月甚至几年才积攒下的无形财富一旦删除很难恢复,所以一旦商品断开链接,营业额很快就会‘沉底’。”范艳伟表示,电商企业作为维权主体,首先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建设,既不侵权,更要用好知识产权维权利器,在他人发起“进攻”时保护好自己;其次,希望政府监管部门出台更具有可执行性的规章制度,震慑侵权者和权利滥用者,让所有遵纪守法的商家能够正常经营。
事实上,部分电商平台已针对上述难题进行了积极探索。阿里巴巴集团(下称阿里)法务总监詹巍向记者介绍,阿里在2017年上线了“知识产权快车队”项目,以大数据为支撑,进行纠纷精准快速处理。同时,阿里建立了涵盖平台内200余家企业的打假联盟,通过假货的溯源处理和以平台的名义发起的侵权诉讼,有力地打击了平台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探索新机制 打造新格局
不难看出,若想对“症”下“药”,一方面,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好知识产权“基础建设”;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及电商平台应加快侵权纠纷处理速度,在机会转瞬即逝的电商市场环境下,保障好商家的利益。以北京市的实践为例,近年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多方探索,正在打造多方联动的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治理新格局。2017年,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组织下,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下称联盟)成立,在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之间架起了沟通桥梁,协同、协调、协商电商平台抓好管理秩序。“联盟通过建立高效快速的专利保护机制,帮助企业快速做出专利侵权判定和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商品的自查,针对电商领域隐蔽性强、辐射面广、举证难度大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做出有效反击,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专业培训提升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专利的能力,为电商领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添油加力。”联盟秘书处负责人倪昊向记者介绍。
“2016年开始,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就着手探索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机制,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电商企业专利布局情况、侵权假冒情况以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9月1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出台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规程》,为电商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为快捷的流程,成为电子商务法的配套举措,将电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结案时间大大压缩。通过各方努力,一个多主体参与的电商知识产权治理新格局逐步形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杨东起表示。
“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平台和商家的责任,更是全社会都应共同面对的问题,加强合作、共同保护是实际要求,更是法定义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电商行业各方应凝聚共识,共同推动电子商务法的有关措施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促进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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