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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玄霆娱乐与杭州阿里科技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日期:2021-12-14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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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沪73民终451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阿里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上诉人杭州阿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民初7287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和询问,上诉人阿里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上诉人玄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审理。因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故本院对本案不开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诉称


上诉人阿里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驳回玄霆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1.玄霆公司于2014年3月1日进行侵权公证保全,而其主张的律师函邮寄地址并非上诉人注册地,亦无上诉人签收证明,故该律师函并未实际送达,玄霆公司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应驳回其起诉;2.玄霆公司网站多次因涉黄涉暴被整改,涉案60部作品中的32部已下架作品极可能属于不受法律保护或仅有限保护的内容违法的作品;玄霆公司提交的《文学作品转让协议》存在严重涂改的伪造证据及协议生效瑕疵的问题,未充分证明其主张享有权利的作品即为涉案作品,且与上诉人平台提供的作品具有一致性;3.上诉人已充分证明上诉人系网络服务提供者,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直接提供涉案作品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4.一审判赔金额明显过高。


被上诉人辩称


被上诉人玄霆公司辩称,1.律师函寄送地址为上诉人企业年报载明的通信地址,且已妥投,故诉讼时效中断,本案未过诉讼时效;2.对上诉人主张的权属瑕疵问题,被上诉人一审中已进行了充分回应;3.上诉人对被诉侵权作品的简介及章节目录进行编辑和整理,上诉人亦不能证明其系网络服务提供者;4.综合涉案作品和作者的知名度、权利人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规模和过错等因素,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并不高。


一审原告诉称


玄霆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阿里公司赔偿玄霆公司经济损失480万元;2、判令阿里公司赔偿玄霆公司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612,500元(包括律师费60万元、公证费12,500元)。


一审法院查明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如下:


一、玄霆公司起点中文网等的经营状况


玄霆公司是国内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www.qidian.com)及“起点读书”APP的运营商。玄霆公司依靠与作者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委托创作协议》《授权协议》《作者作品协议》并在起点中文网、“起点读书”APP等平台发表作者作品,网络用户付费阅读为主要模式盈利。经过多年的经营,玄霆公司及其经营的网站、APP获得不少荣誉,如玄霆公司曾获评2012年上海版权示范单位、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中文网”曾获评“2007年网络文学杰出贡献网站”“2008-2009年度中国最佳成长互联网企业奖-文学网站”“2010年中国最佳文学网站”“2012年出版业最具商业价值网站”,在“2013年度搜狗网址导航我最喜爱的网站评选”活动中获评“年度最受网友欢迎小说类网站”;2014年6月获评上海市第六届优秀网站等;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曾于2012年获评“易观国际移动终端之星、用户体验营销之星、阅读器之星”三个奖项。


二、玄霆公司主张权利作品及其授权情况


1、2008年10月28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储刚(笔名“蛇吞鲸”)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仙遁》,储刚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储刚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8年10月20日,储刚出具声明,称其将《仙遁》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仙遁》,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仙侠、修真文明,2008年10月17日上架,完本139.71万字,“蛇吞鲸”著,总推荐65.91万,荣誉动态“2014-09-19累积获得十万个收藏”及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仙遁》入库时间为2008年10月17日,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2、2009年6月25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肖峰(笔名“吹牛者”)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临高启明》,肖峰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肖峰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9年6月11日,肖峰出具声明,其将《临高启明》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2014年8月13日,玄霆公司与肖峰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前述双方签订的《文学作品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作品稿费事宜进行更改和确认,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临高启明》,网页显示标签为连载、签约、VIP、历史、架空历史,2009年6月6日上架,连载751.94万字,“吹牛者”著,总推荐179.26万,荣誉动态“2018-07-05累积获得十万个收藏”及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临高启明》入库时间为2009年6月6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11,011等。


3、2012年8月16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储刚(笔名“蛇吞鲸”)签订《〈作者作品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新签约作品名称为《霸天武圣》,属于双方2010年4月21日签署的《作者作品协议》中约定的“储刚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玄霆公司对新签约作品拥有独家网络信息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储刚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大纲。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霸天武圣》,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仙侠、幻想修仙,2012年8月16日上架,完本165.97万字,“蛇吞鲸”著,总推荐16.27万,荣誉动态“2014-09-19累积获得三万个收藏”及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霸天武圣》入库时间为2012年8月16日,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4、2014年4月25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费立国(笔名“特别白”)签订《委托创作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锦衣当国》,费立国作为玄霆公司的专属作者,同意将其受玄霆公司委托创作的协议作品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完全排他性的归属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费立国的资料表、作品大纲。2014年3月25日,费立国出具声明,称其受玄霆公司委托创作作品《锦衣当国》,其确认玄霆公司是该作品唯一的著作权人,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相关一切衍生权利由玄霆公司全权所有。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锦衣当国》,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历史、两宋元明,2010年5月27日上架,完本350.98万字,“特别白”著,总推荐55.73万,荣誉动态“2016-05-24累积获得三十万个收藏”“2019-01-07累积获得一千万点击”及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锦衣当国》入库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5、2010年11月23日,玄霆公司与作者程云峰(笔名“意千重”)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喜盈门》,程云峰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程云峰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8年10月14日,程云峰出具声明,称其将《喜盈门》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喜盈门》,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古代言情、古典架空,2010年10月12日上架,完本104.59万字,“意千重”著,总推荐16.57万,荣誉动态及2017年5月9日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喜盈门》入库时间为2010年10月12日,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6、2010年4月19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徐胜治(笔名“徐公子胜治”)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徐胜治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地师》,徐胜治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但将协议作品本身于中国境内以汉语简体字和繁体字版本出版发行纸质介质图书的权利徐胜治予以保留)。作者徐胜治确认并同意,上述转让包括排除其本人于该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转让、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徐胜治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地师》,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都市、都市生活,2010年2月25日上架,完本170.07万字,“徐公子胜治”著,总推荐79.66万,荣誉动态“2014-09-19累积获得三十万个收藏”及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地师》入库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7、2010年4月19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赵九旭(笔名“河边草”)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赵九旭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将血》,赵九旭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但将协议作品本身于中国境内以汉语简体字和繁体字版本出版发行纸质介质图书的权利赵九旭予以保留)。作者赵九旭确认并同意,上述转让包括排除其本人于该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转让、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赵九旭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将血》,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历史、架空历史,2008年4月7日上架,完本590.39万字,“河边草”著,总推荐46.01万,荣誉动态“2015-11-15累积获得五万个收藏”及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将血》入库时间为2008年4月7日,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8、2014年9月18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郑安超(笔名“懒猫不瘦”)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三国之模拟城市》,郑安超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郑安超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4年9月15日,郑安超出具声明,称其将《三国之模拟城市》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三国之模拟城市》,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游戏、虚拟网游,2008年4月3日上架,完本408.87万字,“懒猫不瘦”著,总推荐25.85万,荣誉动态“2019-9-15累积获得三万个收藏”及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三国之模拟城市》入库时间为2008年4月3日,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9、2014年2月24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褚玉柱(笔名“华表”)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褚玉柱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龙骑战机》,褚玉柱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作者褚玉柱确认并同意,上述转让包括排除其本人于该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转让、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褚玉柱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2014年6月2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褚玉柱签订《〈作者作品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前述《作者作品协议》所涉《龙骑战机》的稿费进行更改和确认,不影响原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2013年9月21日,褚玉柱出具声明,称其将《龙骑战机》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龙骑战机》,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科幻、时空穿梭,2012年1月31日上架,完本394.50万字,“华表”著,总推荐76.12万,荣誉动态“2014-9-19累积获得五万个收藏”及“2012-6-4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龙骑战机》入库时间为2012年1月31日,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2013年6月25日,玄霆公司与案外人就《龙骑战机》签订了图书出版协议。


10、2014年7月3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张静(笔名“吱吱”)签订《白金作者作品协议》,约定张静创作的第一部协议作品名称为《九重紫》,张静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五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作者张静确认并同意,上述转让包括排除其本人于该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转让、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张静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大纲。2013年1月8日,张静出具声明,称其将《九重紫》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九重紫》,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古代言情、古典架空,2012年12月26日上架,完本166.62万字,“吱吱”著,总推荐137.4万,荣誉动态“2014-09-19累积获得十万个收藏”及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九重紫》入库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分别于2014年8月出版了《九重紫1、2、3》、2015年2月出版了《九重紫4、5、6》图书,定价均为75元。当当网图书销售主页显示读者对该书评价较高。


11、2010年4月28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黄继德(笔名“断桥残雪”)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仙人俗世生活录》,黄继德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黄继德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0年4月22日,黄继德出具声明,称其将《仙人俗世生活录》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仙人俗世生活录》的入库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5,377,总推荐329,699,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12、2010年4月2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张书玉(笔名“府天”)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张书玉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朱门风流》,张书玉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作者张书玉确认并同意,上述转让包括排除其本人于该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转让、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张书玉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朱门风流》,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历史、两宋元明,2009年5月27日上架,完本333.29万字,“府天”著,荣誉动态“2017-03-21累积获得五万个收藏”及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朱门风流》入库时间为2009年5月27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65,221,总推荐641,283,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13、2008年12月19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张崇照(笔名“雨飞扬”)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重生红孩儿》,张崇照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张崇照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8年12月16日,张崇照出具声明,称其将《重生红孩儿》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重生红孩儿》入库时间为2008年12月4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7786,总推荐144,110,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重生红孩儿》,显示作者为“雨飞扬”,分类为仙侠、神话修真,完本43万字,14万推荐票。


14、2008年7月9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李德明(笔名“晓枫魂”)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修真之龙的传人》,李德明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李德明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8年7月5日李德明出具声明,称其将《修真之龙的传人》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修真之龙的传人》入库时间为2008年6月21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5,375,总推荐88,902,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修真之龙的传人》,显示作者为“晓枫魂”,分类为仙侠、幻想修仙,连载140万字,8万推荐票。


15、2010年12月14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姜路(笔名“开荒”)签订《新秀作者作品协议》,约定姜路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君临》,姜路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作者姜路确认并同意,上述转让包括排除其本人于该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转让、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姜路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君临》,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仙侠、幻想修仙,2010年4月19日上架,完本423.74万字,“开荒”著,总推荐47.61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君临》入库时间为2010年4月19日,总收藏140,114,审核等级为上架,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16、2012年9月27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赵星丞(笔名“柯山梦”)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晚明》,赵星丞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赵星丞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2年8月29日,赵星丞出具声明,称其将《晚明》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晚明》,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历史、两宋元明,2012年8月4日上架,完本227.45万字,“柯山梦”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晚明》入库时间为2012年8月4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05,703,总推荐491,304,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17、2008年10月22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杨彬(笔名“赤雪”)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换脸重生》,杨彬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杨彬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8年10月17日,杨彬出具声明,称其将《换脸重生》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换脸重生》入库时间为2008年10月22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3,225,总推荐157,906,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换脸重生》,显示作者为“赤雪”,分类为都市、都市生活,完本264万字,15万推荐票。


18、2009年6月1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闫国兵(笔名“魔语冰殇”)签订《委托创作协议》,约定闫国兵创作的首部协议作品名称为《附魔传说》加入玄霆公司举办的“全球华语原创文学大展”活动,进行相应的推荐和奖项评选,如闫国兵首部协议作品被该活动评选为“最具商业价值作品的作者”,则闫国兵确认成为玄霆公司的专属作者,接受玄霆公司委托自2009年7月7日起至2012年7月7日根据甲方要求创作各类协议作品…双方均同意闫国兵受玄霆公司委托创作的协议作品的著作权以及相关一切衍生权利完全排他性的归属于玄霆公司,玄霆公司享有的著作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列各种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闫国兵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大纲。2009年6月7日,闫国兵出具声明,称其受玄霆公司委托创作作品《附魔传说》,其确认与玄霆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了玄霆公司是该作品唯一的著作权人。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附魔传说》入库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5,653,总推荐62,882,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附魔传说》,显示作者为“魔语冰殇”,分类为游戏、虚拟网游,完本188万字,6万推荐票。


19、2009年5月1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陈政华(笔名“烽火戏诸侯”)签订《委托创作协议》,约定陈政华创作的协议作品名称为《陈二狗的妖孽人生》,陈政华作为专属作者,与玄霆公司均同意其受玄霆公司委托创作的协议作品的著作权以及相关一切衍生权利完全排他性的归属于玄霆公司,玄霆公司享有的著作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列各种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闫国兵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大纲。2009年4月28日,陈政华出具声明,称其受玄霆公司委托创作作品《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其确认与玄霆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了玄霆公司是该作品唯一的著作权人。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都市、都市生活,2009年4月9日上架,完本112.70万字,“烽火戏诸侯”著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入库时间为2009年4月9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06,327,总推荐1,806,153,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百度百科上亦载有《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及其作者“烽火戏诸侯”的信息,该作品被改编为同名网剧,点击量破20亿。


20、2009年10月2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李仰春(笔名“英年早肥”)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药王》,李仰春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李仰春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9年10月10日,李仰春出具声明,称其将《药王》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药王》入库时间为2009年10月18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7,966,总推荐93,853,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药王》,显示作者为“英年早肥”,分类为玄幻、异世大陆,完本89万字,9万推荐票。

21、2011年11月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许刚(笔名“当心枪走火”)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死灵术士闯异界》,许刚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许刚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1年10月20日,许刚出具声明,称其将《死灵术士闯异界》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死灵术士闯异界41》,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游戏、游戏异界,2011年9月13日上架,完本362.60万字,“当心枪走火”著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死灵术士闯异界》入库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1,561,总推荐123,207,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22、2010年12月2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杨天宇(笔名“幻星辰”)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杨天宇创作的作品《傲世重生》;杨天宇授予玄霆公司永久独家拥有该作品的电子版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杨天宇的身份证复印件。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傲世重生》入库时间为2007年1月2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96,943,总推荐149,656,作品状态为锁定/屏蔽。


23、2008年7月23日,玄霆公司与作者王泰(笔名“发飙的蜗牛”)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网游洪荒之神兵利器》,王泰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王泰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8年7月26日,王泰出具声明,称其将《网游洪荒之神兵利器》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网游洪荒之神兵利器》,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游戏、虚拟网游,2008年6月2日上架,完本93.71万字,“发飙的蜗牛”著,总推荐19.55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网游洪荒之神兵利器》入库时间为2008年6月2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43,204,总推荐195,524。


24、2011年5月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董文芳(笔名“粉笔琴”)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董文芳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御夫》,董文芳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五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作者董文芳确认并同意,上述转让包括排除其本人于该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转让、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董文芳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御夫》,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古代言情、穿越奇情,2011年1月19日上架,完本96.65万字,“粉笔琴”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御夫》入库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86,935,总推荐578,507,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25、2014年7月24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李龙(笔名“说梦者”)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李龙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大圣传》,李龙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二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包括排除其本人)。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李龙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大纲。2014年5月22日,李龙出具声明,称其将《大圣传》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大圣传》,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仙侠、修真文明,2012年5月20日上架,完本426.74万字,“说梦者”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大圣传》入库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59,411,总推荐1,883,884,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2016年10月1日,玄霆公司与案外人签订《安卓版手机游戏联合运营协议》,约定《大圣传》手机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相关运营事宜。


26、2008年9月18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孙磊(笔名“石三”)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方士的炼金攻略》,孙磊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孙磊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同日,孙磊出具声明,称其将《方士的炼金攻略》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方士的炼金攻略》,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仙侠、幻想修仙,2008年9月18日上架,完本164.76万字,“石三”著,总推荐29.31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方士的炼金攻略》入库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0,206,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27、2011年3月2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张爽(笔名“甘草秋梨”)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重生带着任意门》,张爽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张爽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0年12月13日,张爽出具声明,称其将《重生带着任意门》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重生带着任意门》入库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71,876,总推荐189,966,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重生带着任意门》,显示作者为“甘草秋梨”,分类为现代言情、豪门世家,完本275万字,19万推荐票、5万收藏。


28、2010年4月26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张建熙(笔名“张小花”)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张建熙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我就是妖怪》,张建熙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包括排除其本人)。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张建熙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我就是妖怪》,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都市、异术超能、轻小说,2009年8月5日上架,完本82.14万字,“张小花”著,总推荐42.67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我就是妖怪》入库时间为2009年8月5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77,571,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2010年7月10日,玄霆公司与案外人就该作品签订《图书出版协议》,南京大学出版社分别于2011年1月、4月出版了《我就是妖怪》1至3册,定价分别为26元、29元、29元。当当网图书销售主页显示读者对该书评价较高。


29、2008年11月27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邱运帅(笔名“硕鼠肥”)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截教小妖》,邱运帅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邱运帅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同日,邱运帅出具声明,称其将《截教小妖》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截教小妖》入库时间为2008年9月14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4,825,总推荐116,526,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截教小妖》,显示作者为“硕鼠肥”,分类为仙侠、神话修真,完本105万字,11万推荐票。


30、2010年9月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蒋典佑(笔名“绯炎”)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蒋典佑创作的作品《迦南之心》,永久独家拥有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蒋典佑的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迦南之心》,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游戏、虚拟网游,2005年11月1日上架,完本234.97万字,“绯炎”著,总推荐106.2万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迦南之心》入库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54,759,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31、2009年10月29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赵久丽(笔名“志鸟村”)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未来图书馆》,赵久丽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赵久丽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9年10月21日,赵久丽出具声明,称其将《未来图书馆》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未来图书馆》,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科幻、超级科技,2009年10月20日上架,完本122.67万字,“志鸟村”著,总推荐13.29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未来图书馆》入库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5,995,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32、2009年11月4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夏云(笔名“皇甫奇”)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无上真魔》,夏云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夏云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9年10月28日,夏云出具声明,称其将《无上真魔》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无上真魔》,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玄幻、东方玄幻,2009年11月1日上架,完本81.64万字,“皇甫奇”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无上真魔》入库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84,445,总推荐294,051,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33、2011年10月1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叶玉萍(笔名“齐橙”)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工业霸主》,叶玉萍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叶玉萍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工业霸主》,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都市、都市生活,2011年9月13日上架,完本262.05万字,“齐橙”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工业霸主》入库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43,468,总推荐427,457,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34、2010年6月1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李振兴(笔名“风圣”)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李振兴创作的作品《独闯修行道》,永久独家拥有协议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李振兴的身份证复印件。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独闯修行道》入库时间为2007年6月7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9,577,总推荐196,462,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独闯修行道》,显示作者为“风圣”,分类为仙侠、幻想修仙,连载152万字。


35、2011年3月2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戴努(笔名“鹅考”)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戴努创作的《诱惑》等5部作品,永久独家拥有协议作品的电子版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戴努的身份证复印件。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诱惑》入库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0,206,总推荐293,221,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诱惑》,显示作者为“鹅考”,分类为都市、都市生活,完本76万字。


36、2008年1月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高峻(笔名“高月”)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大唐万户侯》,高峻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高峻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7年9月1日,高峻出具声明,称其将《大唐万户侯》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大唐万户侯》,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历史、两晋隋唐,2007年8月23日上架,完本155.43万字,“高月”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大唐万户侯》入库时间为2007年8月23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58,697,总推荐225,435,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37、2014年1月6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段军晓(笔名“小段探花”)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修神外传》,段军晓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段军晓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3年9月13日,段军晓出具声明,称其将《修神外传》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修神外传》,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仙侠、幻想修仙,2010年1月6日上架,完本1596.60万字,“小段探花”著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修神外传》入库时间为2010年1月6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02,650,总推荐608,966,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38、2009年1月2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姬晓鹏(笔名“冷石”)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异界圣骑士》,姬晓鹏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姬晓鹏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9年1月16日,姬晓鹏出具声明,称其将《异界圣骑士》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异界圣骑士》入库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5,545,总推荐499,837。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异界圣骑士》,显示作者为“冷石”,分类为玄幻、东方玄幻,完本131万字、49万推荐票等信息。


39、2011年8月3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张韧(笔名“木斧头”)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张韧创作的作品《孤星传说》,永久独家拥有协议作品的电子版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张韧的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孤星传说》,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游戏、游戏异界,2005年6月16日上架,完本130.85万字,“木斧头”著,总推荐68.16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孤星传说》入库时间为2005年6月16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11,382。


40、2008年5月23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苏威(笔名“清虚道君”)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清虚》,苏威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苏威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8年5月23日,苏威出具声明,称其将《清虚》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清虚》入库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6,227,总推荐237,244,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清虚》,显示作者为“清虚道君”,分类为仙侠、神话修真,完本144万字、23万推荐票等信息。


41、2010年4月2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刘璐(笔名“网络黑侠”)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刘璐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练级狂人在异界》,刘璐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刘璐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练级狂人在异界》入库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7,512,总推荐405,158,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练级狂人在异界》,显示作者为“网络黑侠”,分类为游戏、游戏异界,完本215万字、40万推荐票等信息。


42、2009年6月25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权贝(笔名“木汤”)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斗医》,权贝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权贝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9年6月18日,权贝出具声明,称其将《斗医》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斗医》入库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0,754,总推荐159,190。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斗医》,显示作者为“木汤”,分类为玄幻、异世大陆,完本214万字、15万推荐票等信息。2009年8月15日,玄霆公司与案外人就《斗医》签订《著作权授权使用协议》,将该作品以繁体出版的方式授权案外人进行出版,独家专属授权范围为繁体中文出版(限于台湾地区)。


43、2007年11月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许华坤(笔名“左右仙人掌”)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许华坤创作的作品《起点》,永久独家拥有协议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许华坤的身份证复印件。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起点》入库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7,512,总推荐405,158,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起点》,显示作者为“左右仙人掌”,分类为游戏、虚拟网游,完本84万字、109万推荐票等信息。


44、2010年12月2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李柯东(笔名“笨太子”)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李柯东创作的作品《网游之模拟城市》,永久独家拥有协议作品的电子版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李柯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网游之模拟城市》,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游戏、虚拟网游,2007年5月26日上架,完本327.38万字,“笨太子”著,总推荐103.7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网游之模拟城市》入库时间为2007年5月26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18,507,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45、2011年5月9日,玄霆公司与袁征(笔名“赤虎”)签订《〈文学作品独家出版协议〉补充协议》,将协议所涉作品《商业三国》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发行权等全部永久转让于乙方(包括排除袁征本人)。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继续有效。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袁征的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商业三国》,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历史、秦汉三国,2004年5月31日上架,完本131.04万字,“赤虎”著,总推荐125.77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商业三国》入库时间为2004年5月31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46,753,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美术出版社于2006年5月出版《商业三国》(卷一、卷二),定价均为25元,当当网图书销售主页显示读者对该书评价较高。


46、2008年12月19日,玄霆公司与作者王洋(笔名“愿此客永恒”)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王道之模型争霸》,王洋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王洋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王道之模型争霸》入库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7,669,总推荐269,839。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王道之模型争霸》,显示作者为“愿此客永恒”,分类为科幻、时空穿梭,连载146万字、26万推荐票等信息。


47、2011年3月1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熊远涛(笔名“莫默”)签订《〈作者作品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新签约作品名称为《唐门高手在异世》,属于双方2010年4月19日签署的《作者作品协议》中约定的“熊远涛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玄霆公司对新签约作品拥有独家网络信息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熊远涛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大纲。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唐门高手在异世》,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玄幻、异世大陆,2011年1月19日上架,完本324.14万字,“莫默”著,总推荐19.53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唐门高手在异世》入库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08,826。


48、2012年3月12日,玄霆公司与作者白全明(笔名“鹅是老五”)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最强弃少》,白全明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白全明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2年2月22日,白全明出具声明,称其将《最强弃少》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最强弃少》,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仙侠、现代修真,2012年2月22日上架,完本695.4万字,“鹅是老五”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最强弃少》入库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38,751,总推荐1,419,427,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黑龙江美术出版社于2014年4月、7月、8月、10月出版《最强弃少》(1至5),定价均为25元。


49、2010年4月19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高明辉(笔名“紫钗恨”)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高明辉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黑旗》,高明辉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高明辉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2010年9月18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高明辉签订《〈作者作品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新签约作品名称为《仙铃》,属于双方2010年4月19日签署的《作者作品协议》中约定的“高明辉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三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玄霆公司对新签约作品拥有独家网络信息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高明辉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大纲。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仙铃》,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仙侠、幻想修仙,2010年10月15日上架,完本112.44万字,“紫钗恨”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仙铃》入库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9,998,总推荐204,801,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50、2010年2月22日,玄霆公司与作者王岳秋(笔名“雨久花”)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祖训》,王岳秋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王岳秋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0年1月18日,王岳秋出具声明,称其将《祖训》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祖训》,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古代言情、穿越奇情,2010年1月7日上架,完本75.88万字,“雨久花”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祖训》入库时间为2010年1月7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84,973,总推荐153,360,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51、2006年8月3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蔡晋(笔名“蔡晋”)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欲海医心》,蔡晋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蔡晋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6年8月1日,蔡晋出具声明,称其将《欲海医心》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欲海医心》入库时间为2006年7月17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2,193,总推荐116,403,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欲海医心》,显示作者为“蔡晋”,分类为都市、异术超能,完本83万字、11万推荐票等信息。


52、2011年8月7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张凤翔(笔名“管平潮”)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张凤翔创作的作品《仙路烟尘》,张凤翔授予玄霆公司自签约之日起5年内独家拥有协议作品的电子版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张凤翔的护照复印件。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仙路烟尘》入库时间为2004年12月6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73,858,总推荐1,890,173。目前该作品与玄霆公司协议到期,故已作下架处理。


53、2011年5月2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李焕文(笔名“机器人瓦力”)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最佳导演》,李焕文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李焕文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1年1月25日,李焕文出具声明,称其将《最佳导演》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最佳导演》,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都市、娱乐明星,2011年1月14日上架,完本279.9万字,“机器人瓦力”著,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最佳导演》入库时间为2011年1月14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87,406,总推荐509,956,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2012年8月,玄霆公司与案外人签署《有声读物业务合作协议》,所涉作品包含《最佳导演》。


54、2010年6月18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周霄峰(笔名“匣中藏剑”)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超级电鳗分身》,周霄峰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周霄峰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10年5月18日,周霄峰出具声明,称其将《超级电鳗分身》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超级电鳗分身》,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都市、异术超能,2010年5月12日上架,完本75.53万字,“匣中藏剑”著,31.95万总推荐,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超级电鳗分身》入库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38,579,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2012年2月1日,玄霆公司与案外人就该作品签订《漫画改编合作及出版运营协议书》,后该作品被改编为《超级电鳗分身1、2》漫画作品出版销售。2014年3月31日,玄霆公司与案外人就该作品签订《文学作品许可使用合同》,玄霆公司同意案外人将该作品(包括本合同签订后原著作者基于原著继续写作的后续部分)改编、修改为文学剧本,并用于拍摄电影、微电影、电影宣传的微视频、网络剧等影视作品。


55、2009年5月3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王明好(笔名“午后方晴”)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大宋之风流才子》,王明好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王明好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9年5月21日,王明好出具声明,称其将《大宋之风流才子》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大宋之风流才子》入库时间为2009年5月4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5,616,总推荐221,734,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56、2009年2月27日,玄霆公司与作者张磊(笔名“别叫我上帝”)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帝国进化》,张磊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张磊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9年2月20日,张磊出具声明,称其将《帝国进化》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帝国进化》入库时间为2009年2月9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13,291,总推荐173,109,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帝国进化》,显示作者为“别叫我上帝”,分类为科幻、未来世界,完本93万字、17万推荐票等信息。


57、2010年4月26日,玄霆公司与作者杨艳锋(笔名“乌山云雨”)签订《作者作品协议》,约定杨艳锋为玄霆公司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名称为《傲天狂尊》,杨艳锋同意并确认将自协议生效之日二年内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杨艳锋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大纲。2013年4月27日,杨艳锋出具声明,称其将《傲天狂尊》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2014年7月31日,玄霆公司与杨艳锋签订《〈作者作品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前述双方签订的《作者作品协议》中约定的作品稿费事宜进行更改和确认,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傲天狂尊》入库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71,335,总推荐140,660,作品状态为锁定/屏蔽。2013年8月22日,玄霆公司与案外人就《傲天狂尊》签订《图书出版协议》。


58、2009年12月1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陆聿奇(笔名“钻石雕塑”)签订《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约定协议作品名称为《掌中星际》,陆聿奇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全部永久转让于玄霆公司。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陆聿奇的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大纲。2009年12月2日,陆聿奇出具声明,称其将《掌中星际》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于“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玄霆公司独家所有,并授权玄霆公司全权处理自该作品在“起点中文网”公开发表之日起,所有因行使该作品上述权利所引起的洽谈、处分及追偿等事宜。


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掌中星际》入库时间为2009年11月27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4,304,总推荐162,457,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读书APP”上有涉案作品《掌中星际》,显示作者为“钻石雕塑”,分类为科幻、星际文明,完本226万字、16万推荐票等信息。


59、2008年12月30日,玄霆公司与作者蒋锋(笔名“风华爵士”)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蒋锋创作的作品《铁血大秦》,永久独家拥有协议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蒋锋的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铁血大秦》,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历史、上古先秦,2005年4月23日上架,完本157.21万字,“风华爵士”著,总推荐51.8万,荣誉动态“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铁血大秦》入库时间为2005年4月23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286,870,总推荐518,354,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60、2010年12月1日,玄霆公司与作者高琪(笔名“晶晶亮”)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玄霆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及无线网络独家发布、传播高琪创作的作品《大秦之小兵传奇》等三部作品,永久独家拥有协议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该协议附有签约作者高琪的身份证复印件。


玄霆公司运营的“起点中文网”上有涉案小说《大秦之小兵传奇》,网页显示标签为完本、签约、VIP、历史、秦汉三国,2006年8月25日上架,完本101.66万字,“晶晶亮”著,总推荐26.08万,荣誉动态“被收入精品频道”等内容。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显示,《大秦之小兵传奇》入库时间为2006年8月25日,审核等级为上架,总收藏61,357,总推荐260,853,作品状态为审核通过。


百度百科上载有涉案60部作品及其作者的信息,知乎、微博、搜狐网、人民网、优书网、腾讯网、环球网、澎湃新闻网、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也对相关作品、作者进行一定的宣传。


三、玄霆公司主张的侵权事实


经玄霆公司申请保全证据,上海市卢湾公证处出具了(2014)沪卢证经字第497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2014年3月1日,公证人员在该处监督玄霆公司委托代理人使用该处计算机及网络接口接入互联网,进行了一系列操作;打开浏览器点击进入域名为book.yisou.com的网站,页面标签显示为一搜小说,页面底部标记“一搜系基于互联网搜索引擎技术,通过关键词为您提供信息检索网络技术服务”“2013一搜www.yisou.com版权所有浙B2-20070195”;在该页面搜索栏中分别输入涉案作品的名称:


输入“仙遁”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仙遁-蛇吞鲸”,点击其中的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蛇吞鲸,共58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按钮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四十章及第二百九十八章“封禁终结”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hkee.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ha18.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hwafa.com……”;


输入“临高启明”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临高启明-吹牛者”,点击其中的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吹牛者,更新至第七十六节流民图,共90个来源,点击该搜索结果,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节、第一零二节及第七十六节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霸天武圣”后搜索,三个搜索结果显示“霸天武圣-蛇吞鲸”,点击其中的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蛇吞鲸,共71个来源,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八集、第四十九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bookt.yisou.com/……url=http……www.ogshoping.com……”

“bookt.yisou.com/……url=http……www.biquge.com……”等;


输入“锦衣当国”后搜索,搜索结果显示“锦衣当国-特别白”,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特别白,共qidian.com等59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五百六十五章、第一千三百三十九章帝业画前(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hkee.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luoqiu.com……”;


输入“喜盈门”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喜盈门-意千重”,点击其中的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意千重,共50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五十一章、第三百十五章(终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地师”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地师-徐公子胜治”,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徐公子胜治,共59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八十三章、第三百六十章(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bookt.yisou.com/…sourceid=……”;


输入“将血”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将血-河边草”,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河边草,共90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六百零四章、第一千二百四十一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bookt.yisou.com/……url=http……”;


输入“三国之模拟城市”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三国之模拟城市-懒猫不瘦”,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懒猫不瘦,共44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1章、第913章及最后一章番外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龙骑战机”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龙骑战机-华表”,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华表,共93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1章、第1275节终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九重紫”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九重紫-吱吱”,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吱吱,共79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二百三十七章、第四百六十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idian.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58.gg……”等;


输入“仙人俗世生活录”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仙人俗世生活录-断桥残雪”,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断桥残雪,qidian.com等56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三百零五章、第六百十七混沌圣人(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朱门风流”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朱门风流-府天”,点击其中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府天,yuncheng.com等25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四百六十七章、尾声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重生红孩儿”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重生红孩儿-雨飞扬”,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雨飞扬,共40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九十七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


输入“修真之龙的传人”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修真之龙的传人-晓枫魂”,点击其中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晓枫魂,qidian.com等42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十卷第五章、终卷第三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君临”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君临-开荒”,点击其中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开荒,qidian.com等57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七百一十九章、第1410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hkee.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ha18.com……”;


输入“晚明”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晚明-柯山梦”,点击显示本书作者为柯山梦,共90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七十七章、第二百零三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换脸重生”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换脸重生-赤雪”,点击显示本书作者为赤雪,共40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七集第二十章、第十一集第二十四章完美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17dhs.net……”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shupeng.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luoqiu.com……”;


输入“附魔传说”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附魔传说-魔语冰殇”,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魔语冰殇,共47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三一七章、第六三〇章向世界宣战(全书完)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后搜索,三个搜索结果显示“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烽火戏诸侯”,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烽火戏诸侯,qidian.com等49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001章、第17章、大结局(下)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iloo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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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药王”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药王-英年早肥”,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英年早肥,qidian.com等55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七章、尾声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hkee.com……”等;

输入“死灵术士闯异界”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死灵术士闯异界-当心枪走火”,点击其中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当心枪走火,qidian.com等75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六百一十八章、第一千二百零七章终于有太平日子过了(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ogshop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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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傲世重生”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傲世重生-幻星辰”,点击显示本书作者为幻星辰,共36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零五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23us.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ap…com……”;


输入“网游洪荒之神兵利器”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网游洪荒之神兵利器-发飙的蜗牛”,点击其中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发飙的蜗牛,qidian.com等46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八十章、第三百五十八章尾声2(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御夫”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御夫-粉笔琴”,点击显示本书作者为粉笔琴,共27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一十五章、第二百三十八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hhlwx.com……”等;


输入“大圣传”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大圣传-说梦者”,点击显示本书作者为说梦者,共91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三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第一百四十四章、第一百四十五终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方士的炼金攻略”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方士的炼金攻略-石三”,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石三,qidian.com等46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一十一章、第二百五十八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bookb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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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重生带着任意门”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重生带着任意门-甘草秋梨”,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甘草秋梨,qidian.com等44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402章、第795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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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我就是妖怪”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我就是妖怪-张小花”,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张小花,共17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四卷第二十章、第五卷第五十七章(终结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book.ceqq.com……”;


输入“截教小妖”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截教小妖-硕鼠肥”,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硕鼠肥,qidian.com等39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八十二章、第五卷第五十七章(终结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ha1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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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迦南之心”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迦南之心-绯炎”,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绯炎,共51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序、第一百零六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未来图书馆”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未来图书馆-志鸟村”,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志鸟村,qidian.com等47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二百一十五章、第四百二十一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ha18.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read.qidian.com……”;


输入“无上真魔”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无上真魔-皇甫奇”,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皇甫奇,qidian.com等48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八章、第十九章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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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luoqiu.com……”;


输入“工业霸主”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工业霸主-齐橙”,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齐橙,qidian.com等67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001章、第370章、第743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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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独闯修行道”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独闯修行道-风圣”,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风圣,共43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三卷第十五章、第三卷第二百一十二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诱惑”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诱惑-鹅考”,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鹅考,共14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七十二章、第三百四十五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大唐万户侯”后搜索,三个搜索结果显示“大唐万户侯-高月”,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高月,共49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九十九章、第三百八十七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修身外传”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修身外传-小段探花”,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小段探花,共85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一十九章、第一千四百五十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异界圣骑士”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异界圣骑士-冷石”,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冷石,共46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1章、第271章、第536章(结束)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孤星传说”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孤星传说-木斧头”,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木斧头,共44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一十章、第四百零四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23us.com……”;


输入“清虚”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清虚-清虚道君”,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清虚道君,qidian.com等51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五卷第四十二章、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练级狂人在异界”后搜索,三个搜索结果显示“练级狂人在异界-网络黑侠”,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网络黑侠,qidian.com等47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三百六十四章、第七百一十三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斗医”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斗医-木汤”,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木汤,qidian.com等51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三百一十八章、第六百三十二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luoqiu.com……”;


输入“起点”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起点-左右仙人掌”,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左右仙人掌,共34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001章、第106章、第86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read.qidian.com……”;


输入“网游之模拟城市”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网游之模拟城市-笨太子”,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笨太子,共54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四百四十四章、第九二零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商业三国”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商业三国-赤虎”,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赤虎,共45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四章第四十节、第五章第八十一节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王道之模型争霸”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王道之模型争霸-愿此客永恒”,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愿此客永恒,共46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二百五十九章、第五百一十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唐门高手在异世”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唐门高手在异世-莫默”,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莫默,qidian.com等73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六百二十一章、第一千二百四十一章(最终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最强弃少”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最强弃少-鹅是老五”,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鹅是老五,共93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谈谈感情的描写(一)、第六百五十四章、第一三一三章、第一三一五章、第一七九二章、第一七九三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仙铃”后搜索,搜索结果显示“仙铃-紫钗恨”,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紫钗恨,共56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五十章、第三百四十五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bookt.yisou.com/……sourceid=……”;


输入“祖训”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祖训-雨久花”,点击其中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雨久花,共93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四十七章、第二百九十二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欲海医心”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欲海医心-蔡晋”,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蔡晋,共31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零九章、第二百一十九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仙路烟尘”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仙路烟尘-管平潮”,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管平潮,共43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半生缘第一章、落梅惊风第一章、第二十一卷第二十九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ha18.com……”;


输入“最佳导演”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最佳导演-机器人瓦力”,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机器人瓦力,qidian.com等62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二百五十七章、第五百一十六章(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超级电鳗分身”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超级电鳗分身-匣中藏剑”,点击其中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匣中藏剑,qidian.com等50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三十六章、第二百七十一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大宋之风流才子”后搜索,一个搜索结果显示“大宋之风流才子-午后方晴”,点击该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午后方晴,共46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三百五十四章、后记(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hkee.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gshoping.com……”;


输入“帝国进化”后搜索,三个搜索结果显示“帝国进化-别叫我上帝”,点击其中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别叫我上帝,共43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五十九章、第二十二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read.qidian.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gshoping.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23us.com……”;


输入“傲天狂尊”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傲天狂尊-乌山云雨”,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乌山云雨,共92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新的开始、第496章、第497章、第498章、第1056章、第1057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等;


输入“掌中星际”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掌中星际-钻石雕塑”,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钻石雕塑,qidian.com等47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三百七十七章、第七百六十五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gshoping.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dawenxue.net……”等;


输入“铁血大秦”后搜索,两个搜索结果显示“铁血大秦-风华爵士”,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风华爵士,共40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十一卷第九章、大秦西域战记第十九章终章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qdmm.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lu5.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luoqiu.com……”等;


输入“大秦之小兵传奇”后搜索,三个搜索结果显示“大秦之小兵传奇-晶晶亮”,点击其中第二个搜索结果,显示本书作者为晶晶亮,共49个来源,且有转码阅读按钮;点击转码阅读后显示小说目录,随后分别点击其中的第一章、第一百七十九节、第三百六十九节(完满大结局)阅读,阅读的详细内容页面域名分别显示为“http://bookt.yisou.com/……url=http……read.qidian.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chkee.com……”

“http://bookt.yisou.com/……url=http……www.luoqiu.com……”。


在上述小说搜索结果页面均配以小说图片,并对小说类型作分类及标签,还分别设置了目录及评论栏目,在阅读页面最下方均显示“本网页由程序实时转换、若无法阅读,请查看其他来源或源网站”。


除涉案60部作品外,(2014)沪卢证经字第497号公证书共计涉及900余部作品。


四、阿里公司所营一搜网的基本情况


域名为“yisou.com”的一搜网由阿里公司经营。阿里公司提交的(2014)京方圆内经证字第05806号公证书载明:浏览域名为book.yisou.com的一搜网,点击其中的“一搜搜索引擎服务声明”,一搜网基于移动搜索技术的创新,系统根据用户提交的关键词自动搜索第三方网站,获取用户需要的信息,一搜网并不存储、改变、筛选相关信息;一搜网还提示,用户通过一搜网的服务所浏览到的内容均由第三方网站提供,全部搜索结果的排序由系统自动生成,无任何一搜网赞成相应内容及其表达的立场或态度;在权利通知中,一搜网告知用户:如用户发现一搜搜索引擎技术服务搜索到的内容侵权时,有权参照“权利保护通知”的要求向一搜网发出权利通知,一搜网将及时予以处理;对其转码技术服务实现原理的说明中,一搜网称如用户选择使用转码技术服务,系统将基于用户指令,搜索引擎技术智能性将电脑端的网页格式进行自动、快捷转换,系统会根据终端屏幕的特点自动对文本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图片、视频以及不适宜手机等移动终端播放的内容进行自动过滤或压缩,经过格式转换所生成的网页页面将适合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使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2014)京方圆内经证字第11294号公证书载明:在浏览器中输入“yisou.com”,页面跳转至域名为“m.sm.cn”的神马搜索网站,而非一搜网。2014年4月28日,阿里公司停止运营域名为“yisou.com”的一搜网,与UC优视整合一搜等业务为神马搜索。


五、其他事实


2016年2月22日、2019年1月28日,玄霆公司就涉案侵权行为向阿里公司发送律师函,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1幢6楼602室,快递信息显示妥投。


为本案诉讼所作的(2020)沪卢证经字第1661号公证书、(2019)沪徐证经字第9251号、887号公证书及(2014)沪卢证经字第497号公证书,玄霆公司分别支付了公证费3000元、6000元、1500元、2000元。玄霆公司与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约定由该所代理玄霆公司诉阿里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所涉法律事宜,前期法律服务费用为1万元/部作品的标准支付。玄霆公司出具的《确认单》载明,委托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本次委托涉及的作品数量为150部(后附作品名录显示,包含本案所涉60部),玄霆公司已支付律师费15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


一、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


阿里公司提出,其未收到玄霆公司发送的律师函,本案已过诉讼时效。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根据玄霆公司提交的公证书,其进行侵权证据保全公证的时间为2014年3月1日,玄霆公司曾于2016年2月22日委托律师就涉案侵权行为向阿里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1幢6楼602室发送律师函,函件附件中包含涉案作品,快递信息显示妥投,可以证明玄霆公司已在前述期间内存在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从玄霆公司发送律师函起重新计算,因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施行前尚未满二年,故应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玄霆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委托律师就涉案侵权行为向阿里公司《2017年企业年报》中载明的企业通信地址发送律师函,函件附件中包含涉案作品,快递信息显示妥投,可以证明玄霆公司已在前述期间内存在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玄霆公司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阿里公司所提上述抗辩意见,一审法院不予采纳。


二、玄霆公司是否享有涉案小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涉案小说属于文字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根据玄霆公司提供的证据,目前其运营的起点中文网、起点读书APP上登载了大部分涉案小说(56部),并分别载明了作者的笔名;其余4部小说虽未提交在起点中文网或起点读书APP的刊载情况,但玄霆公司提供的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载明了相应小说的作品名称及作者笔名。此外,玄霆公司提供的与作者签订的协议、作者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中载明的作品名称、作者笔名与相应作品在起点中文网的登载情况、阅文内容中心综合后台导出的信息能够对应,与涉案作品在一搜网中所显示的作者署名亦相符。上述证据共同证明,玄霆公司主张的涉案作品作者属实,玄霆公司通过与上述作者签订相关协议进行约定,享有上述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阿里公司质疑涉案作品中笔名和真名的对应性,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一审法院不予采纳。综上,在阿里公司未提供任何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玄霆公司作为涉案60部作品的权利人依法享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和追究他人侵权责任的权利。


阿里公司提出本案有8部小说或处于断更、未完结状态,或整体架构及故事内容均未展开,故不具有独创性。一审法院认为,玄霆公司在本案中主张权利的作品均系网络小说,存在发表方式简单、连载持续时间较长、发表后容易从网络下架等特点,不能仅因小说已下架或未完稿等情况就否定该作品的性质及权利人对该作品享有的权利。涉案小说字数最少的也有数万字,足以形成有独创性的表达,阿里公司所提意见缺乏依据,一审法院不予采纳。


阿里公司提出玄霆公司的网站多次因涉黄涉暴被整改,已下架的作品可能涉嫌该种情形故不应受到保护,在阿里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60部小说存在该情形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对该意见不予采纳。阿里公司还提出涉案作品中部分章节存在红政有害、色情低俗、血腥暴力等违规内容、小说《临高启明》涉嫌抄袭他人作品。经查,涉案部分作品中确实存在阿里公司所提前述情况,但相对整部作品而言篇幅较短,不影响小说整体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临高启明》是否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并无定论,故一审法院对阿里公司所提该项意见不予采纳。


三、阿里公司的行为是否侵害玄霆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玄霆公司主张,阿里公司经营的一搜网直接提供了涉案60部作品,构成了对玄霆公司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阿里公司辩称,一搜网属搜索引擎,提供的是搜索引擎转码服务(即“WAP搜索服务”),根据用户提交的关键词自动搜索第三方网站并提供实时转码,涉案作品并不存储于一搜网的服务器上,故阿里公司未向网络用户提供涉案作品,不构成直接侵权;在玄霆公司未通知阿里公司涉嫌侵权且阿里公司不明知或应知涉案作品侵权的前提下,阿里公司亦不构成对玄霆公司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帮助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但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且无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应认定为构成侵权。阿里公司所称的“WAP搜索服务”是一种向手机用户提供的格式转换服务,一方面根据手机用户输入的关键词进行搜索并提供链接,另一方面在手机用户点击链接时,自动将网页从HTML格式转为WML格式,通常在地址栏中可以显示一种混合网址,即搜索引擎网址+被链网页的网址,但并非只要显示前述混合网址就能反证涉案作品不存储于被控侵权网站的服务器,以及被控侵权网站仅提供网络服务。本案中,玄霆公司提交的第497号公证书载明的内容可作为证明阿里公司提供涉案作品的初步证据,即网络用户可以在阿里公司经营的一搜网上对涉案作品进行阅读,且页面未发生跳转,故阿里公司应对其仅提供搜索转码服务承担举证责任。阿里公司提交了(2014)京方圆内经证字第5806号公证书用以证明一搜网载明了提供搜索引擎加转码服务的相关声明、标记,但前述证据的形成时间晚于玄霆公司的取证时间,且主要是对其网站上列明的被删除链接公示及针对案外作品的取证,无法全面、客观反映一搜网针对涉案作品所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综合双方的证据,阿里公司提供的证据尚未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不足以证明其就涉案作品仅提供了网络服务。即使如阿里公司所言,其对涉案作品仅提供搜索转码服务,但现有证据显示,阿里公司在一搜网中针对小说专门设置了小说搜索频道,并编辑、整理了涉案小说的简介及章节目录,其应当注意到第三方网站存在提供侵权作品及其搜索结果会链接到侵权网站的可能性,但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未尽到与其提供的服务相应的注意义务,对涉案被控侵权作品的传播具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综上,一审法院认定阿里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玄霆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阿里公司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玄霆公司主张的涉案60部作品与被控侵权的作品系同一作品。经查,涉案作品在一搜网中注明的小说名称、作者、目录标题及随机点击阅读的小说内容均与玄霆公司作品一致,虽然玄霆公司第497号公证书未对一搜网上涉案作品的所有章节内容点击打开,且涉案小说及其所涉章节数、字数繁多,逐一点击打开章节内容比对不现实,故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足以认定一搜网上的涉案作品与玄霆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小说具有同一性。


四、阿里公司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阿里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玄霆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鉴于玄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因被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或阿里公司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故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酌定赔偿额:1、涉案部分小说有一定的知名度,受欢迎程度较高,且部分小说在玄霆公司公证保全日前后或有实体书出版、或被改编为漫画、网剧、手游,说明这些小说具有一定数量的读者群;2、涉案作品的章节数、字数及在玄霆公司平台上的推荐数、收藏数,但也需考虑部分涉案作品在起点中文网上的最新更新日期在玄霆公司第497号公证书公证日之后,故一搜网上的涉案作品内容并不完整;3、涉案部分小说有一定比例的色情低俗、血腥暴力内容,文学价值相对较低,还有几部小说在玄霆公司平台已下架;4、一搜网的经营规模和影响力、阿里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及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等。


关于合理费用。公证费,系玄霆公司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在有相关票据证明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但第497号公证书涉及900余部作品;第9251号公证书涉及150部作品;第887号公证书涉及玄霆公司向阿里公司发送要求商洽涉案侵权事宜之函件,附件中包含了800余部作品;第1661号公证书亦涉及150部作品,故在本案中对于前述费用应予均摊。律师费,有相关合同、发票为证,一审法院结合本案标的、律师收费的相关标准、本案案情的疑难程度、玄霆公司代理律师在本案中的工作量、委托律师合同中包含本案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等因素,对律师费予以酌情支持。


一审裁判结果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


一、阿里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玄霆公司经济损失85万元;


二、阿里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玄霆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25万元;


三、驳回玄霆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一、玄霆公司是否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二、阿里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三、一审判赔金额是否合理。


关于争议焦点一。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本案中,首先,涉案60部小说属于文字作品,其中有55部小说仍在“起点中文网”或“起点读书APP”登载,该55部小说在一搜网搜索后显示的作者署名与起点中文网或“起点读书APP”显示的作者署名相同,上述网站55部小说的所署名者可以认定为作者。另虽有5部小说在一审诉讼时已不在起点中文网或“起点读书APP”登载,但其在一搜搜索中显示的作者署名与玄霆公司主张的作者相同。其次,玄霆公司针对每部小说均提供了相关协议,其中作品名称、作者笔名与涉案作品在一搜搜索中所显示的相应信息均相同,亦与玄霆公司的后台信息能够相互印证,进一步证明了涉案小说的作者身份。综上,可以根据玄霆公司的主张认定涉案60部小说的作者身份。玄霆公司与涉案60部小说作者签订相关协议取得相应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再次,阿里公司认为玄霆公司的网站多次因涉黄涉暴被整改,涉案的多部已下架的作品属于不受法律保护或者仅有限保护的作品,但阿里公司对此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对阿里公司该项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此外,关于阿里公司认为玄霆公司提交的权属文件存在瑕疵,不足以证明玄霆公司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对此,一审法院已进行了充分阐述,本院予以赞同,在此不再赘述。本院认为,综上,阿里公司认为涉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玄霆公司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争议焦点二。其一,关于两者小说内容是否具有同一性,本院认为,鉴于涉案小说数量较多、所涉章节数和具体字数亦极多,一审法院经查公证的小说名称、作者、目录标题以及随机点击的小说内容均与玄霆公司的小说相同,在无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两者小说具有同一性,本院予以支持。其二,关于阿里公司是否提供了涉案作品,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但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且无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应认定为构成侵权。根据上述规定,在权利人提供了初步证据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其仅提供网络服务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本案中,在案证据显示网络用户可在一搜网中搜索阅读涉案作品,且阅读过程中阅读界面并未出现跳转,由此可以认定玄霆公司已提交初步证据证明阿里公司提供了相关作品。阿里公司对此提供了第5806号公证书、第11294号公证书、软件产品技术鉴定报告、第09593号公证书作为其仅提供网络服务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本院注意到,一审判决对阿里公司提供的前述证据已进行充分评述,并认定前述证据并未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不足以证明阿里公司就涉案作品仅提供了网络服务,对此,本院予以认同,故阿里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不利后果。即使如阿里公司所主张,其对涉案小说仅提供搜索链接转码服务,对于涉案侵权作品的传播,阿里公司亦具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搜网针对小说专门设置了小说搜索频道,阅读过程中阅读界面并不出现跳转,亦不涉及用户选择阅读来源问题,阿里公司为提升阅读体验亦专门设置了小说目录,对于转码的第三方网站内容在显示时亦去除了与文本无关的广告等内容,实质上系阿里公司主动、直接地整合不同网站内容,逐章提供给用户;另外,阿里公司设置专门小说搜索频道,应当注意到第三方网站存在提供侵权作品的可能性,亦应当知道其搜索结果链接至第三方侵权网站的可能性,对此却未采取任何措施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据此,本院认为阿里公司未尽到与其提供的服务相应的注意义务,帮助了第三方侵权网站侵权行为的传播。综上,一审判决认定阿里公司侵害了玄霆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无不当。


关于争议焦点三。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鉴于没有证据证明玄霆公司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或者阿里公司的违法所得,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小说的数量、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维权费用的支出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判赔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的金额,并无不当,所确定的赔偿金额亦在人民法院自由裁量范围内,对此本院予以确认。


此外,关于上诉人主张的诉讼时效问题。虽然涉案侵权公证时间为2014年3月1日,但玄霆公司分别就涉案侵权行为于2016年2月22日、2019年1月28日向阿里公司寄送律师函,寄送地址分别为阿里公司的注册地和企业年报公示的通信地址,快递信息均显示妥投,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存在两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玄霆公司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合法有据,阿里公司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二审裁判结果


综上所述,上诉人阿里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可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700元,由上诉人杭州阿里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何   渊

审  判  员  范静波

审  判  员  陈瑶瑶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张宗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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