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筹建的中关村版权争议调解中心在北京宣布成立。这是继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和成都版权纠纷调解中心之后成立的又一家面向社会提供版权法律服务的公益性机构。知识产权界普遍认为,各地纷纷成立的版权纠纷调解机构,作为司法程序的一种补充,可有效缓解司法和行政压力,探索出一条民事调解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的路径。
近几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增速呈“井喷”态势,这为各级法院带来巨大的诉讼压力。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08年全国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共计27876件,比2007年的21026件上升32.58%。2009年这一数字上升至36341件,增速超过30%。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案件差不多占到70%以上。今年4月高法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0年)》显示,2010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2931件,其中新收著作权案件24719件,比2009年增长61.54%。著作权案件逐年攀升态势,令各地法院的压力剧增。为缓解此种状况,高法于2010年6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倡导强化案件调解,注重矛盾化解,并要求各级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对依照法律可以调解、根据案情能够调解、调解处理效果更好的案件,首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要坚持在拓展调解领域、规范司法调解程序、注重调解质量和提高调解效率上下工夫。各地法院纷纷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将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工作朝制度化、规范化、理性化方向推进,其效果也在当年显现出来。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调解撤诉率就达到66.76%,同比上升5.68个百分点。上海、天津等地高级法院还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的指导性意见,广东、河北、四川、河南、广西、贵州等地省区高级法院以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不断探索和总结出了一整套规范化的调解方法。而与版权管理部门开展多方位合作,并扶持成立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调解机构,也成了版权和司法部门尝试的一种途径。
司法与版权部门联手
共建调解联动机制
2010年5月,在上海市版权局主导下,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上海市版权局和上海市高法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磋商,就共同建立版权纠纷调解联动机制达成共识。双方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多种版权纠纷解决方式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此,上海市高法下发了《关于开展著作权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对上海市法院委托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调解版权纠纷案件的工作原则、范围、阶段、期限和诉调衔接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双方约定,无论是在“诉前”、“审前”,还是“判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都可以将纠纷委托或者邀请上海市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业内人士就此评价,这种版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上海市版权局积极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合力打造上海版权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为版权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方面出台的新举措;也是上海市法院系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在完善版权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新尝试;是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从事版权纠纷调解服务的优势,公正、便捷、高效地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的新平台。它为权利人提供了更便利的权利救济手段,有助双方当事人及时、迅速、高效地解决版权纠纷,从而推动版权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据《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了解,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仅半年,已经受理22起案件,成功调解了5起,总计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
版权与司法部门共建调解联动机制的做法,很快在部分大中城市借鉴开来。2010年10月26日,中国作家协会与北京市高级法院合作签约,并成立了中国作家协会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主要包括4方面:一是建立著作权专业问题咨询机制。中国作协建立著作权咨询专家库,由著名作家、评论家、资深编辑、知识产权专家、律师组成。北京市法院在审理涉及文学作品的著作权案件中,可向专家进行咨询,由专家对案件提出专业性意见,供法院参考,确保案件审判质量。二是建立协助调解、有效化解著作权纠纷机制。中国作协成立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北京市法院在审理涉及文学作品的著作权案件中,邀请作家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化解纠纷。三是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北京高院邀请中国作家协会组织专家对北京市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建立法律服务机制。中国作家协会面临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法院咨询,由法官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讲解;双方共同组织著作权保护的研讨活动;法院可委派资深法官向作家们介绍著作权保护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等。这种合作无疑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在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的新实践,对进一步提高首都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深化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2011年5月,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版权纠纷,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版权领域侵权纠纷较为突出的现象,成都市组织成都市律师协会、软件行业协会、工艺美术协会、数字娱乐动漫协会、服务外包协会等专家建立了专业调解员队伍,成立了成都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该中心运营以来,目前已受理版权纠纷10余起,成功调解8起。
据记者了解,于近日成立的中关村版权争议调解中心将设立调解委员会作为中心的决策机构,委员由国内知名知识产权法专家、行业协会领导、知识产权庭法官组成,同时聘请律师、版权相关产业从业人员、法官、高校教师等人员担任调解员。调解中心将充分利用自身的专家优势、专业优势,积极与国家和地方版权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及各版权领域行业协会、版权相关企业、机构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努力推进并促成调解成功,最终实现权利人与使用者间和解平衡。
在当今版权纠纷频繁发生,司法和行政资源日益紧张的形势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版权调解机制,无疑为化解著作权人与使用者间的争议和矛盾,避免出现司法僵局,构建和谐社会建立了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