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0160652
010-52852558
| |EN
首页 > 知产速递 > 版权
  • 13910160652
  • ciplawyer@163.com

业界共推数字音乐正版化

日期:2020-01-15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侯伟 浏览量:
字号:

“包括音乐盗版在内,盗链让我们每天损失100万元到150万元,同时也给合作伙伴以及会员带来巨大损失。”近日,由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音乐产业大会在北京举行,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法务总监冯宏声在会上痛斥了侵权盗版行为给阿里巴巴造成的损失。对此,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总经理杨奇虎感同身受,他介绍,主播侵权、网络未经授权翻唱等各种侵权行为屡见不鲜,阻碍了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音乐产业蓬勃发展,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音乐产业总规模达3747.95亿元,同比增长7.98%,不仅连续3年高于同期GDP增速,还创造了近5年增速新高。但与此同时,侵权盗版也屡禁不绝,蚕食了正版市场的空间。对此,此次大会正式发布了中国音乐家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将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推进全国性的音乐数据统计、音乐版权交易及服务平台的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广大的音乐从业者。


音乐侵权多发


音乐产业是版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版权环境是音乐产业发展的根基。近年来,我国版权环境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音乐产业获得了发展契机,但对著作权人和作品仍然缺乏足够的尊重和保护,社会亟待培养良好的版权意识。


中国传媒大学近日发布的《2019音乐人生存状况报告》(下称报告)显示,有37.4%的音乐人遭遇过不同形式的侵权行为,其中“作品被抄袭”占侵权案例比的43.2%;“被改变”的情况占比32.5%;“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在影视中使用、在网络或传统媒体中传播”也是比较常见的侵权行为,占比26.9%;“未授权被公共场合播放”占比19.8%。各平台法务部门有必要联合业务部门启动自查。


中央民族法学院教授熊文聪在会上分析,出现这一现象有多种原因:一是社会尊重版权的意识不够,致使抄袭现象频发;二是侵权行为不易发现,侵权人复制和传播作品的成本很低;三是判赔额低,著作权人维权的信心和决心不足,懈怠心理较严重,以及维权缺乏财力、物力的支撑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四是目前国内著作权法律法规存在一些缺漏,亟待修改和完善。


报告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音乐人,面对侵权行为维权信心不足,45%的音乐人在调查中表示,自己没有维权能力,9%的受访者表示会放弃维权。调查显示,多数音乐人放弃维权,原因比较复杂,主要为版权意识低、不知如何维权、维权成本高和自身没有能力维权。以版权意识低为例,调查显示,72.1%的受访者表示从未接受过任何版权相关的课程或讲座培训。


各界共治盗版


侵权盗版打击了权利人的创作积极性,抑制了行业的发展。为此,社会也在探索共治侵权盗版的路径。在此次大会上,中国音乐家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正式发布。该平台将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借助国家版权局开展的“剑网行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支持权利人和使用者开展版权合作,推动音乐作品相互授权和广泛传播,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逐步实现数字音乐的正版化运营,保障中国音乐创作者的权益。平台还将统筹规划我国音乐产业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性的音乐数据统计、音乐版权交易及服务平台的建设。


北京市也积极加强加强音乐产业版权服务。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出版处处长郑俊斌在会上介绍,北京市加强司法落地执行力,设立北京市音乐版权保护援助中心,以区块链等相关技术为支撑,打造全网版权监测等快速维权中心,取得了很好的治理成效。


企业也积极加入到版权保护的队伍中来。冯宏声介绍,阿里巴巴积极利用先进技术促进正版传播,已将阿里巴巴自主研发的数字版权管理技术DRM技术应用于数字音乐、影视等保护。这一新技术的应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目前公司的盗版比已下降。此外,公司还开发了千里眼技术来减少盗版行为的发生。


腾讯也在推动音乐正版化工作。杨奇虎表示,腾讯是正版化的推动者,版权秩序是音乐行业发展的根基,如果没有良好的版权制度,音乐行业不可能有更好的未来。早在2013年,腾讯就联合7家唱片公司组建了“数字音乐维权联盟”,并携手百位知名歌手开展“正版音乐用聆听护航”行动,呼吁用户尊重版权,同时每年都会开展相应的推动正版化工作。


虽然时至今日,国内音乐市场还存在原创音乐人收入低、被侵权盗版多发的现象,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国家相关部门、在线音乐平台、唱片公司和原创音乐人的共同努力下,国内音乐市场版权环境不断优化,商业模式日益多元和丰富,用户对于高品质音乐内容需求旺盛,优秀的原创音乐人才不断涌现,国内音乐市场正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国内音乐市场,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