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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卡拉ok“版权费” 厦门40余家店被起诉

日期:2014-05-08 来源:东方快报 作者:高雅妮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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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在福建省内开展大规模诉讼,其中厦门地区约40余家娱乐行业经营场所因欠缴卡拉ok版权使用费被告上法庭。

  昨日,记者走访厦门几家被起诉的娱乐行业经营场所了解到,截至目前,部分店面仍没有收到本公司高层下发的缴纳版权费的通知。音集协厦门方面表示,此次每家店的取证歌曲从200余首增至近千首,部分店家的涉案金额将达到数十万元。

  厦门40余家娱乐场所被起诉

  音集协厦门相关负责人苏先生告诉记者,2009开始,福建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已进入厦门开展卡拉ok版权的宣传与收费工作,如今大部分娱乐场所经营者都会自觉缴纳音乐版权使用费。

  昨日,记者走访欢唱KTV厦门某店面时,不愿透露姓名的该店副经理告诉记者,欢唱仅在厦门就有多家店面,每家都有按季缴纳版权费,意在提供正版的音乐作品给消费者,且缴纳版权费也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因此欢唱对此十分重视且谨慎。

  但与此相反的,仍有不少店家法律意识淡薄,即使知道使用他人东西需要付费,但是因为长期吃免费午餐习惯了,觉得平白多出一笔费用,不愿意支付。

  据了解,目前厦门仍有40余家娱乐场所经营者拖延或拒绝缴纳版权使用费,其中厦门欢乐星KTV、厦门酷麦氧吧KTV、厦门百乐岛、厦门糖果KTV等曾多次被起诉,但仍拒绝缴纳相关费用。

  昨日,其中一家被起诉KTV的值班组长告诉记者,并不知道要交版权费的事情。在记者的追问下才表示,公司在上个月的确收到了法院的公函,但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下发通知要缴纳相关的版权费。记者进一步追问时,该工作人员则表示不便透露。而其他被起诉的KTV工作人员也表示这是公司高层的决定,接下来如何处理目前不能透露。

  部分店家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据了解,KTV、娱乐场所侵权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屡见不鲜。在大多数判决中,多以被告按每首歌曲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对原告进行赔偿,并要求从其曲库中删除涉案音乐作品。而在实际情况中,部分经营者多次被起诉,但仍然拒绝履行相应责任,甚至将被删除的歌曲重新入库使用。

  归其原因,有业内人士表示,因以前案件涉案金额不大,大约在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之间,违法成本低,诉讼完成周期长,有些违法店家就钻法律空子,能拖就拖,能躲则躲,致使权利人也无可奈何。

  影响更为恶劣的是,在厦门有部分KTV店家不但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版权费,还以版权费的名义向来店消费的顾客收取每间包厢5元的额外费用,这样的做法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更是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亵渎。

  据可靠消息,今年起,音集协将加大在厦门的取证力度,取证歌曲从200余首增至近千首。这样一来,当KTV店家因拒不缴纳版权费被告上法庭时,涉案金额将达到数十万元,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记者通过调查也发现,在国内其它城市,也存在类似店家在出现违法侵权并屡教不改的情况后,被法院强制查封非法使用的音像作品和执法部门上门查处侵权曲库的案例,从而加大了违法侵权的打击力度。

  拒缴版权费可能遭到双重诉讼

  据了解,店家向国家批准的唯一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缴费后,如遇到个体小权利人维权,则视为店家无恶意侵权情节,法律认定上应为免责或承担较轻的责任。目前,全国95%的音像作品版权都由音集协统一管理,娱乐场所、KTV经营者想要合法使用音像作品就必须向音集协缴纳版权使用费。剩余5%左右的音像作品版权为小权利人持有,这也意味着个别拒不缴纳版权费的店家可能遭到音集协和其他权利人的双重诉讼。

  此外,向音集协缴纳了版权使用费的经营者如果遭到协会外其他权利人起诉,音集协也会负责解决(包括应对诉讼及经济赔偿等),以此也是保障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去年厦门部分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店家被小权利人起诉,音集协全部进行了相应的应诉和赔偿事宜。其中,厦门雅都KTV、厦门市哈乐娱乐、厦门毕思特娱乐在小权利人的诉讼中,因特殊情况,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共9.3万元的款项,近日音集协也已履行了承诺,将这笔与被执行款相同金额的款项退还给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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