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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环球资讯丨纽约时报将起诉OpenAI;德国法院一审判决三星不侵权;“三体”终审保住域名

日期:2023-08-25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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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览:

1.美国联邦法官裁定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作品不受版权保护

2.《纽约时报》禁止其新闻报道用于人工智能模型训练,考虑起诉 OpenAI

3.米姓商家用“小米”命名自家店铺被小米告知侵权

4.德国法院一审判决三星安卓系统不侵犯K.Mizra专利权

5.Gucci被诉侵犯皮革装饰技术专利

6.抢注“三体”域名案终审判决确认侵权

7.西门子诉“SIMBMC”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二审维持1亿元判赔额

8.苹果公司申请“菠萝”商标

9.Teva同意支付2.25亿美元反垄断罚款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

 

 

 

01 美国联邦法官裁定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作品不受版权保护


人工智能.jpg

 

版权局拒绝登记人工智能生成作品 法院予以维持

 

美国华盛顿特区法院近日作出一项裁决,未付出人力劳动的、由人工智能创造的艺术作品无法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

 

此前,早在2018年,电脑科学家Stephen Thaler就一幅名为《距天堂最近的入口》的视觉艺术作品向版权局申请登记。他称该作品完全由他的DABUS系统(全称为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统一感知的自主引导设备)创作,没有任何人力投入。去年,版权局拒绝了这一申请,并声明只有由人类作者创作的作品才具有可版权性

 

Thaler在联邦法庭对这一决定发起挑战,他认为只有人类作者才能成为法律主体的这一限制是可被突破的;进一步说,AI可版权性符合美国版权法和宪法中“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的目的

 

法官Beryl Howell则支持版权局的观点,并重申“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的基石,这是基于几个世纪以来的既定认识。”不过,Howell称,随着艺术家将AI作为创作工具,版权法正在走向新的前沿领域,这也是现在的版权法所面临的新的挑战。

 

周一,Thaler的代理人称对此决定表示不满,并将提起上诉。版权局同日表态称法院作出了正确的决定。

 

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众多知识产权问题

 

美国版权局拒绝对人工智能声称的作品进行登记并非首次。此前,版权局同样拒绝了对一名艺术家使用Midjourney这一AI系统创造出的图片进行版权登记,尽管艺术家争辩称该系统是其创作过程的一部分。

 

除版权外,Thaler曾就其所称的由DABUS系统创造的发明向美国专利部门申请专利,同样被拒绝了。除美国外,Thaler还在英国、南非、澳大利亚和沙特阿拉伯等其他国家申请了DABUS创造的专利,但也鲜获成功

 

此外,还有大量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训练过程中涉及的版权侵权案件仍悬而未决。

 

正如Howell所述,在这一生成式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时代,给版权法等诸多法律都带来了新的挑战。人工智能领域的案件数量激增,大量案件悬而未决。这一领域的国内外立法以及司法动态,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02 《纽约时报》禁止其新闻报道用于人工智能模型训练,考虑起诉 Ope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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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ational Public Radio,NPR)报道,《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与OpenAI将在法庭上对簿公堂。

 

在过去的几周里,《纽约时报》和ChatGPT的制造者OpenAI公司进行了紧密磋商,谈判的内容围绕OpenAI公司就使用《纽约时报》的新闻报道训练其AI模型所应支付的费用进行。目前,谈判已进入了白热化阶段,《纽约时报》方面现在正在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最令《纽约时报》担心的问题是,ChatGPT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其直接竞争者,因为它能基于原始报道创建回答问题的文本。比如,微软等搜索引擎供应商在其浏览器中装备ChatGPT,如果人们在网上搜索时,得到的是一个人工智能工具基于《纽约时报》的报道内容进行重新编排的答案,就会降低《纽约时报》的浏览量。这加剧了《纽约时报》的担忧。

 

ChatGPT这样的所谓大语言模型,未经允许从网络上挖掘、抓取大量数据以训练其对话式机器,是否合法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如果OpenAI在模型训练过程中被认为侵犯了版权,根据联邦法律,OpenAI需删除侵权数据库及侵权文章。

 

如果《纽约时报》最终起诉了OpenAI,这起案件可能将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关于版权保护问题最令人瞩目的案件。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03 米姓商家用“小米”命名自家店铺被小米告知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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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2023年8月14日,米先生收到小米公司寄来的一封通知函。同一天,鹤城区的另一位米姓女士也收到了来自小米公司的邮件。两份函件的落款均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函表示,“小米”注册商标曾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予以保护,小米公司享有“小米”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米先生/女士方未经小米公司授权,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小米”字号,容易使公众误认为米先生/女士方与小米公司存在关系,明显攀附小米公司商誉,误导消费者。为此,小米公司请米先生/女士方在收到通知函后的十日内,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小米”字号,否则小米公司将依法通过行政投诉或诉讼途径处理。

 

据悉,2015年,米女士登记成立鹤城区小米汽车美容用品店”;无独有偶,2016年,米先生登记注册了鹤城区小米汽车维修厂”。

 

米女士认为,只是用自己的姓氏进行了企业注册,且在注册时也未收到工商局任何侵权相关的提醒,自己并不存在侵权行为。米先生同样感到困惑不解和愤怒,称两岁起别人就管他叫“小米”。此外,米先生认为,小米公司是做电子产品的,而自己则一直专注于汽车维修服务,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业务冲突

 

米姓商家是否侵权小米公司?

 

小米公司在《通知函》中称,米姓商家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小米”字号,攀附小米公司商誉,误导消费者。米姓商家则称,其使用“小米”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是源于其姓氏,即该使用行为是合理使用

 

小米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日,同年起,小米公司开始申请注册包含“小米”两字的商标。2021年3月30日,小米集团正式宣布进入智能电动车领域,并于同年申请注册“小米汽车”、“小米造车”等商标。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了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若本次事件进入诉讼阶段,小米公司主张米姓商家企业使用“小米”字号侵犯其商标权,是否能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则需由小米公司就其在两米姓商家企业成立之时的知名度情况,以及彼时的相关公众是否会对此产生混淆和误认进行举证。这一事件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04 德国法院一审判决三星安卓系统不侵犯K.Mizra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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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德国塞尔多夫地区法院驳回了总部位于美国的专利运营公司K.Mizra对三星电子的专利侵权索赔(案件编号:4c O 27/22)。涉案专利为EP2 174 201 B1,涉及一项预测和确定移动设备电池功耗的技术。这项技术同样与其他安卓系统制造商有关;而三星目前是最大的安卓移动设备制造商。因此,此案的结果对其他使用安卓系统的制造商也很重要。

 

K.Mizra未申请禁令,只要求损害赔偿

 

不同于其他NPE的做法,K.Mizra并未请求禁令救济,只是要求三星赔偿损失损失的具体金额尚未得知。不过,三星手机在全球的销量为5200万部,这一数字相当可观。即使诉讼只涉及在德国销售的手机,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K.Mizra全球的知识产权许可也是一个问题。

 

K.Mizra现已向塞尔多夫高等地区法院提起上诉。德国联邦专利法院(German Federal Patent Court)正在审理一项平行无效诉讼,该法院计划于2025年5月举行听证会。我们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审理结果。

 

 

05 Gucci被诉侵犯皮革装饰技术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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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图像产品经销商爱克发(Agfa)在UPC(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汉堡分部对奢侈品牌古驰(Gucci)提起侵权诉讼(案件编号:ACT_561734/2023)。该案涉及Agfa的EP3 388 490号专利,该专利涉及一种用装饰性图案点缀天然皮革的制造方法。这是Agfa发展的一个关键领域。Agfa指责Gucci用这种方法来装饰他们的皮革产品。Agfa就该专利起诉了多家古驰公司,包括其在德国和比利时的子公司。

 

如果法院判决Agfa胜诉,原告将特别受益于一项适用于许多欧洲国家的裁决,因为此案涉及消费品

 

该公司选择在汉堡分部提起诉讼。目前UPC汉堡地方分院的主审法官是Sabine Klepsch,她同时是一名化学家。考虑到专利的主题,这可能对案件的审理会有所帮助。我们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审理情况。


 

06 抢注“三体”域名案终审判决确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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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三体”域名确认不侵权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即驳回张某要求确认域名threebody.com(下称涉案域名)不转移给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三体公司)的诉讼请求。至此,“三体”域名之争尘埃落定,三体公司获得涉案域名的所有权

 

案情简述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期间,《三体》小说在《科幻世界》杂志进行长篇连载,作者为刘慈欣。2006年7月刊连载的小说第4节"三体周文王长夜"中描述了小说主人公之一汪淼通过在浏览器输入www.threebody.com网址,佩戴V装具后进入游戏虚拟世界的体验过程,引入了小说中三体星系、恒纪元与乱纪元等重要概念和生态。

 

2008年1月、2008年5月、2010年11月,《三体》《三体Ⅱ·黑暗森林》《三体Ⅲ·死神永生》三书先后出版,作者均为刘慈欣。《三体》第4节"三体·周文王·长夜"描述的内容与《科幻世界》杂志2006年7月刊连载的小说内容基本一致。

 

张某于2009年11月10日注册域名“threebody.com”。

 

三体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名下拥有包括三体、ThreeBody、ETO、恒纪元、乱纪元在内的多个商标。

 

《三体》作品相关权利的转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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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三体公司有权在全球范围内独占、永久地享有对三体系列小说及小说所包含任何元素、现有或将来创作的所有改编、戏剧化、翻译的版本等(以下简称标的作品)进行除图书出版以外的商业开发利用的一切权利;并有权以刘慈欣名义进行维权。

 

2021年6月9日,三体公司向WIPO仲裁中心投诉,主张张某注册的涉案域名与《三体》小说中的虚拟游戏网址相同,且域名主要部分threebody对应《三体》小说的英文名称,与三体公司享有权利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构成相同或混淆性相似;张某对涉案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权益,其行为会导致公众误认为涉案域名网站是经《三体》小说权利人授权的官方网站或两者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张某兰开设的涉案域名网站刊登了大量与《三体》小说有关的内容,且在多个平台出售涉案域名,其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行为均具有恶意。综上,三体公司请求WIPO仲裁中心将涉案域名转移给三体公司。WIPO仲裁中心经审查后采纳了三体公司的上述主张,并于2021年11月11日裁决将涉案域名转移给三体公司。双方当事人对WIPO仲裁中心裁决的程序性均予认可。

 

法院审理

 

张某注册、使用涉案域名是否侵犯三体公司对《三体》小说作品英文名称、作品独特元素等享有的民事权益,法院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

 

第一,三体公司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作为《三体》小说的主要内容及核心概念"三体”"three body"及小说设定的www.threebody.com网址已为科幻文学领域相关公众所知悉,并与《三体》小说建立了一一对应的关系,三体公司以此主张在先民事权益于法有据。

 

第二,涉案域名或主要部分与三体公司享有民事权益的标识构成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涉案域名threebody.com的主体部分使用了小说的主要元素和核心内容"三体"对应的three body一词。张某兰基于涉案域名开设了www.threebody.com网站,该网址与小说中汪淼进入三体游戏输入的网址完全一致,网站中大部分内容与《三体》有关。相关公众在登录张某网站浏览相关内容时会误认为涉案域名或该网站系由小说作者或相关权利人注册或运营,或误认为张某与《三体》小说或权利人存在特殊联系。

 

第三,张某对涉案域名或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三体”是天体物理学中的概念,但张某并无证据证明其为天文爱好者。如果没有《三体》小说,张某选择将早就存在的物理学“三体”概念对应的threebody一词作为域名主体部分去注册,这种概率是极低的。因此,张某对涉案域名主要部分three body既不享有权益,亦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第四,张某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张某开设的网站中有大量与《三体》有关的内容;部分文章内设了第三方有关三体书籍的销售链接,主观上有混淆的故意,客观上亦导致了相关公众浏览涉案域名网站时误以为该网站系《三体》小说官方网站,或与小说权利人或三体公司存在特定关系,从而诱导网络用户访问该网站,增加该网站的浏览量。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法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予以确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07 西门子诉“SIMBMC”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二审维持1亿元判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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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门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中国公司)诉宁波奇帅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帅公司)、龚某其、王某、昆山新维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维创公司)、武某某使用“SIMBMC”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终审落锤。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人奇帅公司、龚某、王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此前,一审判决新创维公司、奇帅公司停止侵权;奇帅公司、龚某其、王某连带赔偿西门子公司、西门子中国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及合理开支163000元;新维创公司、武某某就上述款项在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西门子公司、西门子中国公司发现五被告在其销售的洗衣机、产品包装、产品宣传册、合同文书、互联网页面上使用“SIMBMC”商标及“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名称,认为该行为侵害其“SIEMENS”和“西门子”商标,并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亿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全额支持西门子公司索赔

 

法院一审认定,“SIMBMC”与“SIEMENS”相比较,两者开头均由“SI”字母组成,且读音开头均是“SIM”发音,当消费者看到“SIMBMC”标识与“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一起使用时,显然很容易误认为“SIMBMC”标识就是西门子公司的英文商标,且根据西门子公司、西门子中国公司举证,在实际场景下确实已有用户产生了误认。奇帅公司将“SIMBMC”与“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一起使用的行为弱化了涉案商标“SIEMENS”的识别性,属于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西门子”除了是西门子公司、西门子中国公司企业的字号,还是注册商标。奇帅公司将“西门子”标注在被诉侵权产品上,误导公众,属于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中的“其他足以引入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新维创公司主观上存在过错,其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新维创公司、奇帅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奇帅公司、龚某其、王某连带赔偿西门子公司、西门子中国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及合理开支163000元;新维创公司、武前志就上述款项在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奇帅公司、龚某其、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纠正了一审中在机身上使用“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的认定问题 并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奇帅公司在本案中使用“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标识(以下简称“该标识”)的行为,可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使用在洗衣机机身上,二是使用在洗衣机外包装上,三是使用在宣传活动中。一审法院并未区分上述三种情形,一并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而二审法院认为在洗衣机机身上使用的情形构成商标侵权。

 

首先,该标识使用在机身面板的显著位置,相关公众易将其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识,应属商标性使用其次,奇帅公司将该标识使用在洗衣机机身上,与涉案商标“西门子”核定使用的第7类洗衣物机商品属同类商品再次,该标识中,“上海”属表示行政区划的地理方位词,“电器有限公司”系体现商业主体性质和组成形式的名词,均不具有显著性,但“西门子”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识别性,属该标识的显著识别部分,该部分与涉案商标“西门子”完全相同。因此从整体上看,该标识与涉案商标“西门子”构成近似商标综上,奇帅公司在洗衣机机身上将“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整体作为商标使用,并与涉案商标“西门子”构成近似,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认,其行为符合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形,该行为侵害了西门子公司及西门子中国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8 苹果公司申请“菠萝”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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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苹果公司申请注册了多个菠萝(PINEAPPLE)”商标,申请注册的类别包括科学仪器、广告销售和建筑修理,目前这些商标的申请状态均为审理中。

 

近些年,苹果公司对水果相关商标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高达215份,这一数字甚至超过了谷歌、微软、亚马逊以及Meta的商标异议申请总和(136件)。在被苹果提出商标异议后,有17%的申请人撤回了其商标申请。有超过半数未采取任何行动。

 

苹果公司在就其水果系列商标保护的行动中引发过不少争议。比如,苹果公司曾对美国艺人弗兰基·菠萝(Franki Pineapple,艺名)提起的商标异议引发了争议,原因仅仅是她的艺名“菠萝(pineapple)”这个词,在英文中后缀有个“apple”。无独有偶,2017年,苹果公司曾在瑞士尝试申请注册Granny Smith苹果的黑白描绘商标,这一申请的目标是整个苹果的图像,而非其标志性的被咬一口的苹果图案。若苹果公司成功申请,拥有超过100年历史的Fruit Union Suisse公司将不得不更改其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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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的新的“菠萝”商标是其在水果系列商标中的最新申请。鉴于之前水果系列商标引发的种种议论,这一商标申请中会发生何种问题将变得有趣。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这一商标的注册以及后续相关情况。

 

 

09 Teva同意支付2.25亿美元反垄断罚款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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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本周一宣布,制药公司Teva Pharmaceuticals(以下简称“Teva” )和Glenmark Pharmaceuticals(以下简称“Glenmark”)已经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支付总计2.55亿美元的罚款,以解决司法部针对两家公司操纵用于治疗胆固醇相关疾病的pravastatin(普伐他汀)类仿制药定价的指控。Teva和Glenmark还同意剥离其pravastatin(普伐他汀)类仿制药。

 

Teva是一家跨国制药公司,总部位于以色列佩塔提克瓦,专精于仿制药、专利药和医药原料的生产与销售,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仿制药厂。Glenmark成立于1977年,是一家印度跨国制药公司,总部位于孟买。

 

根据和解协议,Glenmark将支付3000万美元的罚款,而Teva将支付2.25亿美元的罚款,该金额是迄今为止美国境内反垄断案件中最大的一笔罚款

 

同时,Teva还同意向人道主义组织捐赠价值5000万美元的 clotrimazole (克霉唑)和 tobramycin(妥布霉素)仿制药,因为Teva在这两种药物的定价中也实施了类似的价格限制操纵策略clotrimazole通常用于治疗皮肤感染;tobramycin通常用于治疗眼部感染和囊性纤维化疾病。

 

美国司法部表示,如果两家公司违反和解协议条款,都将面临起诉。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强制禁止排除在联邦医疗保健项目之外。据悉,自2020年起,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已经就仿制药价格操纵问题起诉了包括上述两家公司在内的七家制药公司。截止本周一,七家公司均与司法部达成和解,支付的罚款总额达6.81亿美元。



来源:网络

编辑:马千惠

审核: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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