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保护知识产权提出六方面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11月30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并发表讲话。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六方面具体要求,并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推动了一系列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行动、规划,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总的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
要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
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要在严格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同时,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修订工作,增强法律之间的一致性。
要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
要强化民事司法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
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信力。
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
要完善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
要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
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要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知识产权领域部署推动了一系列改革,要继续抓好落实。
要研究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
要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
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抓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要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改进知识产权归属制度,研究制定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相关制度。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
要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则,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要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要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倡导知识共享。
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要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要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正当有力的制约手段。
要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完善跨境司法协作安排。
要形成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各级党委和政府
要落实责任,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协调机制,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各级领导干部
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学习,熟悉业务,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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