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系卖盗版 罚抄著作权法 日期:2010-08-20 来源:联合早报网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分享到: 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台大法律系邓姓高材生,在奇摩拍卖网站卖司法官考试的盗版讲义挨告,邓姓学生自知理亏,认错请求原谅,出版商体谅他是学生,又打算报考司法官,罚他抄写“著作权法第91条、91条之1”100遍后,同意和解原谅,邓姓学生获得出版商原谅,欣喜不已,火速抄写著作权法条文100遍,板桥检方考量出版商不再追究,同意给予缓起诉,期间是1年,条件是向“国库”缴纳处分金3万元。 << 1 >> 上一页 1/1 下一页 共1条记录 上一篇: 印度尼西亚版权保护处于亚洲最差水平 下一篇: 8幅京剧脸谱引发侵权之争 是否受著作权保护成最大分歧 相关文章 课程被他人盗用并牟利如何维权? 盗版陶瓷灯侵权案 2023年日本因漫画盗版而遭受125亿美元损失 全国网络影视平台“盗链第一大案”宣判 未经许可出售盗版课程侵犯著作权案
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台大法律系邓姓高材生,在奇摩拍卖网站卖司法官考试的盗版讲义挨告,邓姓学生自知理亏,认错请求原谅,出版商体谅他是学生,又打算报考司法官,罚他抄写“著作权法第91条、91条之1”100遍后,同意和解原谅,邓姓学生获得出版商原谅,欣喜不已,火速抄写著作权法条文100遍,板桥检方考量出版商不再追究,同意给予缓起诉,期间是1年,条件是向“国库”缴纳处分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