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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柏勇:2019年北京法院审结知产案件79769件

日期:2020-04-21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微信 作者:秘书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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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2019 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发布会由市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办主任郭京霞主持,各法院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新闻媒体记者出席本次会议。


发布会上,市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作为发言人出席并介绍了北京法院2019年知识产权审判情况,介绍如下:


各位代表、委员和媒体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关注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下面我代表市高院向大家介绍一下2019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北京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一、圆满完成审判任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 


2019年,北京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80 165 件,同比增长 35.7%,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共 57 124 件,占比 71.3%;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共 23 041 件,占比 28.7%;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9 769件,同比增长42.6%, 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55 803 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3 966件。


案件基数大、增长快、疑难案件多已经成为近年来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常态。2019年,北京三级法院的收案数量相较往年继续出现大幅上升。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案件,既是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需求的直接表现,也是社会各界认可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一种体现。面对社会各界的期许和异常严峻的工作形势,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条线深挖内部潜力,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作风, 结案数量再次突破历史最高值。 


北京三级法院在案件裁判中,始终将办案质量与效果作为首要任务,审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新类型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相关案例的妥善审结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科技创新、引导纠纷解决的职能作用,为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多措并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依法保障北京加快全国文化中心、科技中心建设,为北京建设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市高院在北京市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组织实施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牵头起草《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为完善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作出指引。


该意见是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司法工作实际发布的实施意见,从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强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和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方案。该意见的实施,将有利于统筹保障机制,调配各方力量,完善与首都经济发展规划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功能 建设,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发布《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统一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司法审查标准。


随着技术类案件二审级别管辖分工的调整,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成为市高院受理案件的主要类型。为统一该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市高院民三庭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在大量调研、充分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针对此类案件中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上下级法院以及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长期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了回应,明确了裁判标准,既统一了司法行政尺度,也为创新主体提供了稳定的司法预期和行为指引。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


首先, 继续坚持发回改判案件交流工作机制。


其次,继续坚持年初赴 全市各院开展调研工作机制,根据各院反馈的问题,研究并提出统一处理意见,以工作会文件的形式下发。


第三,针对实践中长期存在的疑难问题和新类型案件,开展专项调研。先后完 成承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标准必要专利司法保护问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研究》,上述调研工作均立足于审判工作实际,调研课题的扎实开展对于推进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统一认识、化解分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第四,围绕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实务举办专题培训,并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知识产权审判高级人才培训班, 对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有针对性的培训。 此外,为加强对全市著作权审判工作的指导, 2019 年开始创 设了两次北京法院版权沙龙,研究形成了KTV 著作权案件赔偿问题和涉图片类案件审理工作两个会议纪要,回应社会司法诉求,统一相关著作权案件裁判标准。


四是借助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平台,延伸司法职能。


该研究会成立一年多以来,通过主办研讨会、发布典型案例、深入企业调研等多种形式,配合开展各项调研和司法服务等工作,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好评,有效延伸了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


三、聚焦重点问题,努力解决创新主体利益关切


北京法院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注重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针对部分创新主体反映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及时、不充分的问题, 采取针对性、制度化措施,力争实现保护强度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称性,推动建立和完善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相协调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机制,切实回应和解决创新主体的重大利益关切。 


一是加强程序性措施保护力度。


自新《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以来,当事人希望通过行为保全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与日俱增。北京三级法院对当事人符合条件的行为保全申请依法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各院还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程序性措施,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该院 2019 年在 13 件案件中采取诉中临时措施,在 54 件案件中采取诉前临时措施,诉前临时措施裁定支持率达 100%。


二是遏制商标恶意抢注,维护商标注册秩序。


商标恶意抢注现象由来已久,该类行为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商标标示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注册秩序,破坏了公平、有序营商环境的建立。市高院于2019年 4月对外发布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有三分之一的条款 即51个条款针对商标恶意抢注现象作出规定,凸显了司法在遏制恶意抢注上的主动性。相关条款从引入“使用需求”规制明显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恶意注册行为、具体界定“恶意抢注”直接条款适用要件以及将规制“恶意抢注”因素纳入间接条款适用考量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层次的规定,体现了全面制止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司法导向,有利于进一步加大打击恶意抢注行为,更好地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有效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深入研究知识产权赔偿问题,规范统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确定与计算。


损害赔偿问题是权利人在寻求司法保护时的重大关切事项,也是司法裁判较易引发争议的问题。北京法院历来重视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的赔偿问题,不断加强调研,先后制定了多份指导文件。但是,司法实践不断变化,与损害赔偿有关的新问题不断涌现,裁判标准难以量化、难以统一等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有鉴于此,市高院 2019年初将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的损害赔偿机制,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市高院民三庭为此专门成立课题组,对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专项调研,通过案例研究、数据分析、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 深入行业、企业和中基层法院,在征求社会各界、律师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今天也将正式发布。


以上是我对北京法院 2019 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简要回顾。


展望2020年,北京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预计将突破十万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将面临更多新任务、新挑战。


北京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首都发展大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 义,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委员和媒体界的朋友对北京知识产审判工作的关心、支持! 


谢谢大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 杨柏勇