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21.4亿元
2017年11月1日,新修订的《河北省专利条例》正式实施,河北省开启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新篇章。“作为一部专业性、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的转化运用、打击侵权行为、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专利工作的管理与服务等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障,为河北省知识产权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高振峰介绍。近年来,河北省知识产权工作在顶层设计、提升创造质量、严格保护、促进运用、提高管理能力、增强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河北省专利申请量从2012年的2.32万件增加到2017年的6.13万件,专利授权量从1.53万件增加到3.53万件。截至2017年底,河北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88件;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或工作站26家;知识产权贯标验收合格企业达到300家;累计实施专利导航项目110余项。在京津冀一体化的大潮中,以修订专利条例为契机,河北省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上下足功夫,知识产权工作为全省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大执法维权力度
2018年3月5日,在中国知识产权执法(华北)调度中心组织开展的“京津冀打击假冒专利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有一批与众不同的参与者。针对在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举办的“碧海(中国)2018年春季钓具产业博览会”进行打击假冒专利联合执法活动中,他们只用眼睛看、用相机拍,只作询问,并不执法。“我找到3家有专利的展商。”“我看到宣传单上的专利号不对。”他们有的结伴而行,不时小声交流着;有的紧紧跟在执法人员身后,不想错过执法过程的任何细节。“以后的执法活动中我自己就要面临这样的场面,现在就要开始积累经验,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他们其中一位说道。他的身份是“河北省2018年专利行政执法维权培训班”的学员,班上的学员大多来自河北省各县级政府的知识产权部门。
“新修订的《河北省专利条例》赋予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部门查处假冒专利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职权,这次将联合执法行动和执法人员培训结合,就是要尽快培养出一批县级专利执法队伍。”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常生茂介绍,《河北省专利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假冒专利案件,调解专利纠纷。为此,河北省将建立和培育县级知识产权执法队伍,队伍人员规模将达到300人以上。
新建县级执法力量,更要规范稳定市级执法队伍。截至2017年底,河北省7个设区市成立了专利执法大队,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达到147人。他们以食品、医药、农业、高新技术及各地优势产业领域为重点,以流通环节的商品集散地、展会、商场等为突破口,以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的案件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河北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由2012年的62件增加到2017年的2046件,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提升。
探索金融服务模式
2017年11月14日,在河北省专利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场,气氛严肃、竞争激烈。中国平安等8家保险公司参加了现场的竞争性谈判,经过多轮报价和磋商,最终平安、太保、大地、燕赵4家保险公司作为共保体中标胜出。
“此次竞争性谈判,标志着河北省专利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是河北省专利保险工作在机制上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转型,推动专利保险在机制创新、产品创新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河北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机制的变化,突破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创新,专利执行险、专利侵权险的产品设计方案更加灵活和多样,单项保险金额从1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能够更好地贴近市场需求;二是保险费率大幅度降低,由以往的10%降至1.2%,减少了市场主体的投保成本,为专利保险的大范围推广奠定了基础。
经过多年试点和不断积累经验,河北省专利保险业务逐步深入开展,出单量、业务量有望大幅度增长。5年来,全省投保专利保险企业累计120余家,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企业70家,增加注册资本4亿元,专利权质押融资达70亿元。2017年,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21.4亿元,创历年新高。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河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的双重作用。”高振峰表示,下一步,河北省将聚焦知识产权支撑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需求两个重点,贯彻落实和研究制定一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一批大工程、计划和项目,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改革,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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